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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标函未填写报价,但是投标文件中有,是否能进入评标环节 [打印本页]

作者: qq245867721    时间: 2016-5-30 13:07
标题: 投标函未填写报价,但是投标文件中有,是否能进入评标环节
投标函未填写报价,但是投标文件中有,是否能进入评标环节

遇见一个项目,纸质文件招标,开标过程中拆封,唱标,发现一投标人中投标函未填写报价,但是投标人告诉投标文件中有报价表述,我们也看了,确实有,这样的情况,该投标文件是直接拒收,还是我们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详细情况,进入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时候否决投标?


急~~~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5-30 13:28
从介绍的情况来看,投标文件已经接收,并唱标过了,已经不能选择拒收了,呵呵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wanderfig    时间: 2016-5-30 14:09
应以投标函报价为准,未填写的话,视为未响应吧。
作者: sdsytssm    时间: 2016-5-30 14:12
第四十一条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1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
部 长 二OO四年八月十一日
作者: 理论和现实    时间: 2016-5-30 14:25
直接拒收一般是未按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从楼主描述的情况来看,应该是已完成了投标人互检包封的过程,已拆封了投标文件,建议如实唱标即可,即宣读投标函未填写报价,但是投标人告诉投标文件中有报价表述,报价为XXX就可以了。
作者: qq245867721    时间: 2016-5-30 14:34
标题: 回 理论和现实 的帖子
理论和现实:直接拒收一般是未按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从楼主描述的情况来看,应该是已完成了投标人互检包封的过程,已拆封了投标文件,建议如实唱标即可,即宣读投标函未填写报价,但是投标人告诉投标文件中有报价表述,报价为XXX就可以了。 (2016-05-30 14:25)
我们也是这样做的,如实唱标,开标一览表中也注明的,“该投标人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报价,但在投标文件XXX页报价为XXX,”其他投标人也没有异议,都签字了的,不希望有投诉啊,现在找投标,出现千奇百怪的问题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6-5-30 15:44
一旦接收,就要交给评标委员会处理了,除非投标人不到三家,要退。若唱标时发现问题,即使记录,让投标人签字就行了,不要那么操心、紧张。
作者: gudongyisheng    时间: 2016-5-31 11:28
做好开标记录即可,是否废标和无效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进行判定。
作者: 招标好好学习    时间: 2016-5-31 18:02
投标函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这个都没填,我觉得可以按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来判定。如果按投标文件里的描述来定投标商的报价,会对其他投标商造成不公平待遇。就算开标现场他们没有异议,不代表事后他们不会投诉。所以我建议还是否决投标比较合适。
这里面又扯到另一个问题,虽然开标现场的判断全是由评委来判断,但实际上除非评委特别强硬或是有个人想法,基本上,都会同意主持人的意见。这时候主持人的判定就很重要。所以作为主持人真的很需要可以依靠和判定的依据。
作者: gudongyisheng    时间: 2016-6-1 09:42
标题: 回 招标好好学习 的帖子
招标好好学习:投标函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这个都没填,我觉得可以按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来判定。如果按投标文件里的描述来定投标商的报价,会对其他投标商造成不公平待遇。就算开标现场他们没有异议,不代表事后他们不会投诉。所以我建议还是否决投标比较合适。
这里面又扯到另一个问 .. (2016-05-31 18:02) 
开标记录不是论文,怎么能带上主观判断的内容?
而且评委是不能亲自到现场参与开标活动,只能看开标记录,如果有影音资料最好。
作者: 猎手无言    时间: 2016-6-1 10:33
应该看你的招标文件如何规定的。开标时如实记录,待评标时评标专家会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法规来评标,看是否废标。
作者: weilenvren    时间: 2016-6-1 11:17
个人看法,作为开标会的主持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来实施。招标文件中已约定开标环节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要多做,也不能少做。就这个事情,你只要按实记录,如实提供开标记录给评委进行评审就好了,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中制定好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如果评标办法没有约定这属于废标,评委一般不会刻意要去废标。
作者: 在贵州    时间: 2016-6-22 10:53
交由现场监督决断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6-23 10:16
你标都唱了,还拒收?[s:30]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6-6-23 12:29
已经开标,不得拒收,而且这也不是法定的拒收情形。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都需要拆封唱宣读报价等内容。
至于案例中投标函未填写报价的,开标现场如实告知各投标人并予以纪录,交由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也就是说评委会如何处理,要看招标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6-23 14:47
标题: 回 哟切客闹 的帖子
哟切客闹:已经开标,不得拒收,而且这也不是法定的拒收情形。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都需要拆封唱宣读报价等内容。
至于案例中投标函未填写报价的,开标现场如实告知各投标人并予以纪录,交由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也就是 .. (2016-06-23 12:29)
其实非常简单的一个情形,楼主自己把它想复杂了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6-6-23 14:49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依法:检查密封;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价格(注意,价格没说必须是投标函里的才算,还有盖了章的清单里也有);过程记录。
建议:找到价格唱了,如实记录即可。至于怎么办?自有评标委员会,评委不愿意管还有监督。主持人干好自己的法律允许的活即可。
理由:截止前已经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得拆封、宣读,至于出现报价问题都是由评标委员会来管。
作者: ooxoo    时间: 2016-7-13 15:02
这个必须谨慎处理,现在的投标人各种阴险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6-11-29 16:11
招标好好学习 发表于 2016-5-31 18:02
投标函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这个都没填,我觉得可以按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来判定。如果按投标文件 ...

一般主持人和评委不直接接触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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