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先生:建设部关于工程总承包市场准入问题说明的函
建市函[2003]161号
江苏省建设厅、上海市建委:
....... (2016-05-11 10:06)
gudongyisheng:按照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可以合法分包,但必须经过业主同意。
(2016-05-16 11:26)
gudongyisheng:
按照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可以合法分包,但必须经过业主同意。
lgc666298:[attach]31646[/attach]从浙江省住建部门的文件来看,是可以第一次分包给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然后这个施工企业可以把非主体非关键工程再次分包的。 (2016-05-1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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