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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回复“山东国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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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orx
时间:
2007-7-14 17:16
标题:
回复“山东国际招标”
山东国际招标:
楼上的说的是不是一种未来发展的趋势呢?我们本地政府已经改革专门成立招投标中心,把建设交易和国土转让等一些原来政府采购之外的政府投资全都划到招投标中心了,不知道其他地方现在是怎么操作的?这样也好,省的我们招标公司来回的去跑了,剩下的就是自己拼自己的实力了!
回复:
由于这几年招投标市场发展迅猛,更主要的是招投标行业从业人员收入普遍高于当地正常工作人员收入,政府财政如果把这块纳入到自己的范围内,不但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变相扩大开支范围,甚至可以解决相关人员的工作岗位,确实是一举多得。但对完全市场化的招标代理机构来说,这是一重大打击。
其实合肥市出台的126号令就曾经在网上引发热议,甚至大家都把它当作是与国家大法相抵触的典型案例来分析,但毕竟这是政府行为,胳膊能所扭过大腿吗?当然一些地方其实已经这样做了,只是没有象合肥这样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而已。但从我们看来,合肥现在的模式也是在中心独立成立一个招投标公司,监管与业务是分开的,但问题是该成立的招标公司至少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招标代理的相关等级资质,却依然能够凌驾与其他招标代理公司之上,究其实质,还是因为背靠着政府。
从招投标行业以后的发展趋势来看,象合肥这样的模式肯定会占主流,到底这样的模式能存在多长时间不好断定,因为现在时间太短,还看不出这种模式的弊端。
至于其他招标代理公司,可能路会越来越难走了,尤其是一些小的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在这种模式下被淘汰,当然这是好事,毕竟现在很多招投标负面的东西都是在这些小的招标代理公司的恶意竞争下创造出来的(不包括政府行为的招标采购)。
还是让时间来说明和证明一切吧。
作者:
山东国际招标
时间:
2007-7-15 13:49
由于成立招投标中心也没有先例可照,而且也没有法可依,所以目前他们的进展也是摸索进行,甚至在和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上的一些程序性问题还都在磨合中,但目前看是一种大势所趋,他们既是政府的采购部门又是自己能独立采购,而我们还得要找他们施舍,所以现在或者将来对我们来说不合理,但目前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只能是作为此行业发展先行的牺牲品和试验品了。期待有所公平吧!
作者:
happy1
时间:
2007-7-16 11:47
凡是取消或弱化法人权利的行政规定都长久不了,法人当然也包括国有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作者:
山东国际招标
时间:
2007-7-20 21:18
长久不了又怎么样?我们还不是逆来顺受!
作者:
scdzzxx
时间:
2007-7-23 09:43
成立一个综合的招投标中心来为工程建设提供场所、信息服务是积极的,监管和市场服务分离撒。但整个以政府为靠背的招标公司纯属扯蛋!
作者:
山东国际招标
时间:
2007-8-4 01:51
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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