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招标实例求解 [打印本页]

作者: 人称小朱    时间: 2016-3-24 09:27
标题: 招标实例求解
招标实例求解


1、四川某建设项目内容由ABC三部分组成。ABC招标工程量清单分册装订。

2、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如下规定:投标最高限价3000万元(其中A1500万元,B1000万元,C500万元)。


3、某投标人的投标函、开标记录及投标报价均为2900万元。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但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无分部分项汇总报价。经对报价统计:A报价为2000万元,B报价为500万元,C400万元。


请问是否可否决该投标人投标?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3-24 09:30
[s:56] 这个事情不是应该由评标的专家们负责确定的吗?
作者: 人称小朱    时间: 2016-3-24 09:40
评标委员会判定该投标人投标为废标,该项目招标流标后,招标人对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有异议!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3-24 09:42
楼主介绍的内容过于简单,个人初步分析认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并不熟悉招标文件当中提出的形式要求,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给绕进去了,呵呵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3-24 09:43
标题: 回 人称小朱 的帖子
人称小朱:评标委员会判定该投标人投标为废标,该项目招标流标后,招标人对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有异议! (2016-03-24 09:40) 
招标人有异议也别怕,请监管部门主持公道呗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3-24 09:47
提供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当中,关于否决投标的相关要求,请楼主自行对照招标文件,是否还有其它的否决投标的规定进行补充或说明: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作者: 人称小朱    时间: 2016-3-24 09:53
能否认定A项目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关于A项目的投标限价?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6-3-24 10:19
若提供3个分项报价是必须的,那么该投标人就直接出局了,唱标时其他投标人就知道了,不可能做任何手脚。
若不是必须的,评委统计后让该投标人签字确认 ,不签字就出局了。签字确认后也会出局,因为分项A超出了最高限价。
有的人可能不理解,为何针对总的报价设立最高限价,还要针对分项设立最高报价?这有时候是为了防止不平衡报价。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3-24 10:42
招标人提出了异议?招标人提出异议的依据是什么呢?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3-24 11:57
标题: 回 kkshadow 的帖子
kkshadow:招标人提出了异议?招标人提出异议的依据是什么呢? (2016-03-24 10:42) 
或许只是不想流标,或许和投标人有一套,或许只是评委审查不公正,这种事情局外人很难说得清啊
作者: llx0578    时间: 2016-3-24 13:38
7楼说得对!!!!!!!!!!!!!!!!!!!
作者: 人称小朱    时间: 2016-3-24 15:01
从招标文件资质及综合评分细则来看,招标文件是为被否决的这家投标人量身定做!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3-24 15:11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或许只是不想流标,或许和投标人有一套,或许只是评委审查不公正,这种事情局外人很难说得清啊 (2016-03-24 11:57)
没这么多原因。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完:招标人没达到预先想达到的结果。
作者: 人称小朱    时间: 2016-3-24 16:25
kkshadow 正解!现招标人、业主及主管部门提出必须进行复核(要不就重评),


提请复核理由为招标控制价只有一个即总价,ABC分项控制价不作为依据!


请问复核如何处理?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6-3-24 19:05
“最高限价3000万(其中A。。。B。。。C。。。)”。这个不就是已经规定了A、B、C的最高限价了吗?
投标人肯定出局了。
评委没有错。
招标人和监督人有问题。
作者: zw22    时间: 2016-3-24 20:52
招标人自己把自己套住了!评委没评错,即使复核也是维持原结果。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3-25 08:54
从楼上的各位分析来看,招标人没错,评审委员会没错,那么,是谁错了了呢?

看起来只剩下这个招标人钟意的投标人错了耶!

既然如此,招标人的代表还要求重新评审,也太明显了吧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3-25 08:56
标题: 回 kkshadow 的帖子
kkshadow:没这么多原因。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完:招标人没达到预先想达到的结果。 (2016-03-24 15:11) 
一旦是只要招标人没达到预先想达到的结果,就要重新评审、重新招标,这个样子的招标投标就太随意了,小孩子们过家家也没有这么不讲理滴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6-3-25 09:10
我觉得,原作者交代不够清楚 :


招标文件规定的限价:是总价3000万,还是三个包都是限价,有没有道理 ?
作者: 人称小朱    时间: 2016-3-25 09:36
招标文件如此写的:投标最高限价3000万元(其中
A1500
万元,
B1000
万元,
C500
万元)。

作者: shaoguangfeng    时间: 2016-3-25 10:08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最高限价3000万(其中A。。。B。。。C。。。)”。这个不就是已经规定了A、B、C的最高限价了吗?
投标人肯定出局了。
评委没有错。
招标人和监督人有问题。 (2016-03-24 19:05) 
非常认同您的观点,国人的语文水平不至于这么差吧!
作者: 人称小朱    时间: 2016-3-25 10:51
这个案例的招标文件设置非常具有倾向性(如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有这么1条:项目机构人员配置有注册土木工程师的得5分。作为一个施工标需要施工企业配置有勘察设计企业才需要的人员)。按照招标文件,项目评标结果没有问题,那为什么招标人和行业主管部门有那么大的反映?原因不言而喻,只是没有实据。按照本招标项目的性质,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较合适,缺点是不利于招标人操作!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3-25 12:19
标题: Re:回 王毅青 的帖子
shaoguangfeng:

非常认同您的观点,国人的语文水平不至于这么差吧!
转发一点雷人的话,供借鉴



你让我滚,我滚了。你让我回来,对不起,滚远了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走牛B的路,让傻  B去说吧!


开车无难事,只怕有新人!


矿难在检讨中继续,楼价在控制中上升!


XP不发威,你当我是DOS啊!


英雄不问出路,流氓不看岁数!


好好活着,因为我们会死很久!!!




人又不聪明,还学人家秃顶!!


没什么事不要找我,有事更不用找我


宁和明白人打一架,不跟sb说句话


再牛b的肖邦,也弹不出老子的悲伤!


只要锄头舞的好,那有墙角挖不倒?


连广告也信,读书读傻了吧!




要在江湖混,最好是光棍!!


不要和我比懒,我懒得和你比。


早上长睡不起;晚上视睡如归!


女为悦己者容男为悦己者穷!


秃驴,敢跟贫道抢师太?


犯贱是普遍真理,你我只是其中之一




唯女人与英语难过也,唯老婆与工作难找也!


赚别人的钱,让贫穷见鬼去吧。


就算是believe 中间也藏了一个lie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没钱!


怀才就像怀孕,时间久了才能让人看出来。


今天心情不好.我只有四句话想说.包括这句和前面的两句.我的话说完了




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要在附近几棵树上多死几次试试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走投无路


思想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


驴是的念来过倒


上Google上百度一下。


你以为我会眼睁睁地看着你去送死?我会闭上眼睛的。




请你以后不要在我面前说英文了,OK?


好久没有人把牛皮吹的这么清新脱俗了!


一觉醒来,天都黑了。


钱可以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不吃饱哪有力气减肥啊?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钞票不是万能的,有时还需要信用卡。


我允许你走进我的世界,但决不允许你在我的世界里走来走去。


人怕出名猪怕壮,男怕没钱女怕胖。


珍惜生活——上帝还让你活着,就肯定有他的安排。


工作的最高境界就是看着别人上班,领着别人的工资。
作者: makergege    时间: 2016-3-25 15:14
1、《招标文件》若未说明“分项报价超过分项控制价的投标为废标”,则评标委员会不得直接认定该报价为无效报价。
2、经济评委应认真分析该投标报价组成,对高于或低于分项控制价(预算)的原因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属于“违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的情况,若属于,可以判定废标;
3、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其他《招标文件》中未载明的评标标准或废标条款判定投标废标,否则投标人有权提出质疑;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chinabidding.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