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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一楼抛到二楼的投标文件 【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7-9 16:55
标题: 从一楼抛到二楼的投标文件 【转贴】
  从一楼抛到二楼的投标文件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007-07-09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万玉涛
                        
                          
日前,某地一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气愤地讲述了这么一件事情:在某地一代理机构组织的一次维修工程采购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开标当天的9:00。开标那天,一家建筑工程公司老总8:59多一些才赶到开标中心的楼下,“那家伙急中生智,将标书从一楼抛进二楼的开标大厅,当时我还以为是个炸药包抛进来了,叫大家快跑。可那家投标单位的老总气喘吁吁地跑上来说,我的标书8:59多送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听他这么说,我也觉得有理,于是我便收下了他这份投标文件,没想到采购刚结束,就有投标人前来质疑,说我们的组织程序不合法。”

这位项目负责人越说越生气:“问他哪个环节不合法,这位投标人说‘我也说不好,但如果你们不重新组织这次采购,我肯定会投诉你们’。没过几天,他还真把我们给投诉了,也还真的抓到了我们的把柄。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完全不至于影响到评标结果,但却被这投标人把我们害苦了,害得我们公司落得个‘重新组织招标的处理决定’,弄得我也被公司警告处分。”

经追问,这位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道出了投诉人“抓”到的所谓“小把柄”:原来,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楼交易大厅签收”,否则投标无效。但是这位负责人收取了送到开标大厅的投标文件,属于“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收取没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短 评

 再小的把柄也可能被抓

看完上述这个小故事,想必不少人都会被刚开始的那个小情节给逗乐,但看到最后想必也会有不少人会陷入思考:这么一个小问题有必要废标吗?或许有人还会与故事中的项目负责人产生同样的情绪:真是小题大做,这么一点小把柄根本就没必要抓。

其实,应该有很多代理机构已经体会到了“只要有‘把柄’,无论大小都可能被抓;只要有问题,就可能会被投诉”。众所周知,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日益加快,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深入发展,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维权意识也逐渐增加。供应商投诉是时有发生的事,因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要在代理过程中出了纰漏,就应该作好遇质疑、遭投诉的准备。

政府采购活动应该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而政府采购的具体操作又是一个繁琐的过程。在繁琐的工作中,从业人员很容易出纰漏,一个很不起眼的细节就可能影响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造成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失败。因此,从业人员之间有必要加强学习、增进交流,尽可能做到对容易疏漏的环节了如指掌,进而去避免问题的出现。
作者: 乌拉乌飘    时间: 2007-7-9 17:30
谢谢 学习了!
作者: 紫丁香    时间: 2007-7-9 18:08
看来标书应该抛到××楼交易大厅 [s:2]
作者: cpx2007    时间: 2007-7-10 08:40
那人手力还真强啊!!! [s:2]  
一楼直接抛到二楼 [s:3]
不过招标代理就是要小心,做任何程序都不能马虎,应该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事。
作者: 标兵    时间: 2007-7-10 09:31
最近看了几篇文章,都感受到按原则办事的重要性,否则真的会因小失大
作者: 招标新手    时间: 2007-7-10 10:27
也给我们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提个醒  
1、工作要细致
2、不能有怜悯之心  一切按法规和招标文件来
3、开标时别站在窗口  否则可能被扔进来的投标文件砸倒   
[s:8]
作者: ypyyp    时间: 2007-7-10 11:09
招标文件就是合同,一但你不按合同办事,就是被人抓到把柄.
作者: scdzzxx    时间: 2007-7-11 10:09
我晕,真的是什么希奇古怪的事都有哦!
作者: 招标新手    时间: 2007-7-11 11:12
招标的核心是竞争  而竞争过程就是你死我活的优胜劣汰过程  所以整个招标过程都不能有疏忽的地方  否则容易被投标人借题发挥  或者引火烧身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7-11 11:30
结论:开标的时候要关紧窗户!
作者: cpx2007    时间: 2007-7-12 15:24
[s:2]  [s:2]  [s:2] 要带安全头盔!!!全身武装。
作者: ypyyp    时间: 2007-7-12 16:00
是否还要穿防弹衣??? [s:2]  [s:2]
作者: wolfandlee    时间: 2007-7-14 21:29
以后开标都得选四楼以上的- - 要不就被人给扔上来咯 [s:2]
作者: cpx2007    时间: 2007-7-16 08:54
[s:2]  [s:2] 还好,我们开标的场所是全封闭的或是在四楼以上!!安全第一!!为咯开标,伤咯人可不好哦,不值得。 [s:2]  [s:2]
作者: 招标新手    时间: 2007-7-16 10:21
在土木工程施工中有一个名词叫做野蛮施工  招标代理工作中也可以产生一个名词  野蛮投标
作者: cpx2007    时间: 2007-7-16 11:09
[s:2]  [s:2]  [s:2]  [s:2]  [s:2]
哈哈
作者: 贝鸸    时间: 2007-7-24 10:32
太可乐了 [s:2]  [s:2]  [s:2]
作者: 花园    时间: 2007-8-6 17:32
这个是我见过的最搞笑的过程和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也不知道主管部门是怎么接受这样的投诉!!依法办事也不应该这样依法啊!
另外也感谢楼上各位回帖的人 你们让这个也不是那么沉闷了!我看了 回帖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作者: jlf    时间: 2007-8-14 16:05
我以为从施工单位跳到招标代理单位就可以不考虑安全问题了,原来代理招标也有危险的时候
作者: cpx2007    时间: 2007-8-14 16:23
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一个行业是安全的,逃避不了的。所谓的安全都只是相对的,都只是程度不一样。哈哈 [s:2]
作者: klssssss    时间: 2007-8-20 18:12
[s:1]
太可乐了,教训也很深刻!
作者: 招标那些事    时间: 2007-8-23 09:42
应该连人也一起扔进去.
作者: hopscotch    时间: 2007-8-29 10:05
老总就是老总,机智过人啊!
真好笑!
作者: keleleke    时间: 2007-9-19 11:36
一楼抛到二楼?那投标文件密封还完好吗?
作者: ioudanlan    时间: 2007-9-19 12:14
晕倒,这样的事情也有。
投标文件送达,应该有签收的吧,
签收没有完成应该........
作者: plumliu    时间: 2007-9-19 16:41
中国文字就是这么精妙,切身感受到咬文嚼字的重要。
作者: ioudanlan    时间: 2007-9-21 10:57
法律就是咬文嚼字
哈哈 呵呵
作者: xgzsj    时间: 2008-3-3 14:51
说得不错! [s:2]
作者: hbzyljing    时间: 2008-3-4 16:04
引用第0楼gzztitc2007-07-09 16:55发表的:
    从一楼抛到二楼的投标文件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007-07-09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万玉涛
                        
                          
.......


演绎一下:
1、投标文件落到一楼时只听咣的一声,投标文件的密封带被摔破漏出标书的一角,开标时大家都没提,评标结束后,有的投标单位投诉说:该单位的密封有问题?
2、投标单位的文件扔下后,代理机构进行签收,但开标现场的录像显示代理机构的签收人在签完字后已经是9点零3秒。投标单位进行投诉?

招标投标,被法规束缚的象在玩一场的游戏,我们都在游戏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却忘了招标的本质和目的,政府赋予招标太多的责任,反腐败、商业贿赂、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

[s:6]
作者: 划拉    时间: 2008-3-4 16:12
开标时真不能选择2楼!!
选就选高层建筑,而且提前通知投标人早点开标!
作者: dixueshizi    时间: 2008-3-22 11:22
疯了,真是见识了,怎么这种事情也能发生?这种供应商,没法说了!他如果投我们的标,我非的把他剔除我们的合格供应商范围,让他在我们整个大集团都进入黑名单!!
作者: 沈劲桦    时间: 2008-3-30 11:30
结论:法不容情。
作者: 潇潇雨飞    时间: 2008-4-2 13:13
[s:2] 有个性!
招标过程的一个小的疏忽,都会导致整个招标的失败,值得我们思考啊
作者: zgz    时间: 2008-5-22 13:18
再开标的时候我会拿着球棒站在门口,随时准备来个全垒打!
作者: kobe    时间: 2008-5-22 17:10
假如楼主受伤了,算谁的?呵呵呵
以后开标可不敢站窗户边!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08-6-6 09:27
开标大厅设在高层建筑同样也有麻烦的:比如开标大厅在20楼,那肯定要乘电梯,恰巧碰到电梯故障或停电(备用电源也坏了),难道要投标人走楼梯上去,就是走楼梯上去,可能时间也迟到了,咋办呢? [s:1]  [s:2]  [s:3]
作者: godboy    时间: 2008-6-7 12:18
招标在中国也有不少年头,招标正越来越走向规范化,在这样的大前提下,我们的业主,还有代理机构,投标人就不要老师存在过去的侥幸心里,招投标毕竟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不然招标机构很容易受到落选投标人投诉的。
作者: landfox    时间: 2008-6-8 18:26
先进行密封性检查,每个投标人都签字,如果签字后,再投诉都没有用了
作者: pqh528    时间: 2008-6-20 16:41
投标文件的送达与否,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登记表》上登记完成为准,不然的话投标人来到开标室后丢下投标文件就走人,你能认可他的投标文件吗?开标时你敢开封他的投标文件吗?
作者: hnzzp    时间: 2008-6-24 11:12
这世上什么事都有了!!!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08-7-11 08:01
很有意思! [s:1]
作者: aaronxu_cn    时间: 2008-7-11 09:37
招标文件是法宝,招标主办业务人员一定要对招标文件做到了如指掌,特别是涉及程序的条款,绝对要清楚的不能再清楚。
作者: yuyuswim    时间: 2008-7-11 15:36
[s:2]  [s:2]  [s:2]  [s:2] 太逗了。。。以后真的要注意细节
作者: 私奔    时间: 2008-7-15 13:58
应加强精准度抛物线练习
作者: duckxiuyi    时间: 2008-7-15 16:42
呵呵,投标人够强的,这样也行,看来是可用之材啊!
作者: 莜悬木    时间: 2008-7-16 09:22
刚开始觉得投标商也挺不容易的,但是后来想想,投标是他的工作,招标是我的工作,我既然需要全力做好自己的工作,那投标商是不是也应该配合我们做好自己份内的事呢?所以迟到了就是迟到了,没有办法补救,因为那样对按时到达的其他投标商不公平,招标工作需要人性化,但不需要人情化。
作者: 南瓜饼干0610    时间: 2008-7-30 15:08
引用第38楼pqh5282008-06-20 16:41发表的:
投标文件的送达与否,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登记表》上登记完成为准,不然的话投标人来到开标室后丢下投标文件就走人,你能认可他的投标文件吗?开标时你敢开封他的投标文件吗?
+1,没有投标人填写标书接受登记单不能算!!
作者: whzy1331    时间: 2008-8-9 16:11
我就看看,我不说话!!! [s:2]
作者: leierwu    时间: 2008-8-25 14:45
对于我真样的新手,每个案例分析真是值得一看!

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ninger_85710    时间: 2008-12-11 09:33
引用第9楼bidboy于2007-07-11 11:30发表的 :
结论:开标的时候要关紧窗户!

否则会被砸到,哈哈,真的是让人苦笑不得
作者: 悠莲傲雪    时间: 2008-12-11 15:44
投标人相当认真的对待这个招标文件,这么细的地方都被他发现了,厉害!
以后一定要处处小心才行啊!
作者: felcon    时间: 2009-1-13 16:30
引用第38楼pqh528于2008-06-20 16:41发表的  :
投标文件的送达与否,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登记表》上登记完成为准,不然的话投标人来到开标室后丢下投标文件就走人,你能认可他的投标文件吗?开标时你敢开封他的投标文件吗?

你们没用过邮寄投标么?有法律强制规定投标人代表必须参加开标么?
要我是这个投标人,我8:59从一楼扔进来就走人,看你敢不接受?
作者: wzsb2005    时间: 2009-2-5 10:22
一切需小心谨慎。
作者: eagle    时间: 2009-2-16 14:47
引用第51楼felcon于2009-01-13 16:30发表的  :


你们没用过邮寄投标么?有法律强制规定投标人代表必须参加开标么?
要我是这个投标人,我8:59从一楼扔进来就走人,看你敢不接受?


招标公司说没收到怎么办?
反正你人也没来,你知道你扔哪儿去了?
当然敢不收了,对付你人都不来的投标公司,方法多了去了,而且你这样投标,可见你对投标也不怎么重视,就这样招标公司废了你,你回公司你自己怎么交代?!
作者: lijingjing    时间: 2009-2-25 17:15
同意五楼的说法
作者: liujimei    时间: 2009-8-26 17:12
难道招标代理单位就没有签收记录吗,问题是此人上楼时是否已过了截至时间
作者: 地铁宝宝    时间: 2009-8-29 21:22
招标工作无小事,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都可能引发问题。
作者: 学生z    时间: 2009-9-3 21:43
特好玩
作者: 泉西    时间: 2009-11-25 16:43
[s:90]  [s:90]  [s:90]  [s:33]
作者: jinlee    时间: 2009-11-26 09:58
投标文件地点跟开标地点不是一个地方?怎么在截至投标的同时开标呢。
作者: 少伟    时间: 2009-12-12 14:56
引用第37楼landfox于2008-06-08 18:26发表的 :
先进行密封性检查,每个投标人都签字,如果签字后,再投诉都没有用了

[s:56]这是个好办法,学习了。
作者: 82224169    时间: 2009-12-14 08:43
细节决定成败!做任何事情都是如此!招标过程也是一个严谨繁琐的流程。
作者: toubiao    时间: 2009-12-23 14:29
从一楼扔到二楼,密封性还能好吗,看来他家对投标文件的包封很结实啊!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1-19 23:08
引用第5楼招标新手于2007-07-10 10:27发表的  :
也给我们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提个醒  
1、工作要细致
2、不能有怜悯之心  一切按法规和招标文件来
3、开标时别站在窗口  否则可能被扔进来的投标文件砸倒   
[s:8]

哈哈,[s:56]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1-20 10:34
引用第38楼pqh528于2008-06-20 16:41发表的  :
投标文件的送达与否,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登记表》上登记完成为准

无法认同这种观点,能否出示相关依据?
作者: yzw8    时间: 2010-2-2 22:46
以签收为准!!!
作者: april4123    时间: 2010-2-3 17:34
那个老总~~~~太有才了
作者: mdnykjgs    时间: 2010-2-4 14:51
招标容易引起投诉争议的一点,就是程序,没有什么高精尖的东西,只要形式上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部就班。话又说回来,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今生看到就是你的福气,还有人的一生没有听到这样的故事,多难过呀

可就要注意了!不要被窗户砸着了!!!!!!!!!!
作者: carllau    时间: 2010-2-6 00:16
监督呢,关键时刻怎能不见监督,他们在这个时候就是我们的神,我们的救命稻草,准们背黑锅的主,这种事情怎能不让他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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