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ochan:第49条关于定标的规定回归了《招标投标法》,将定标权归还给了招标人。很好! (2016-02-28 22:15)
单纯说《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9条: |
第四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集体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但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
这里说到的“ |
集体确定中标人 |
”当中的“集体”,并没有排除参加过评标的招标人代表、专家们,最多只能通过评审重新调整一下中标候选人的排名,反驳已经完成评标报告的理由必须要充分!说起来起草这条规定的人,预先识破了招标人的领导们的“小心思”-----很高妙!呵呵 |
回laochan: |
是的,就那么一点点要求。 |
也就是那么一点点的要求,《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都不能满足。 |
老朽呼吁了10年,也就是那么一点点内容。 |
老朽高兴地看到,深圳、山东、上海、宁波等地已打破了《实施条例》的违法规定,全面修订《实施条例》第53条和第55条规定的时候已不远了! |
据悉,政府决策层也基本上就此问题统一了认识。 |
你举例的深圳,山东,都是前两年出台的文件,不管是招标人同意或不同意,地方文件明确的是招标人、采购人的必须要负责任,具体到定标权,还不能肯定是 |
招标人已经有了充分的权利 |
;比如随机抽取定标,谁去摇号、掷骰子,并不重要,中标靠的运气、不中标也是靠运气,不是凭借某个投标人的实力超群,也不是靠招标人的倾向性,呵呵。 |
从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以来,一直要求、强调要公开透明、资源共享、依法治国、简政放权,放权自然是给了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受益的并不仅仅是招标人,自然还要包括评标专家、各个投标人、供应商、制造商甚至是个体工商户;所以,不能仅仅为招标人的定标权的回归感到高兴,更应为依法治国、依法招标取得的成就而振奋! |
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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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举例的深圳,山东,都是前两年出台的文件,不管是招标人同意或不同意,地方文件明确的是招标人、采购人的必须要负责任,具体到定标权,还不能肯定是招标人已经有了充分的权利;比如随机抽取定标,谁去摇号、掷骰子,并不重要,中标靠的运气、不中标也是靠运气,不是凭借某个投标人的实力超群,也不是靠招标人的倾向性,呵呵。
从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以来,一直要求、强调要公开透明、资源共享、依法治国、简政放权,放权自然是给了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受益的并不仅仅是招标人,自然还要包括评标专家、各个投标人、供应商、制造商甚至是个体工商户;所以,不能仅仅为招标人的定标权的回归感到高兴,更应为依法治国、依法招标取得的成就而振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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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
管理环节尤其是“公示”环节,设置的操作性比较强,尽量不用空话、套话,同时,有利于降低监督、备案当中的管理不当风险,建议其他地区可以借鉴。
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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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中存在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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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发现备案文件的内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
应当一次性及时告知招标人,由招标人自行纠正后重新报送备案。 |
zc_ztb:监管部门是否应在交易前审核采购文件 -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237150 (2016-03-02 09:33)
zc_ztb:
这样的监管模式其实对代理机构也是不公平的,专业技术好的代理机构所作的工作根本不需要前期审查,专业水平差的是一遍遍修改,监管人员倒成了指导老师,时间长了,还会出现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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