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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审 被控受贿2亿1170余万元、1亿3109余万元财产来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5-12-30 09:30
标题: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审 被控受贿2亿1170余万元、1亿3109余万元财产来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审 被控受贿2亿1170余万元、1亿3109余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2015122909:41:38 来源: 新华法治

魏鹏远受审 被控受贿2亿1170余万元、1亿3109余万元财产来源不明.jpg
12月29日,被告人魏鹏远站在被告席上。保定中院微博 图


  据河北保定中院微博消息,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29日8时30分在保定市法警训练基地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魏鹏远被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亿1170余万元,另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亿3109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鹏远于2000年至2014年,在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煤油处调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等职务期间、利用主管、负责、承办煤炭项目的职权,在煤炭项目审核、股东变更、专家评审、升级改造、安全改造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以及在催要贷款、推销设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人民币10347.15万元、欧元775.1万元、美元235.2万元、港元40万元、黄金4100克、汽车3辆、房产1套、银行卡、购物卡、字画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0余万元、另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3109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魏鹏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17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魏鹏远个人及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13109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多次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是否申请回避、有无新的证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是否申请证人出庭及其他与审判有关的程序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听取了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及指控事实的意见,明确了庭审重点,控辩双方对庭审举证、质证的顺序、方式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


  魏鹏远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社会各界人士共计80余人参加今日庭审旁听。


  截至发稿,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公开报道,2014年4月,魏鹏远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时,办案人员在其家中发现2.3亿现金,后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

  12月29日,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开庭。图为庭审现场。保定中院微博 图
魏鹏远资料图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5-12-30 09:32
【中经实时报】能源局副司长受贿3.5亿开庭  工作20年日进5万元

【中经实时报】能源局副司长受贿3.5亿开庭  工作20年日进5万元


原创 2015-12-29 晏耀斌 中国经营报


中国经营报

微信号 chinabusinessjournal

功能介绍 与中国企业同步成长,对话商业领袖,传播商业理想,服务商业人群,《中国经营报》掌控中国商界绝对话语权。

本报记者 晏耀斌 北京报道





一个穿着便宜衣服、骑着自行车上班仅享受处级待遇的副司长,却创下了1949年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家藏亿元现金的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今日(2015年12月29日)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

根据检察院起诉书显示,魏鹏远任职期间非法收受请托人人民币10347.15万元、欧元775.1万元、美元235.2万元、港元40万元、黄金4100克,汽车3辆,房产1套,银行卡、购物卡、字画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0余万元,另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3109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总计34279万元。

资料显示,魏鹏远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1996年左右进入国家计委,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魏鹏远由煤炭处处长升任为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属于正处级副司长,其在煤炭司主要负责煤矿基建的审批和项目改造核准工作。

计算发现,魏鹏远在国家计委、发改委任职不到20年,合计每天收入高达5万元。其获得的收入主要来于,利用主管、负责、承办煤炭项目的职权,在煤炭项目审核、股东变更、专家评审、升级改造、安全改造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以及在催要货款、推销设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5月,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10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回应称发改委煤炭副司长魏鹏远家中余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元,成为1949年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发改委爆发坍塌式窝案。2014年10月31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介绍,国家能源局5人(分别为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司司长王骏、核电司司长郝卫平、电力司副司长梁波、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发改委价格司5人(分别为价格司原司长曹长庆、现任司长刘振秋、副司长周望军、副司长李才华、副巡视员郭剑英),价格司的领导班子全部涉嫌职务犯罪。

掌握着审核大权、有小国务院之称的国家发改委遭受着前所未有的拷问。《中国经营报》曾独家报道能源局核电司司长郝卫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等落马内幕。郝卫平表示,“项目都是投资多少亿多少亿元着急上马,但没有领导督办,审批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有关人士转述郝卫平的话,“企业得给每个部门送钱,不送钱就审批不了。”

而王骏则回忆:“那时,机关风气不好。”有关人士透露,王骏在法庭上陈述,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想方设法给他们送钱。据报道,王骏出事前已到点退休,他曾向友人谈及电力改革现状,且表示遗憾。

反思的是,这些人曾经都为行业改革做出了思考和贡献,为何结果还是栽在审批寻租上。郝卫平曾在法庭上介绍,审批没有时间限制,但有领导重视和督办,几天可以办完。如果没有,实际不受控制,可以走好几年。

由于各部门审批意见对外公示,企业不知道文件到了哪个领导手里。“企业就通过各种方式公关或者打听,给各级领导送钱。比如给处长送钱后,处长告诉签过了到了副司长,企业就给副司长送钱,然后逐级攻关,达到项目审批。”知情人士转述郝卫平在法庭上的陈述。

审批不透明和缺乏监督,则为魏鹏远等人牟利创造了条件。也难怪,李克强总理曾公开表示,国务院办公会交办的事竟然卡在一个处长手里



能源局副司长受贿3.5亿开庭  工作20年日进5万元.jpg (111 KB, 下载次数: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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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5-12-30 09:37
博客中国 > 社会



小官巨贪: 家中藏着2个亿现金的贪官魏鹏远在保定受审


作者:汪学勤    2015-12-29 14:51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 社会 文学 生活
小官巨贪: 家中藏着2个亿现金的贪官魏鹏远在保定受审


微博截图
    家中藏着2个亿,清点赃款烧坏4台点钞机,在能源局工作平均每天贪10


     原标题:能源局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开庭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29日开庭审理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魏鹏远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社会各界人士共计80余人参加旁听。


    2014年5月,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对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魏鹏远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日前已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公开资料显示,魏鹏远长期在国家发改委煤炭处工作,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其由煤炭处处长升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级别为正处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曾表示,魏鹏远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成为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据多方证实,魏鹏远被带走时,执法人员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


     相关新闻:


      家中藏着2个亿,清点赃款烧坏4台点钞机,在能源局工作平均每天挣10


      20144月,魏鹏远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时,办案人员就在其家中发现2.3亿现金,后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


      魏鹏远这起小官巨贪案件,让世人惊愕无比。有人计算,魏鹏远在国家能源局工作的近6年时间里,平均每天挣10万元。


      魏鹏远所在单位的纪检部门相关人士透露,魏鹏远在煤炭司主要负责的是煤炭基建项目的审批和核准,曾参与过多次的煤炭产业规划制定和煤炭产业整合。其被带走调查的主要问题应该是出在煤炭产业兼并重组上。

节选凤凰资讯2015年12月29日 09:10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5-12-30 10:19
1亿3109余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


钱是从他家搜出来的,【财产不明】,是不是成了贪官的保护伞 ?


1亿3千万,如果十几个人送的,是不是应该追究 ???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5-12-31 09:35
博客中国 > 社会



3亿巨贪能否叩开死刑大门?


作者:纸上建筑    2015-12-30 08:41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 社会 文学 生活

说经济犯罪不判死刑是假的,近年来我国就曾连续宣判非法集资案犯死刑,有些还争议颇大。然而对于涉案纪录屡创新高、民愤也极大的官员贪污受贿类案件,近年来却几乎没有动过铡刀。


曾因抄家时烧坏4台点钞机而闻名海内的巨贪,国家能源局原副司长魏鹏远终于开庭受审,被控受贿2.1亿,另有1.3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魏鹏远表示认罪,案件将择期宣判。(保定中院)


在被公开认定的案值中,魏鹏远又一次刷新了纪录,而广大民众心中同时萦绕着另一个疑问:3亿案值,能否叩开死刑的大门?
由于近年来几乎没有死刑案例,有人可能会以为贪污受贿案件已经取消了死刑,实际完全相反,刑法中不仅没有取消,而且金额门槛仍延续多年前标准:1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即可以适用死刑。


当然,10万元就判死已经显得过时,毕竟不是刘青山张子善的年代了。然而严刑峻法也是有好处的,正如一位历经沧桑的老干部感言:“毙了两个人,党风好了20年”……如今不再毙人了,廉洁风气如何?


即便充分考虑通货膨胀、以及公众的容忍限度,过亿的贪腐也是惊为天额,而随着贪腐纪录不断被刷新,曾经威严的虎头铡却不再开启,这款措辞依然严厉的法律条文,却几乎已经沦为遗迹……或许正是这种无止境的宽容,变相鼓励了无止境的贪腐之胆?
经济犯罪不宜判死刑,这个原则很多人是同意的,特别是非法集资类案件,主犯往往是企业家,有一定偿还能力和经营能力,是不是以偿债优先,这样最符合受害群众的利益,然而却被不由分说地斩了,百姓的投资也就化为泡影。


贪污受贿则是另一种性质的经济犯罪,它图谋的虽然也是钱,但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不仅仅是钱。譬如能源局副司长魏鹏远,正是利用在煤炭项目审批、安全改造、专家评审、承揽工程等领域的权力,收受请托贿款,非法为他人谋取利益……而那些煤老板不是傻子,进贡给领导的钱一定会变本加厉地收回来,代价是什么?


可能是本该被驳回的违规项目,可能是根本不安全的安全改造,可能是弄虚作假的专家评审,可能是幕后操作的豆腐渣工程……这些年,山西陕西河北东北,那么多人命丧矿难,大江南北,豆腐渣遍地事故频频,多少无辜百姓死于非命?……这一笔笔的血债里面,敢说没有魏司长笔下的功绩?由于他收受的3亿黑钱,给天下苍生造成了几百倍、几千倍的血泪?


——如果刑法中“情节严重、无可挽回、影响恶劣”等等字眼还在,上面无疑就是最明白的写照。
然而这一切却可被轻易绕过。据某法律界人士总结分析,其实很多高级别贪官通晓法律,知道如何避开枪口,譬如充分利用“认罪态度好、检举立功、上缴赃款”等等从轻条件——贪的再多也不过死刑,而死刑只要从轻一点就死不了,死不了就可以去秦城颐养天年……


无怪乎我们在法庭上频频见证如出一辙的场景:痛哭流涕、认罪悔罪、愧对党愧对人民……而他们究竟立了多大的功,检举了谁,则一律语焉不详。但是,这些轻飘飘的临场表演,和秘不示人的立功情节,从轻效果却相当明确,尽管亿元纪录被突破了一次又一次,而虎头铡几乎再也没有开过一次。


掌握如上秘诀,便可贪时无法无天,万一东窗事发就痛哭流涕、认罪后悔……贪腐一辈子,悔罪一下子,也真是立地成佛。免死金牌如此容易,在位时何不大胆放手去贪?


而因他们权力失控造成的恶果,那些惊天动地的事故和矿难,那些血债累累的死亡名单……再也不会在法庭上被提起。严刑峻法被执行的如此诡异,是因为只给你看选择的一面。


百姓不是法律专家,但是有基本的判断,谁造福,谁造难,谁该恕,谁该判,心中都有杆秤。10万元的死刑门槛,上千万碰不到、上亿碰不到、好几亿还是碰不到?——这延续多年的严刑峻法,难道留着来戏耍苍生?


纸上建筑 出品
2015年12月30日
微信:zhishangjianzhu
微博:http://weibo.com/papera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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