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规定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具体包括哪些??? |
大力:个人建议不要过于咬文嚼字了,实践当中很难穷举,就如2楼所述,他再列出更多的单位,还是会有“遗漏”;
对于具体项目需要具体分析,可能一家都没有(所有的前期工作都由招标人自己完成),也有可能是很多家!每家单位和招标人的招标工作都或多或少有那么一点关联!
....... (2015-12-16 10:51)
曹锦江:
法无禁止皆可为。我认为可以
曹锦江:法无禁止皆可为。我认为可以 (2015-12-16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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