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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谁来审查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5-12-14 14:34
标题: 谁来审查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转贴】

谁来审查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谁来审查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微友提问

现实招标中,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提出了投标人资格条件,同时在购标时(或报名)由招标代理公司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这种做法对吗?

律师答疑
现实中招标机构对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材料审核,实施的是一种提醒方式,提醒投标人某资质不符合条件,即使购标了,正式投标时也会遭评委会的否决。避免了一些明显资质不符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后引起评委的工作量增加,投标人的无谓投标浪费时间和金钱,或者使项目貌似投标人数量已够,但真正评议后许多投标人不符合资质要求,导致竞争不充分而使招标效果没有达到,引起招标人的不满意。但招标机构没有权利否决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而阻止其购标。对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只能由评委会在评标时有权进行评议。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释义:

本条规定的是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及对资格审查的基本要求。资格审查程序是为了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剔除资格条件不适合承担或履行合同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一般来说,资格审查可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在投标后(一般是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招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要求和标准,对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资格作出审查决定。招标人应告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是否审查合格。

目前,在招标实践中,招标人经常采用的是资格预审程序,并且专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所以此处所讲的招标人对提交的资格预审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主要指的是资格预审的项目,根据资格预审项目的流程规定,招标人可组织组建评委会,对资格预审进行评议后,告知审查结果。

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所以无论是《招标投标法》的第十八条还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第二十条,均指的是招标人委托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而不是由招标人自行在购标阶段进行资格的审查。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5-12-15 09:25
如此简单的问题:资格预审由依法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审查。资格后审由依法组件的评标委员会审查。
作者: suda_suda163    时间: 2015-12-15 10:13
明白了[s:125]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5-12-15 11:04
标题: 回 kkshadow 的帖子
kkshadow:如此简单的问题:资格预审由依法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审查。资格后审由依法组件的评标委员会审查。

 (2015-12-15 09:25)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5-12-15 11:51
关于这个问题还是要谈一下,建筑行业实行的还是资质管理,即我要求的是一级资质(要求合理的前提下)那么二级企业就无法参加,这个不需要专业知识去判断,小学生都能分的清。在报名或者发售文件时看一下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不管其真假、不审查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即报名或发售文件,问题应该不是太大吧,毕竟没有排斥投标人。
        关于报名,在法无禁止的前提下,给代理、招标人多一些空间可以提高招标效率,降低成本、风险。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相反明知符合资质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还要开标让评委来否决的做法,这样的招标多来几次,难免不让人产生招标仅仅是走程序的想法。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5-12-15 12:40
标题: 回 bob1511 的帖子
bob1511:
       关于这个问题还是要谈一下,建筑行业实行的还是资质管理,即我要求的是一级资质(要求合理的前提下)那么二级企业就无法参加,这个不需要专业知识去判断,小学生都能分的清。在报名或者发售文件时看一下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不管其真假、不审查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即报名或发售文件,问题应该不是太大吧,毕竟没有排斥投标人。
        关于报名,在法无禁止的前提下,给代理、招标人多一些空间可以提高招标效率,降低成本、风险。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相反明知符合资质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还要开标让评委来否决的做法,这样的招标多来几次,难免不让人产生招标仅仅是走程序的想法。
在下刚刚翻阅了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释义和国家相关部委对于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规定,请恕在下愚笨,楞是没找到“报名”这个环节在哪个法律法规规定里。阁下能否指点一下。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5-12-15 13:59
标题: 回 kkshadow 的帖子
kkshadow:在下刚刚翻阅了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释义和国家相关部委对于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规定,请恕在下愚笨,楞是没找到“报名”这个环节在哪个法律法规规定里。阁下能否指点一下。 (2015-12-15 12:40) 
所以才是法无禁止啊。
作者: dqluol    时间: 2015-12-15 18:01
我想问下各位,作为评委,审资质、授权等证件、文件时,必需核实真伪吗?我评审的一个标,某投标人告其它20多家投标人授权造假,招标代理让评委复议,核实真伪,我们拿电话打了一天,也核实不了几家真假,而且电话核实也不能判断真伪。
请教下,从招标法角度说,评委有责任核实真伪吗?
作者: aaxx    时间: 2015-12-16 09:22
标题: 回 dqluol 的帖子
dqluol:我想问下各位,作为评委,审资质、授权等证件、文件时,必需核实真伪吗?我评审的一个标,某投标人告其它20多家投标人授权造假,招标代理让评委复议,核实真伪,我们拿电话打了一天,也核实不了几家真假,而且电话核实也不能判断真伪。
请教下,从招标法角度说,评委有责任核实真 .. (2015-12-15 18:01) 
评委评标依据的是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义务去核实材料得真伪。
作者: dqluol    时间: 2015-12-16 09:43
可招标机构就是让我们评委审核真伪,找了我们很多次,而且我们面临纪委约谈的风险。

大家能否提供招投标法这方面的规定吗
作者: laogangs    时间: 2015-12-16 09:45
标题: 回 bob1511 的帖子
bob1511:       关于这个问题还是要谈一下,建筑行业实行的还是资质管理,即我要求的是一级资质(要求合理的前提下)那么二级企业就无法参加,这个不需要专业知识去判断,小学生都能分的清。在报名或者发售文件时看一下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不管其真假、不审查 .. (2015-12-15 11:51) 
招投标报名环节没有任何意义,应当取消,包括在电子招投标中也应当取消。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5-12-16 10:21
标题: 回 laogangs 的帖子
laogangs:招投标报名环节没有任何意义,应当取消,包括在电子招投标中也应当取消。 (2015-12-16 09:45) 
        有没有意义不是你我凭空就能下定论的,还是要看实际工作。比如一个竞争充分的标能来多少个投标人我并不能预测。(有可能20个也有可能50个)如果实际报名过多的话,就先进行资格预审,反之则直接发招标文件开标。
        鼓励竞争而不是鼓励无限的竞争。无限的竞争会给项目带来风险,还会增加招标的成本,降低评标的效率、质量。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16 10:32
标题: 回 dqluol 的帖子
dqluol:可招标机构就是让我们评委审核真伪,找了我们很多次,而且我们面临纪委约谈的风险。

大家能否提供招投标法这方面的规定吗 (2015-12-16 09:43)
纪委的同志为什么要约谈招标人,不去约谈造假的投标人,他的依据是什么?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5-12-16 10:44
作为楼主,我个人同意 唐广庆老师的跟帖 发言 :


关于对《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和《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资格条件的理解问题   二楼


        
  
关于对《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和《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资格条件的理解问题


      

      无论《招标投标法》或者是《实施条例》,都属于招标人的权利。《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是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因为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并进行评标。因此可以理解资格后审和评标是由招标人委托进行的,是依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后审。

  

       这里应说明的,《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中所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含义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或所谓的“报名”)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而是指在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时依据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告知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合格,合格时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招标)。如果自行评估达不到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时,就不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招标),以免造成浪费!


       结论: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时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是不进行资格审查的。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所列资格条件,是供潜在投标人自行评估和否合格,以及是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工作中审查的依据。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12.12.





帖子网址: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115378
作者: 海先生    时间: 2015-12-16 16:47
标题: 回 bob1511 的帖子
bob1511:
       关于这个问题还是要谈一下,建筑行业实行的还是资质管理,即我要求的是一级资质(要求合理的前提下)那么二级企业就无法参加,这个不需要专业知识去判断,小学生都能分的清。在报名或者发售文件时看一下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不管其真假、不审查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即报名或发售文件,问题应该不是太大吧,毕竟没有排斥投标人。
        关于报名,在法无禁止的前提下,给代理、招标人多一些空间可以提高招标效率,降低成本、风险。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相反明知符合资质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还要开标让评委来否决的做法,这样的招标多来几次,难免不让人产生招标仅仅是走程序的想法。
既然小学生都能分清楚,潜在投标人也一定能判断出自己是否满足资质要求,为什么还要看一下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呢?难道有人明知不满足资质条件,也要花钱买标书、花精力作标书,参加投标不成?[s:32]
作者: wuyush    时间: 2015-12-20 23:33
标题: 回 dqluol 的帖子
可招标机构就是让我们评委审核真伪,找了我们很多次,而且我们面临纪委约谈的风险。

大家能否提供招投标法这方面的规定吗
评标专家不负责辨别投标文件材料的真实性,不论真伪投标文件是评标依据之一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5-12-21 09:18
标题: 回 海先生 的帖子
海先生:既然小学生都能分清楚,潜在投标人也一定能判断出自己是否满足资质要求,为什么还要看一下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呢?难道有人明知不满足资质条件,也要花钱买标书、花精力作标书,参加投标不成?[s:32] (2015-12-16 16:47) 
借照,借错的,借混的事情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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