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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各位大侠,会员为什么要交会费? [打印本页]

作者: huoye    时间: 2015-12-1 19:37
标题: 各位大侠,会员为什么要交会费?
中国有各种社会组织。党员交费是让您时刻记着是个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工会会员交费是为了您在生活有困难,或是权益受到侵害时组织出面为您维护权益。但很多时候,参加一个组织为什么要交费恐怕很少有人说的清楚。有的说是为了得到进一步服务,有的说是维持一个名头,以便需要的时候可以以此为借口:我是交了费的,您应当为我出头--颇有点交保护费感觉。

这不,作为会员,上周单位派2个人参加大名彬彬的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在泉州组织的会员交流会,1天时间要求每人交费1800元,感觉吃了苍蝇,概单位每年交了5000元,平时只要接到该协会通知,不是交费,就是培训,要不就是各种没头没脑的赞助,反正就是一个字:交钱吧老太太!

更有甚者,这一次连开会员交流会都要收钱,不仅收钱,还1800元/人.日,比中央规定的部级干部出差费用还高,简直是“飞起来抢钱”,而对我们的服务则“萍踪侠影”,让人盼星星拍盼月亮似的。就这么个会员交流会,上午找了几个人不痛不痒的说那么几句,下午是会员交流,找了几个并非内行但美其名曰“嘉宾”的,在台上不痛不痒的评说几句,就要了我们一个人1800,真实物有所值?强烈希望中纪委查一查,到底是服务会员还是“红顶中介”阶级敛财。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2 08:54
首先,欢迎这位率性的老太太!

感谢您能够把您在经营、工作当中的苦恼告诉我们,而不是随意的去发牢骚;良好的沟通,从交流开始,谢谢您和其他招标投标行业人员对招标网社区、招标投标版块的信任、支持、鼓励、理解。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2 08:57
接下来从个人角度出发,分别分析,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2 10:14
一、为公平,谈感情


为了公平起见,先做一下自我介绍




我有一个优点,就是特别讨老太太喜欢。


从小,我就不爱说话,后来吧,就不大会说话了,有点口吃,北方人叫“结巴”。我奶奶经常为我跟别人吵架,甚至是“掐起来”,再后来,我妈告诉我,那些人说我傻!


长大一点后,嘴馋了,独自一个人跑去外婆家,外婆为我一个人烧一桌子的菜。。。


还有一个后来也成为了老太太,是我妈,她知道我要还房贷,一点钱,省着花




事实证明,并不是我做得好,而是她们更多的为我考虑,体谅我,爱护我。


我想,楼主是个老太太,同时也是位女企业家。


对作为协会活动的组织者的小姑娘、小伙子们,也需要给与宽容;TA们也得注意交流方式、方法,把好事办好,让会员们、学员们长人脉、长能力、长知识的同时,还要开心!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2 10:34
二、谈会员
楼上wjjst已介绍,记得有文章说国内仅“中”字头的各类协会就有600多个(注:记得不是很准确)

其实,并不是所有入会的会员都要缴费。
比如,我们大家都是招标网社区的会员,我入会的时候没有缴费,正常情况下,老太太楼主也没有交会费。我们的招标代理企业碰到现实情况是,这样不交会费的组织太少了。

不知道楼主是不是“败家娘们”;我来介绍一下马云的一条成功之道:要败家,找阿里巴巴,要投诉,找阿里妈妈;当然咯,老马是老大。

招标代理机构参加了招标投标协会,在履行会员义务的同时,也享有会员权利;如觉得协会的培训、交流活动或工作中存在着不足,可以去沟通、去 投诉,能够用三、两千块钱解决的,不管是对协会还是会员单位,都算不上什么大问题。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2 11:58



三、谈钱

我有一位做设计师的网友,他的签名是“谈钱伤感情,不谈钱伤肝”,这句话,最该看到的是他的老板,毕竟我们其他人不给他发钱;企业家马云说:谈钱伤感情,不谈钱没感情。协会与会员之间,不谈钱----看起来真不行。


这方面比较敏感,简单的说两点

(一),收费是不是正当

组织各类活动,必然要有支出,相应的需要落实资金来源;正如招标人没钱完成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最好不要太积极

各项支出有没有物价局、税务局的收费凭证,活动有没有经过领导批准,结余的资金流向哪里去了,协会需要给会员们解释、说明。当然喽,能够网上“晒一晒”,让我们这些局外人、旁观者也能看清、看懂,就更好了,都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二),把协会会费与党费、工会会费放在一期进行比较,不在于是否收费,而在于是否合理

不管是党费、工会会费还是行业协会的会费,都不是每天都收取的;做为其中一员,不能由于哪一天不交钱就不履行职责。
从习大大,到边远山区、草原的农、牧民党员,都要交党费;党费的收取是有“阶梯”的,收入高 的个人多交一点,收入低的党员就低得多;工会会费,也是类似的情况;相对而言,我们的招标代理机构情况就复杂得多,行业内有“
旱涝保丰收
”的国家或地方行政或事业单位、国企,更多的是民营企业,既有年收入几个到十几个亿元的龙头企业,也有年产值几十万元的小企业,个别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一年内,都做不到招标代理业务,按照同样的标准收取会费,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午睡了,未完,待续】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2 14:56
四、关于培训和交流一些想法
(一)、培训和交流是必要的,也得注意方式和方法
从楼主介绍的情况来看,会员单位并不是反对交流、培训;当面的培训,一般都有一个签到环节,便于统计接受培训人数,还可以保存声像资料,通过媒体互动,还可以进一步扩大培训影响及示范效果,适度的当面培训、交流还是必要的。

在“互联网+”新态势下,建议组织单位,能够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微信、微博、BBS、视频会议等形式的优势,在减少会员单位参训成本的同时,减少专家和学员们的车马劳顿。

(二)、交流是双向或多向的
培训和交流往往缺少了互动环节的,发言者是自动地将,听众是被动的听
很少听说讲课的专家,在讲课前做过调查,大家喜欢什么类型的话题,需要解决什么问题,等等,专家自己也没数。部分专家为了显示“高大上”,往往把课题讲得很玄奥;结果是上面发言者说每一处都重要,听众却觉得跟自己的工作没关联,听懂了是你本事高,没听懂是你水平不够,呵呵。

(三)、有效沟通需要多层次
不同层次的受众,参加培训、交流的目的和需要有较大的差异:招标代理机构的老板、高管考虑企业经营和发展,中层考虑保障工作质量和效益,基层员工考虑提升工作技能,等等。
要讲兵对兵、将对将。

作者: 海先生    时间: 2015-12-2 16:01
感觉会员对协会是有着期盼的,期盼招投标协会在市场交易活动中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之间再做点啥[s:90] ?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3 09:02
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幸好碰到的还不是那些做诈骗的,也没有违法、违规,还是属于协会与会员之间的协调上出现的问题,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事,就别麻烦中纪委了,老太太,您看成吗?
作者: 迷印晓普    时间: 2015-12-3 12:13
[s:84]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5-12-3 16:02
楼主说的其实是两个问题:钱、效果
(1)关于会费,收或不收,个人的一般100/年,有的或事业单位减半;
(2)会议费,一般自办收费低,委托收费高;学会收费低,协会收费高;若分时段,早交收费低,现场收费高;地方性收费低,全国的收费高。像我前年在泉州参加全国竞争情报年会,好像是1800左右,因为是会员,少缴200;
(3)效果,就个人而言,效果要好,最好做些准备,包括要找什么人,要问什么问题等;就主办方而言,若大会主题已经定、会议报告人员已经定,那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大家一个互动交流的机会。像前几天去参加一个会,作为副理事长主持会议,我会在对方报告开始12分钟时提醒报告者,让对方尽快结束以便有提问回答的时间,若报告者15分钟才结束,那么还是会给听众提一个问题的时间。
作者: huoye    时间: 2015-12-3 19:07
老太太不服气的是,单位每年交了5000元会费,此次单位派3个人参加会员交流,仅参会就又交了5400,这还不算住宿费。老太太在这里问的是:我们交的每年5000元算么子费?是为了保我一个头衔么?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4 08:46
看起来老太太的火也发了,气也消了;祝您貌美如花,身体棒棒,吃嘛嘛香,不过,万一多长二斤肉,您可别怪我啊!


气消了,还不顺,[s:84]


虽说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它毕竟还是事!


上个月底,我发了个帖子,【吐槽】帖子每天都有招标投标行业的坏消息,当初一看你帖子的标题,下意识的就想,这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呀!


既然是躲不过,我将继续尝试把这个事情进行梳理,敬请期待,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4 11:03
五、说服务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每年向国家级、省市级行业协会缴纳会费,相应地享有了会员的权利,履行相应职责。
(一)、协会方面
这方面问题有:我们的会员缴纳了会费,却感觉不到协会工作人员承诺的服务,即使是培训、交流,也都搞得“铜臭味”十足,效果还不佳?
这方面的问题,值得协会领导、工作人员对过去的服务、工作进行反思、并切实加以改进。
从工作分工上,负责收钱的,可能不管服务;有权花钱的,是不是都能得到监督;培训的效果反馈是积极的多还是消极的多?邀请的专家是不是都与培训专题内容相关;不管是财政补贴,还是会员缴纳,都得要控制好效能,是不是一定非要住几星级的酒店?是不是顿顿吃大餐?呵呵。


(二)、关于培训
楼主介绍的,说协会没有服务,这是片面的;组织培训、交流,也是各类协会的重要服务方式,但不能当作唯一的方式。
前一段时间,我们看到,协会领导也到各地的会员单位进行调研、考察工作。多种形式并存的服务,必将成为协会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关于会费和培训费
会费和培训费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支出,协会的会费要考虑全年正常运行的成本,应尽量少一些,正如刘博士所说的,进行减免,让从业人员入得起协会,进得了行业管理机构的“门槛”;单次的培训费,参加的单位及人员就承担,不参加或不能参加的;协会应做好总量平衡,统筹安排,不宜以盈利为目的。
培训的费用,不是交警开出的罚款单,会员没有违法、违规,就可以不缴纳培训费。
会员单位缴纳了会费,寄希望在各方面能够得到协会的帮助和支持,这种期望是正当的、合理的。适应不同会员单位的需求,协会也在相应组织培训;当然,培训的涉及到的业务范围、工作内容,并不是与所有的会员都有密切联系;会员单位及员工,除了参加各类的培训交流活动,还需开展正常的工作、经营;组织者不能强制所有的会员都参加,也不能要求所有的从业人员都参加。


(四)关于培训与接受培训
从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国际招标等业务的从业机构,本身都是为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招标、采购人做咨询、管理的服务型企业;平时,会员单位的人员是服务人员,参加培训时,变成了消费者,花了钱,想要享受优质的服务。协会工作人员,平时工作当中,是对会员单位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在培训、交流活动的组织过程中,成为了服务者。
双方都需要适应角色的变化,进行换位思考,相互体谅。


(五)、关于会员单位及人员期望与效果


作为会员单位,迫切希望协助组织一些专业活动,并对活动有了比较高的预期,但结果往往是单位不满意,个人无进步。
对应于内容及受训人员相对股东的情况。单纯的的培训、交流活动,作为服务项目,可以协会自己组织,也可以外委、外包,比如通过竞争的方式,委托当地的会员单位来承办,甚至是委托专业的培训机构来服务。
(六)、关于对待培训的态度
协会方面,希望多组织培训,让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经营理念、工作技能等各个方面都有较大的提升,让协会也好管理、容易管理,有了政策就一呼百应,嘎嘎。
会员方面,尤其是向老太太的这种单位,企业的管理人员也有这种迫切需求,但花了钱,效果并不好,实践中还有像是老太太这样的比较强的抵触情绪的,钱也花了,却更不想参加、不愿参加,进而轻视组织者和专家们的劳动。
两种情况同时存在,需要调和。
(七)、关于培训专家
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日常工作业务时,是有专家库供选择的;对于具体的专家,也是在合法、合规 的前提下,“够用”就行了,呵呵
进行培训的专家,是组织者或其他协办单位个人获取的,专家资源是有限制,并且还比较大。
双方需要反复的磨合,才能满足大部分会员单位及人员的需要,工作是长期的,需要持续改进。

【还有其它两部分,因个人时间安排,来不及整理了,下周再说。】
作者: 海先生    时间: 2015-12-4 11:19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章程

第六条 协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和招标投标主体在招标投标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愿望和意见,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二)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行业发展战略、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提供建议;

    (三)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研究制定招标投标行规行约、职业道德准则、业务统计规则和职业标准规范等,并组织实施;

    (四)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的备案及资格管理工作;

     (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建立国家招标投标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等级制度,促进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的提高;

    (六)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建国家评标专家库,为招标投标工作提供服务;

    (七)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工程、货物和服务等各类招标投标及相关工作的咨询;

    (八)收集、提供国内外招标投标信息,编辑出版招标投标方面的刊物、教材、书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网络系统,举办展览和论坛等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招标投标活动信息服务;

    (九)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招标投标业务、管理知识的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十)定期组织招标投标业务及行业管理的经验交流活动,宣传、表彰全国招标投标优秀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十一)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有关招标投标的投诉举报,协调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

    (十二)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联系,组织、开展招标投标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7 11:23
六、讲使命
感谢“海先生”提供的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章程中“第六条 协会的主要业务范围”的相关部分的内容。
从这部分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协会工作,既要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及方针政策,又要做咨询、服务、交流、奖罚、解决纠纷,既要主管部门信任,还得要会员单位满意和支持,这要求,是多么多么的-----高啊!并且还是协会自己制定的章程。也许,起草和审查的领导和同志,当初也没有特别意识到,想要权利的同时,把责任也揽在了肩上。
我们的会员单位内部的领导,企业家们,既要负责实现自己的梦想和发展,还要努力去实现更多的兄弟姐妹的生存、发展、个人提升意愿。即便是像楼主老太太这样的女企业家,既要负责挣钱养家、还要负责貌美如花,既要有巾帼不让须眉的魄力,也要有大海一样的胸怀!
不管是协会,还是会员,既是组织者、领导者,也都还是服务者,都要辛勤的工作和奉献,更让你们闹心的是,还不能公开的进行抱怨!因为,这是你们的使命,更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服务对象和员工们,对你们的期盼!
作者: david8812345    时间: 2015-12-17 09:32
楼主反映的确实是一个问题,且普遍
作者: 海先生    时间: 2015-12-17 10:55
关于举办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培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协会会员,进一步帮助会员掌握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把握政策走向,提供精准贴身服务,增强会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竞争力,省公共资源交易协会定于XXX—XXX在上海财经大学举办一期公共资源交易短期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5年XX月7日至11日。7日上午到XXX大酒店报到,下午正式上课。
       二、培训地点
       上海财经大学校区内(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369号)。
       三、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形势;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背景和内容;互联网+招投标;单位文化;现代人际沟通与团队协作及实践交流等。
       四、有关事项
       1. 住宿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博思大酒店;
       2. 火车接站时间为:7日上午10:30分至12点,分别在上海站和上海虹桥站乘车。
       3. 自乘车线路:抵达上海站乘地铁3号线至赤峰路站下即可;抵达上海虹桥站乘地铁2号线至中山公园站转乘3号线至赤峰路站下车 。
       4. 联系人:上海财经大学:刘老师,电话:11111111111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协会:张XX,电话:222222222。
       5. 培训费、食宿费约3000元。
       请各位参加培训人员接到通知后,于12月6日前将车次通过邮箱 ahzbyjh@126.com传至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张XXXXXX,联系电话:2222222222。

                                                                                                                                                                                          XXXX年XX月XX日

        据了解:针对会员培训四整天,每人3000元,包括接站、培训、食宿等费用,培训效果不错。还蛮实在滴。[s:56]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12-17 13:16
还是有些个协会很务实,你考出来的证书,注册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是某协会会员!所以,你必须先缴纳会员费,才有资格下一部的注册!理由够充分了吧?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21 10:55
楼主好多天没回来了,估计是忙吧


假如我是老太太,别想歪了,哥是纯爷们!


像是楼主的这样的企业家,对于交流会、培训会,不能光是派手下参加,最好是本人前往,老话说得好啊------老将出马,一个顶俩;事先把名片准备好,到会场见人就“洒”,这个样子,“省”下的可能不只是两个一千八,加上住宿费、交通费,很可能要超过一万八,把协会组织的交流,变成咱们会员之间的推广和营销,多好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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