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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竟然有这样的文件!!! [打印本页]

作者: youknow    时间: 2015-10-27 10:17
标题: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竟然有这样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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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pxptw    时间: 2015-10-28 11:24
有什么问题吗?
作者: youknow    时间: 2015-10-28 13:25
直接利用行政手段让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标书费的5%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0-28 13:25
收费依据,为什么招标代理机构要交5%,公共资源交易局强制招标代理机构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做交易。

从原告的证据来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表现得比这个通知规定要好得多,由规定的每个月结算一次改成了每周结算两次,是不是该给他鼓掌?
作者: 道友    时间: 2015-10-28 15:04
其实国家是支持社会资本加入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营中来的,实行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只是看使用这个平台收费额度是不是合理 ,是不是给各主主体增加了成本。本来这个平台实行无纸化就能够节约成本。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5-10-30 16:35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5%,按理说使用平台付费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使用具有强制性。因为强制进入平台交易的目的在于监督、规范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采购,促进其公开透明。从这个角度出发,所有的平台都不应收费。
作者: tnt770404    时间: 2015-10-31 20:55
这5%可以不收,由财政来支付。但是代理机构更惨,监管机构也可以严格执法,不允许代理机构再收招标文件费用,因为法律规定只收印刷成本、邮寄费,投标人自己网上下载就没成本。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0-31 21:28
为什么是百分之五,不是百分之六,也不是百分之四,发文单位能说清楚吗?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5-11-2 12:15
政府采购已经为系统买过单了,还从招标人处扣,这个文件很有"利".
作者: youknow    时间: 2015-11-4 16:56
成兴公司成交通知书.jpg
作者: youknow    时间: 2015-11-4 17:07
上面是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公告,也就是在2015年2月之前他们是没有合同关系的
作者: 57964005    时间: 2015-11-5 09:58
一个几个亿项目的标书费代理公司能卖几十万,谁不眼热。还起诉,我看应该投标人把代理公司起诉才对。
作者: youknow    时间: 2015-11-5 15:44
楼上的太可笑了,眼热就要干违法的事吗?这是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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