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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开“单身证明”,谁来“证明单身”? 【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5-10-5 08:57
标题: 不开“单身证明”,谁来“证明单身”? 【转贴】
不开“单身证明”,谁来“证明单身”?


东方网 2015-10-3 10:17:41
来源:新华网 作者:叶含勇


原标题:不开“单身证明”,谁来“证明单身”?


新华网成都10月3日电(记者叶含勇)成都市民政局日前发布公告称,按照民政部相关通知精神,自9月30日起,除办理涉台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终于!以后不用开‘单身证明’啦!拜拜!”网民“成佳茶乡2015”第一时间在微博上晒幸福,“入职要开‘单身证明’,买房要开‘单身证明’,甚至连结婚证也证明不了已婚,‘奇葩证明’取消了,扩散周知!”
据了解,所谓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单身证明”,目前广泛应用于房屋买卖、贷款办理、户口迁徙、就业再婚、低保社保办理、廉租房经适房申请等民生领域。成都市民政局统计,去年全市开出的“单身证明”超过12万件。
从公安部不再出具18项证明,到民政部不再出具“单身证明”,这表明有关部门正在消除各种“奇葩”证明给群众带来的种种困扰。但是,不开证明并不表示群众不需要证明。
成都一位银行工作人员称,目前办理贷款尤其是房贷时,牵涉到夫妻共同债务,单身或已婚是必须要区分的,这就需要单身证明。“目前有市民来办理个人贷款,我们会先受理。具体是否需要单身证明,还要等总行统一下发新政策。”
据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单身证明以后,确有需要群众开具此类证明的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和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沟通,尽快出台配套措施,切实减轻群众的办事负担。
让人置身“两难”窘境的,又岂止“单身证明”?今年8月公安部规定不再为个人出具“违法犯罪记录”后,在上海工作的徐鹏(化名)正在犯愁,因为申请落户需要原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他说:“我现在是头大了,一个部门要,一个部门不给开。”
有专家指出,目前,公民的户籍、教育、就业、生育、医疗、婚姻等基本信息处于碎片化状态,部门间、地区间很难实现有关的信息互通,只有从供需两方面发力,强力推进公民和机构相关信息的整合与共享,才能从根本上摆脱“奇葩信息”扰民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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