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发改委和采购办打架 [打印本页]

作者: 605379502    时间: 2015-8-31 18:01
标题: 发改委和采购办打架
请教一个问题:一个项目,发改委招标投标核准意见为:勘察、设计、建设工程、装饰、其他(比如设备)都为委托、公开招标,在财政报采购计划时采购办分别批复为:勘察、设计、建设工程、装饰、其他(比如设备)等分别招,相当于说是五个项目,下了五个计划函,业主请了5家代理公司。有什么依据反驳吗?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8-31 21:51
为什么要反驳呢?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9-1 06:15
用到财政资金,招标方式就普遍些,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罢了,很正确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9-1 07:40
县官不如现管
作者: lalahiyo    时间: 2015-9-1 08:50
其实这很好解决了,都是政府组成部门,一般来说,凡工程项目一律按发改审批的方式走,一般一个项目在业主愿意的情况下,请一个代理机构就可以了。如果业主为了避嫌等情况,想让不同的代理机构做,就可以按财政部门下的计划作,反正在审计时说得清就行了。
不过,一般情况下,是一个项目委托一个代理机构对业主来说便于管理,相对的,代理费也便宜一些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chinabidding.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