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的规定,想法很好,做法不妥。 |
举例:某一项目需要原厂商针对此项目出具唯一指定授权,那么供应商拿来的授权书不符合要求,招标公司不提出问题,还把招标文件卖给供应商,等到开标让评委去评定,这样做是不是不厚道?再有甚者,有相同品牌的产品供应商都来投标(本来要求原厂唯一指定授权),把标书都卖给各家供应商,到开标再去评定无效投标,是不是也不厚道?招标公司是不是应该指出来呢? |
明显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公司应该将各种厉害关系,告之供应商,既不能不吭声,就将文件卖出去,也不能以不符合资质条件为由拒绝供应商购买文件,否则有引起质疑和投诉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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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林:根据财政部74号令的规定,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而在实际操作中,已经明确投标人数量不 .. (2015-08-19 11:18)
bidboy:目前来说还要到开标,因为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是可以通过变更延长的。 (2015-08-19 15:33)
青林:根据财政部74号令的规定,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而在实际操作中,已经明确投标人数量不 .. (2015-08-1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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