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看,收费期限拟作如下调整: |
收费公路条例修订有五大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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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21日公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对今后收费公路建设资金来源、收费期限、收费公路转让等事项做出重大修改。条例修订稿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收费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来源的变化。喊了30多年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将成为历史。交通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说,“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建设模式是在过去政府财力严重不足的条件下实行的。但随着我国路网不断发展,同时上世纪90年代建成的高速公路逐步进入大修养护期,收费公路的养护和运营管理资金的来源就成为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
编辑:马瑞 |
【媒体追问】高速路是否成永久提款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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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原标题:四问收费公路改革:高速路会否成“永久提款机”? 中新网北京7月22日电(记者李金磊)收费公路将迎来重大改革。交通运输部昨日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债务偿清后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这意味着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为何要作出上述调整?高速公路是否会变成“永久提款机”?是否存在重复收费问题?又该怎样满足公众对收费公路“提速、降费、透明”的期待? 高速公路为何拟长期收费? ——目前总体亏损 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 意见稿中最令人关注的是对收费期限做出了调整。根据意见稿,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而是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可以约定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这一标准较现行的规定有很大的变化。按照现行条例,政府还贷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为20年);经营性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为30年),而“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为何要作出这样的调整?“这主要是基于债务风险和金融安全的考虑。”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毛寿龙对中新网记者表示,随着高速公路建设成本的不断攀升,在原来规定的固定期限内已无法按时偿清贷款,高速公路总体处于亏损状态。如今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增强了灵活性,有利于降低政府性债务风险。 根据交通运输部6月30日发布的《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1571.1亿元。这一数字比2013年翻了约2.4倍。中新网记者还梳理发现,截至目前,除西藏、海南两省区没有收费公路外,在其他29个省区市中,25个省份2014年收费公路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仅安徽、广东、浙江、上海四地出现盈余。 高速公路是否成“永久提款机”? ——长期收费合理性引争议 面对高速公路期限调整的消息,网友们反应不一,有人认为“长期收费有合理性,可以有效分流车流量,而不收费的话就会堵成慢速公路”,而有人则认为“长期收费没完没了,高速公路将变成‘永久提款机’”。 “这是一种错觉,高速公路不会成为‘永久提款机’,”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对中新网记者说:“现在大部分高速公路处于巨额亏损,连债都还不了,更不用说‘提款’了。” 赵坚表示,目前中国高速公路里程已经超过美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建设世界最大规模的高速公路网,负债也自然比较大。而为了满足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和债务偿还的资金需求,按照“用路者付费”原则,政府偿债的高速公路可能将长期收费。 对于高速公路以后将长期收费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指出,通过对高速公路的功能、特点和资金保障进行的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后认为,高速公路按照“用路者付费”的原则,实行长期收费是合理的。 “在我国公路网中,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普通公路是主体,包括了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采取向车辆用户普遍征税的方式,实现连接城乡、通达全国,保障公路的基础性、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占公路总里程3%左右的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是补充,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高效率、高水平通行服务,实行谁用路、谁受益、谁付费。” 王太表示。 是否存在重复收费? ——燃油税非全部用于公路 对于收费公路,不少人认为,买车的时候交了车辆购置税,加油的时候交了燃油税(即成品油消费税),为什么用路的时候还要再交通行费? 这是否是重复收费? “中国公路的税收主要是两种,一是车购税,主要用于公路建设;二是成品油消费税,主要用于非收费普通公路养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认为,由税务部门来征收的成品油消费税并不是全部都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这个税收中间很大的一部分是分给了航道养护、运输管理、环境保护和新能源发展,甚至还要分给农民的农业机械柴油和渔民渔船柴油的补助。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收费公路自身的养护管理、债务偿还,包括社会资本投资的回收等等这样一些钱,就需要通过车辆通行费予以保证。三者的支出范围和用途是不一样的,所以说它没有一个重复收费的问题。”王伟说。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多年来非收费公路的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返还的成品油消费税,收费公路的养护经费由通行费收入负担。目前成品油消费税中交通转移支付资金仅能满足现有普通公路一半的养护管理资金需求,不具备承担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支出责任的能力。 诸多期待如何满足? ——提速、降费、透明 “每逢节假日高速路就变成停车场”“费用太高,减去一半长期收费也行”“通行费都用哪里了”……在这些呼声的背后,是民众对收费公路“提速、降费、透明”的期待,而这些期待又该如何满足? 在通行效率方面,意见稿规定“收费道口的设置和开放应符合车辆快速通行的需要”,同时要求“利用新技术推行不停车收费,逐渐减少人工收费方式”,从而实现“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的目的。 在通行费用方面,意见稿提高了收费公路设置门槛。由原来中西部经批准二级路可以收费的规定,进一步限定为新建和改建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并明确已经取消收费的二级公路升级改造为一级公路的,不得重新收费。最终实现只有高速公路收费,其他公路全部回归公共财政承担的目标。 在信息公开方面,意见稿专门增设了"收费公路信息公开"这一新章节。按照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年度通行费、年度还本付息、养护、运营管理、税费等费用支出等信息。同时规定,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收费公路的审计监督,对瞒报虚报通行费收支和债务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要认真管好路、合法用好钱。” 毛寿龙表示,收费公路账目要清楚,“钱用哪里去了”必须公开透明,这样才能保障公众对收费公路相关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
交通运输部昨日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债务偿清后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这意味着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 |
这一消息公布后,舆情当中,既有所谓专家为交通部背书,也有大量的民间反感声音。有人惊呼“收费公路是否会变成一台‘永久提款机’”?也有人质疑重复收费问题:买车的时候交了车辆购置税,加油的时候交了燃油税,为什么用路的时候还要再交通行费? |
撇开有关收费公路的这些争论不谈,我觉得交通部“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债务偿清后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也有它的道理,但是施行之前应先解决谁来收费、收了多少费、这些费用的去向如何、债务清偿进度怎样等问题,也就是公开透明问题。 |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建议收费公路可以暂停收费一年,用一年时间解决两个具体问题:一是摸清所有收费公路目前的具体债务清偿进度,包括清理审计署揭露的闲置资金、挪用资金、建楼堂馆所资金等等这些违规资金;二是全面清理、解散现有的收费队伍,改为用市场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比如专业的财务公司)进行收费,收费过程全程向全社会公开透明,并实行有效监督。关于清偿债务问题,可按年度由有关部门与收费公路运营者进行结算,不论这些收费公路的经营权是公营还是私营,一律剥夺其收费权利。 |
也就是说,只要收费合理,收取的费用全部用来清偿债务(除去收费成本),而不是闲置、挪用、贪腐、 |
让我们一起向交通部违法征收公路养护费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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