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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标候选人相关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谢武139    时间: 2015-6-10 15:52
标题: 中标候选人相关问题。
请问,我要采购300套商品房,但是现在市场上任何一家地产公司手上都没有300套,我采用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对他们分别进行评分排序,然后再依序足额采购,采满300套为止,有法务风险么?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6-10 16:30
招标文件中规定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不就行了。
选择三家中标单位应该差不多了吧,因为工程建设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最多不能超过三个。前提不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建议分标段
如果是政府采购项目就更简单了,可以根据采购需求来确定中标单位数量,按顺序排列即可。多选几个,然后文件中规定好第一、第二、第三等中标单位的份额。
作者: 标途    时间: 2015-6-10 16:46
首先,某一楼盘能够同时提供300套商品房还是需要一定实力的。
其次,对于商品房而言,其所处地段、朝向、采光、配套设施、容积率等对价格均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即使综合评估法,恐怕作出理想的择优也不是件易事![s:90]
作者: scdzzxx    时间: 2015-6-11 15:40
划分标包嘛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5-6-11 15:43
个人觉得还是有些问题的,如果您在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明确购买数量为300套的话,其实是没有投标人符合这个条件或是具备这个能力的。同时按照您这个方法,每个投标人的供货数量是不确定的。不如改成招入围方或是划分标段或是允许联合体。
作者: 谢武139    时间: 2015-6-15 08:50
分标包、入围、联合体之前由于项目本身原因或其他原因都不予采纳了,就提及的这种方式而言,请问有风险么?有相关法律条款反驳么?
作者: bbbylkwhm    时间: 2015-6-15 11:44
个人同意四楼意见,改成入围最好,根据价格、位置、户型、采光、物业等等综合因素,优先购买排名第一的,排名第一的不足,采购排名第二的。如何评分,如何选择都应该在文件中写清楚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5-6-18 13:26
这是货物采购招标,不是工程建设招标吧?分标包,或者允许联合体吧[s:40]
作者: makergege    时间: 2015-6-19 12:01
磋商性谈判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5-6-19 14:25
商品房属于特殊产品,很难用招标达到采购的效果,也就是说不适宜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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