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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四谈“交易中心”-王毅青 [打印本页]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5-4-27 14:19
标题: 四谈“交易中心”-王毅青

     四谈“交易中心”-王毅青
   
    政府终于也看不下去了。



       央视《焦点访谈》于 2015年4月11日播出“要投标 先入‘会’”,对个别部门在参与投标这个过程中设置门槛、借机敛财做出了披露,并指出:这种作法侵害了群众利益、违背了政策法规,与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创新政府的目标背道而驰,应该及时纠正,必须有人负责。《访谈》中所披露的先花300块钱买CA锁成为某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会员,还得再交500元成为这个网上会员库的子库会员的行为,与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的:要立规矩、建机制,扼制“任性”收费,挖掉乱收费的“病根”的精神背道而驰。要求把这些部门的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人民要求上来?地方政府和它的工作部门,必须有态度、有举措。



    说实在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直是俺心中的痛。在俺过去的工作中很多的囧事大都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遇到滴。



    2012年8月27日俺在社区曾发出主题帖《俺心中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是一栋‘楼’》


    (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76631);2013年6月26日俺又一次在社区发出主题帖


    “再说交易中心”见(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90126),通过两次的发帖说了说俺心中的感触,俺一直拿这个“中心”的设立看成是政府“送温暖”的举措,俺在最初也确实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给大家带来的方便和政府给交易主体们服务的热情,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中心”离俺原先的认识和期望越来越远,很多事情每每让俺失望到无语。俺这几年都已经被整到麻木,遇到讨论“交易中心”俺都躲着走。俺也曾经将这个讨论的内容做过一个小结并刊登在《中国招标与投标》杂志上,接着《访谈》又一次提起这个话题在此引用一下,敬请同仁们自己体会: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中指出“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合和利用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为工程交易提供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实行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

    其实《意见》中的四个“为”就是它的职能定位。《招标投标法条例释义》中还对《招标投标法条例》第五条做出解释,即:“为招投标活动提供场所和信息服务,为政府监管提供便利,并指出不能代行行政监督职责,不能扮演招标代理机构的角色,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做到人员、职能分离,收费与公共服务的定位应一致”。



    可是为什么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实施中却出现了很多的越俎代庖、违规建设、乱收费,甚至于出台自己的地方规定将各种权利最大化的事情呢?这里其实还是网友们分析的“利益”使然。本不用讨论的事情,却引起一次次的纠结和质疑,本应服务于人的机构,却有了凌驾于人的权利,本应具有提供交易信息的功能,却有了控制或监督各主体的职能。


    当然,也有个别情况是因为参与主体自己对其定义的糊涂认识,例如,觉得交易中心有权利收保证金、标书费,有权利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利审查投标人并收他的进场费,有权利对招标投标过程指手画脚等。甚至于如网友调侃的:本来并不需要这栋楼,却成了某些部门的敛财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经成为有型市场发展的新趋势,各地都在进行如何建设的探索。说到底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是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关键.各地政府应努力为参与市场的主体提供适合交易的场所并提供相应便民服务的平台,而不是建一个凌驾于市场参与主体之上显示权利和获得利益的指挥台”。



    央视的这次曝光给这些利用手中那点权利敛财的人来说,应该是个警示。行业人都知道,对于入会的几百元费用那个应该都是毛毛雨吧。动辄几十万、几百万的这金那银(往往一家投标人就是这么多)的都在哪里呆着呢?干吗用了?看来也得有人过问了吧。


    俺还是那句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是个交易平台,按《条例》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至于吃财政饭人还是有活去干活,没活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吧。

前两谈 :i:M7}r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6631 F^|4nBd*ub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90126 xBi``x2eY  
F%>`?NG+c  
有关联的讨论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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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81143 \@HsMV2+zN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90042 =HkB>w)h  

三谈“交易中心”:

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101656





作者: fanxjking    时间: 2015-4-27 16:04
是各地念经念歪了,其实交易不应扮演过多的角色,只不过是政府租用你的平台而已,职责就是搭建好平台,政府租用,其它事,还是由监管部门来做,现在"有关"部门也没理清交易中心做什么的,下面部门乐得多点人做事,自己可以只监不管了.
作者: pxgm    时间: 2015-4-27 16:16
交易中心就是个平台,提供服务的场所,现在搞的不伦不类,搞中介抽取,搞招标代理,搞政府采购,搞产权交易,搞......,什么乱七八糟的,没人管了。
作者: sdsytssm    时间: 2015-4-27 16:37
他们忙得不亦乐乎,其中必然有利益。
建议弄出来一些老虎苍蝇!!!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5-4-27 17:16
   
交易中心究竟是什么东东?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设那么多科室?如信息科,工程科、财务科、窗口科。。。且科室人员均为事业单位人员,不知道他们在究竟干什么?若他们不干涉招标代理,他们还有事干吗?[s:72] [s:30]
作者: 吃螃蟹喝黄酒    时间: 2015-4-28 16:16
交易中心的职责就是烧好热水、泡好茶水、添茶倒水、擦净桌子、准备加班饭、笑脸相迎,其他的都不应该管[s:56] [s:33]
作者: jake5210    时间: 2015-4-28 16:50
对于国家 这个还是小事 没有时间和精力来管理  只能任由他们摆设。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5-4-29 09:44
说到底还是应明确交易中心的定位、职能。目前,有的交易中心上面还有公管办,有的公管办将原有行政职能集中,形成新的管办不分。有的公管办独立于原有行政监督,但是为了加强监管也对文件等进行审核。有的交易中心仅仅是平台,有的交易中心整合了政采中心,产权交易等交易机构。
       在回到《条例》的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这个提供服务可以理解成单纯提供服务,那么可以收取不以营利为标准的成本费用。如果把提供服务理解成为了规范招投标交易比如交易中心多代收保证金(相信不少代理不会在意基本户、现金、利息这些规定)或是方便投标人的监督投诉(比如促进招标的不断公开,反应投标人对甲方、代理、行政监督的诉求),那么交易中心不应收费(保证自己的相对独立性)。
        因此,交易中心究竟应该怎么建,应该发挥什么作用,不妨回到最初的目的。部分交易中心由纪委牵头,目的是要整治、预防招投标领域的职务犯罪,腐败等问题,针对的是公权力。无论是管办分离,还是加强监督都是为了要制约公权力。对于整合行政职能、增加审核环节都不是其根本目的(这样只会把自己变成了要制约的对象)。
       最后说一点,交易中心在建立的过程中必然要面对各个行政部门间相互博弈,谁都不希望自己被监督、制约。因此,妥协之下的结果往往变了味。
作者: lanjoy    时间: 2015-4-29 15:48
交易中心的职责就是烧好热水、泡好茶水、添茶倒水、擦净桌子、准备加班饭、笑脸相迎,其他的都不应该管

支持
作者: 文端    时间: 2015-5-6 16:26
我是广西这边的,基本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都在运行,而且涉及招投标业务的基本上都是变相敛财。条例也说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但是看看各市对交易服务费下发的物价局收费文件,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单位收取,费用还不小,按项目大小。本来项目不管大小在交易中心所用的场地以及各方面的工作都是一样的不应该分项目大小来收取费用。累的还是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标的招标文件工本费是直接交到交易中心账户,代理机构只能编制和打印招标文件但不能收取工本费。
该放则放,该管则管
作者: supertw    时间: 2015-5-6 16:46
不知道楼主的身份是什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宗旨还是对公权力的制约,对分散在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权力的整合,作为代理公司老质疑这个有意思吗?
现在的招投标市场放任不管能行吗?你自己说你代理的有几个是真招标
别一叶障目了
作者: supertw    时间: 2015-5-6 16:53
说白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是起个“掺沙子”的作用,过去各部门的权力太大了,没有制约,国家正是看到了这里,所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势在必行,过去各部门搞各的,权力高度集中的事情不可能再发生了。
       拜托各位专家各位从业者,多从行业长远发展来考虑问题,别给这个新生事物泼凉水了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5-6-2 21:52
原来在这个社区里,俺已经第四次谈“交易中心”了。

第一次:俺心中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是一栋“楼”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76631
第二次:再说“交易中心”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90126%20xBi``x2eY
第三次:三谈“交易中心”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101656
这期间还包括引起的一次投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否应具有监督功能 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90042
一次讨论:交易中心收费乱象之。。。 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81143
这一次是第四次了。
俺真心是醉了。。。。。。。。。。。。。
作者: zb111    时间: 2015-6-3 10:11
人性使然,为了利益任何政府机构都会自我膨胀,乱伸手。请大家多想想办法。
作者: zb111    时间: 2015-6-3 10:29
只有真正的依法治国[/b]才可行。
作者: supertw    时间: 2015-6-4 16:23
依代理公司治国算了,反正问题都是中心的,中心把代理公司的权夺了
作者: zb111    时间: 2015-6-4 17:08
楼上是交易中心的吧,按你的意思不用法律,你说了就算,依你治国算了,你是谁啊?
作者: supertw    时间: 2015-6-8 08:21
依不依我治国不清楚,但是事实是什么样的你应该清楚,我就知道不依你治国,你说的话在招投标活动中不管用
作者: lanjoy    时间: 2015-6-8 15:25
好笑哦,有人流氓了。
作者: zb111    时间: 2015-6-8 16:32
哈哈,裤衩都被扯了,还敢张嘴就忽悠,耍无赖了。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5-6-8 20:19
甭管是监督人、招标人、投标人还是招标代理机构,凡是参与市场的主体,都希望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能够准确定位,交易场所的管理者也应该明确职责。首先,它不是监督机构,其次,它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再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而且还是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正因为各地将这个场所做为试验田整的五花八门,才出现了很多的问题,相当一部分确有敛财功能。《条例》出台后,应该比较清楚了,可是既得利益者终还是糊涂着,让人无法理解。
对于各地的经验只能做为参考,其实最关键的还需尽快在国家层面将其规范,准确定位后制定规则,让大家充分感受到政府简政放权的诚意和交易场所给大家带来的方便。
不是不管,而是看看怎样管才有利于建立健康的市场。
作者: zb111    时间: 2015-6-9 16:50
楼主讲的还是比较在理。
作者: supertw    时间: 2015-6-10 08:16
标题: 回 zb111 的帖子
zb111:哈哈,裤衩都被扯了,还敢张嘴就忽悠,耍无赖了。 (2015-06-08 16:32) 
代理公司都是您这种心态,您公司前途堪忧
作者: supertw    时间: 2015-6-10 08:17
标题: 回 lanjoy 的帖子
lanjoy:好笑哦,有人流氓了。 (2015-06-08 15:25) 
年轻人,不相信政府,不跟党走,您可以换个国家发展了
作者: supertw    时间: 2015-6-10 08:18
标题: 回 zb111 的帖子
zb111:楼上是交易中心的吧,按你的意思不用法律,你说了就算,依你治国算了,你是谁啊? (2015-06-04 17:08) 
交易中心都是不依法办事的,只有您是依法的
对法律一知半解,您还是多学习吧
作者: supertw    时间: 2015-6-10 08:19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甭管是监督人、招标人、投标人还是招标代理机构,凡是参与市场的主体,都希望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能够准确定位,交易场所的管理者也应该明确职责。首先,它不是监督机构,其次,它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再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而且还是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正因为各地 .. (2015-06-08 20:19) 
国家层面很快就有整合平台的文件出台,拭目以待
作者: supertw    时间: 2015-6-10 08:28
改革创新是社会发展的永恒动力,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创新,是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客观需要,也是规范权力运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
当前,对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关系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认为过分强调依法行政会阻碍改革创新,这是十分片面的。
        公共资源交易是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引领和示范作用。
作者: 2的10次方    时间: 2015-6-10 09:09
标题: 回 吃螃蟹喝黄酒 的帖子
吃螃蟹喝黄酒:交易中心的职责就是烧好热水、泡好茶水、添茶倒水、擦净桌子、准备加班饭、笑脸相迎,其他的都不应该管[s:56] [s:33] (2015-04-28 16:16)
说的好
作者: zb111    时间: 2015-6-10 10:06
标题: 回 2的10次方 的帖子
2的10次方:说的好 (2015-06-10 09:09)
说的好,也回的好。
作者: supertw    时间: 2015-6-10 15:46
论坛年轻人居多,对现实各种不满,总认为都是违法违规,自己才是对的,这很可怕,望论坛前辈多加引导,不要火上浇油,让他们误入歧途
作者: aaxx    时间: 2015-6-11 09:44
标题: 回 supertw 的帖子
supertw:           论坛年轻人居多,对现实各种不满,总认为都是违法违规,自己才是对的,这很可怕,望论坛前辈多加引导,不要火上浇油,让他们误入歧途 (2015-06-10 15:46) 
文总息怒,其实国家设立这个交易中心的目的是很好的,只是到了各个地市变了味,我们有个项目,交易中心是按中标金额的比例收的“服务费”,好几万块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5-6-17 16:57
一个小案例:财政资金项目,招标人委托了代理机构,先到财政部门去备案,再进交易中心发公告、发售文件后开标,所有前期工作都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要求下费事巴列完成,临开标了提前一天去联系会场,去的代理机构领导居然被交易中心主任叫到办公室批评一顿。
原因是:为什么没首先去拜访他?看见他了为什么没有打招呼?连招标文件都没有人给他本人送一份。并告诫:告诉你,这个市场我说了算,想让你进你才能进,知道不?从此,果真这里的项目再也没有了。招标人说:关系。。。很重要!
只能说:主任很牛!很拽!
但是,你到底是干嘛滴啊?????????
另:劳务费发到手软,代理费赔了个精光。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6-17 18:23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一个小案例:财政资金项目,招标人委托了代理机构,先到财政部门去备案,再进交易中心发公告、发售文件后开标,所有前期工作都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要求下费事巴列完成,临开标了提前一天去联系会场,去的代理机构领导居然被交易中心主任叫到办公室批评一顿。
原因是:为什么没首 .. (2015-06-17 16:57) 
不能以偏概全 管中窥豹 不过这个例 也是发人深省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5-6-20 17:36
标题: 回 哟切客闹 的帖子
哟切客闹:不能以偏概全 管中窥豹 不过这个例 也是发人深省 (2015-06-17 18:23)
在一些县市级交易中心,这种事情还真的不是个例。
作者: 高拉特    时间: 2015-7-16 16:57
毅青姐所言“劳务费发到手软,代理费赔了个精光”。现在去中心好比娶媳妇,一路撒红包
作者: cyz55449    时间: 2015-7-16 18:06
交易中心应该和公交车站定位一样,各地来车按照规则进站,乘客进站买票乘车。但涉及公权力,都有利益纠葛。
作者: 高拉特    时间: 2015-8-29 15:25
花钱想买锁,想买就能买?要先审核你,不管招标人多么着急投标,进不去库连标都投不了~~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5-9-2 19:13
其实这些现象都是国务院办公厅整合方案中批评的内容:

各地在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中暴露出不少突出问题:各类交易市场分散设立、重复建设,市场资源不共享;有些交易市场职能定位不准,运行不规范,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违法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有些交易市场存在乱收费现象,市场主体负担较重;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和监督职责不清,监管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方案》中的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以解决的正是这些突出问题。

作者: lalahiyo    时间: 2015-9-3 11:24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其实这些现象都是国务院办公厅整合方案中批评的内容:

各地在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中暴露出不少突出问题:各类交易市场分散设立、重复建设,市场资源不共享;有些交易市场职能定位不准,运行不规范,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违法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有些交易市场存在乱收费现象,市 .. (2015-09-02 19:13) 
我一直不明白的就是,为什么要给所谓的监管人员“评标费”,当然,如果代理机构觉得服务好,合作愉快,相当于给“小费”,这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肯定对方的服务的表示,是代理机构的心意,从代理机构方面来说,是能理解的,但是我认为监管部门应该不拿才对。
而现实的情况是,代理机构本身挣的钱不够花的,心里对服务一肚子意见,但是还要假装大方地发“红包”,还认为不这样做,就是不会做人,这是怎么了?
还是从有招标开始,就形成了这种“潜规则”?还是天然地对监督部门有一种叫“老爷”的思想,从心里没有认为自己和监管部门的关系是对等的,还是代理机构真的做了不少坏事,怕监管部门?
实际上,监管部门只要代理机构做事做得好,就会很高兴,谁都喜欢不给自己招事的代理机构,对吧?我还是认为做为一个代理机构,把事情做好,才是最主要的,到于其他,身正就行,项目负责人不用去考虑这些东西,说个狠的,这是老板考虑的[s:94][s:94][s:94][s:94][s: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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