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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南为药品采购砍价遭药企集体报复性弃标【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5-3-30 23:28
标题: 湖南为药品采购砍价遭药企集体报复性弃标【转贴】
湖南为药品采购砍价遭药企集体报复性弃标
时间:2015年3月30日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相关药企需要转换经营方式和提高成本控制水平,主导招投标的政府机构也需要转变角色,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药品报价指导价,防止部分药品“一招就没”


  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一直为民众所诟病。疗效好的廉价药在大医院难觅踪迹,而高价药却称霸市场。近日湖南省在政府主导的药品招标采购中,专家大幅“砍价”,本意是挤掉药价虚高的水分,却引发了药企“上访”、围堵专家、集体“报复弃标”等一连串风波。


  湖南药品招标“砍价风波”显示,围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府、企业之间的博弈还在继续。有药企抱怨,“砍价”存在“唯低价中标”的思维;而政府则相信,“砍价”能够挤掉药品价格虚高的“水分”,减轻民众用药负担。老百姓买平价药为什么这么难?医院销售的各种药品,价格到底该如何确定?


  药品销售乱象丛生


  本刊记者走进一些医院,发现时下药品两极分化状况非常明显:一方面,医生开出的各种高价药层出不穷;另一方面,低价药有名无货、一药难寻。几毛钱的维生素D、常用药甲巯咪唑片、3元多一支的心血管疾病常用药西地兰、心脏病救命药鱼精蛋白注射液,还有低价常用药诺氟沙星、普鲁卡因、复方新诺明等等在医院“一药难求”。


  群众到医院看病,医生大笔一挥开了各种药品,有临床必需用药,有临床辅助药品;在辅助药品中,还有各种外资药和让人眼花缭乱的新药……记者调查发现,群众在医院买平价药的需求难以满足的背后,是医院药品销售的乱象:


  ——原创药、专利药价格虚高。原创、专利药品在我国属于单独定价品种,在政策保护下,一些外资药企不受政府指导价的“指挥”,趁机乱要价,并且通过给回扣等方式,诱导医生开高价药。


  “政府不允许医院与药企二次议价,但一些医院对于进医院的药品采取15%的加价销售给患者,也很常见。”湖南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说。


  ——“15%”加价法则。记者调查发现,目前,部分医院与药企已形成一条利益链,也形成了“分配法则”,即药品成本加成法。一般来说,在药品成本价上加价15%左右,进入医院销售。这15%的收入就是医院和医生的“回扣”。


  媒体曾曝光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癌症辅助药物芦笋片,出厂价为15.5元/瓶,在没有参与湖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情况下,药品违规以185.2元/盒的价格出现在湖南省招投标平台直接挂网采购,湘雅二医院依照政府对芦笋片的定价185.2元/瓶进行采购,零售时按规顺加15%即213元/瓶对外销售。


  ——“终身提成制”。为了诱导医生开处方,一些医药代表用“终身提成”来引诱医生。2014年5月,长沙爆出儿童生长激素销售黑幕:一些医药代表,用高额回扣引诱一些医院的儿科医生滥开儿童生长激素,甚至还站在诊室里监视医生开处方。随后,长沙卫生行政部门立案调查此事,并责令医疗机构暂停儿童生长咨询及生长激素的销售使用。


  从这些“潜规则”不难看出,药企的药品从进入政府招标目录,到进医院再到患者手中至少要经过三道坎:


  国家推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企业药品进入公立医院的资格与价格都是由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决定。药企药品参加以省为单位的药品招投标采购并且中标后,中标的药品才具备进入公立医院的资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招标采购,只确定进入公立医院的药品名称、厂家、剂型等,而卫生行政部门并不是付款者,药品最终进入医院,要看医院是否采购,这需要医院领导“点头”;药品进了医院,要医生同意开处方,药品才能到患者手上。


  据知情人士透露,政府定的药品指导价越高,药企的中标价格越高,医院明处15%加价的收益越多,医院也就更愿意采购。与此同时,由于药品的销量取决于医生的处方量,越是价格高、回扣大的药品,越受医生青睐。这就形成了一个高定价、大回扣的高价药供应路径。最终,“羊毛出在羊身上”,为高价药买单的是老百姓。


  药品招标“砍价”引风波


  近期,湖南省组织药品招标采购,来自全国3000多家企业的2万多个药品展开“PK”,湖南省卫生部门请了60名专家对药品“砍价”。


  湖南省卫计委副主任龙开超说,湖南省本次招标拟中标药品1.1万个左右,与湖南省2010年中标价格相比,降幅10%左右。预计2015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可为患者减少药品费用20亿元。


  经过专家“砍价”,部分药品价格比企业报价降低了20%至30%,有的产品降幅达50%以上。一些药企纷纷组团上访表达“抗议”,还有药企围堵专家,集体“报复性”弃标。


  湖南一位药企代表李才说,根据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办法,投标药品报价不能高于政府制定的报价指导价,一些药品报价本低于政府指导价,还被专家砍掉一半,这让药企心寒。


  湖南省卫计委一位负责人透露:“有个别投标国企的负责人声称自己是全国人大代表,如不给其满意的价格,将在全国人大会议上质询湖南药品招标采购的砍价行为。”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办公室副主任胡茹珊告诉本刊记者,在专家议价之前,湖南省卫计委给专家传递了议价原则:对于临床必需药、基本药不予大幅度议价,保证群众的用药需求。


  地方政府声称是“为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议价,而药界人士持有不同意见。作为医药企业的行业性组织,中国药促会在招投标结果公布后,“炮轰”湖南省药品招标,称其“违背了国家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招标原则”。


  还有舆论认为,湖南省此次药品招标“砍价”中,“唯低价中标”思维严重,埋下药品安全隐患。长沙一位崔姓医药代表放言:“这样低价中标,群众还想不想吃好药了?”


  对此,湖南省卫计委党组书记詹鸣回应称,为保障群众的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的正常采购,本轮基本药物降幅最小,其中最低的基药降幅仅0.02%。而降价幅度大的是临床辅助药和仿制药。部分辅助药、注射用药降价在30%左右。


  “部分药企用弃标来倒逼政府重新组织专家议价,我们没有妥协,平稳完成了药品招投标。从目前来看,招标药品基本可以满足临床需求。”詹鸣说。


  药品招标模式待磨合


  受访专家认为,湖南药品“砍价”风波显示招标运行模式亟待“磨合”,相关药企需要转换经营方式和提高成本控制水平,主导招投标的政府机构也需要转变角色,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药品报价指导价,防止部分药品“一招就没”。


  药品招标中,政府与企业的角逐胜负未分,但最终的关注点都是:如何保障群众用上廉价药、安全药?


  从事医药电子商务领域投资的海虹控股公司新闻发言人陆挥建议,应完善政府药品定价机制,取消外企药品中非专利药“超国民待遇”的定价政策,解决其价格虚高问题。鼓励国内药企进行原创药研发,给予原创药项目审批方面的便利,鼓励大企业和研发机构合作,立足国内临床需求,进行原创药的研发。同时应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的格局,提高医疗服务费用,扭转医疗服务价格长期扭曲的状况。


  新医改推行以来,北京、深圳、湖南等地在公立医院试点并逐步推行医药分开。专家认为,在总结试点地区“医药分开”相关经验的同时,应有序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业内人士建议,改变目前以药补医的现状,应取消公立医院医保目录药品15%的加成费用,将医院原先收取的药品加成费转换为提高门诊检查费、住院诊疗费等,增加的医疗服务费用可以从医保统筹基金中支付。


  受访专家分析指出,取消药品加成,医院就没有过度用药的动力了,但医生仍有一定的用药自由度。一些医药公司仍然可以通过向医生进行利益输送来争取更多的市场。在新医改推进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防止、打击商业贿赂,完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公立医院的监管机制。


  湖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向华等建议,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给予医生足够的尊重和理解,树立医生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让医生的重心回归到治病救人这一本职工作上来。


  陆挥等专家认为,要进一步完善药品招投标体制。政府主导的药品招投标,应谨慎考量超低价中标企业,避免一些低价药品“一招就没”;应采取综合评议法,加大质量权重,对企业经济技术指标等进行综合评议。在评标时注意考察企业的“市场信誉记录”,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信誉度高的药厂更多机会。


  曾任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副主任的唐顺元建议,对于常用药、低价药,不能搞“唯低价中标”,应选定有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定点生产,从定价机制、医保制度、税收制度等方面,给予生产企业政策倾斜,保证企业生产供应廉价药。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帅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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