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投标截止时间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是一个概念吗? [打印本页]

作者: zknirvana    时间: 2014-11-11 17:20
标题: 投标截止时间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是一个概念吗?
《招标法》第23条规定的澄清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实施条例》中,21条规定的是“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或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
在其他法规,如:27号令,2号令中都有“提交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字样。
请问这两时间是一个概念吗?还是这两个时间是同一个时间点,但意义不同?个人认为这两个应该是不同的概念,只是时间是相同的。
作者: bbbylkwhm    时间: 2014-11-12 16:33
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与开标时间一致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可以与开标时间不一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可以在开标时间之前,只不过,现在基本不会这么做了,因为牵扯到投标文件的保管问题
所以,个人觉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否是同一个时间点,应当看招标文件怎么规定!
请指正!
作者: zknirvana    时间: 2014-11-12 16:47
招标法第34条是这样写的: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所以: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一致的。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chinabidding.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