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
本书具有极强的实务指导意义,几乎涵盖了目前招投标领域所有重点实务问题,对广大招投标领域从业者均大有裨益。作者身兼律师、招标师、经济师三职,在多年实务操作经验基础之上,凝练总结出许多独到的理论见解。 |
内容简介 |
本书共涉及45个招投标重点法律实务,其中大部分内容均结合实战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讲解,易读、实用性高。 |
本书所引据法律法规均为最新、最权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在适用中所存在的典型、普遍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 |
作者简介 |
李金升,律师,招标师,经济师,法学硕士。拥有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在《中国招标》、《中国工程咨询》、《中国房地产》、《中国房地产金融》、《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招标采购管理》、《招标与投标》、《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上海房地》等国家级和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法学文章80余篇。 |
目录 |
重点一:“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法规详解 |
重点二:法律角度解读“邀请招标” |
重点三:重新招标的三种法定形态:“应当”“可以”“或者”重新招标 |
重点四: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但又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法定条件 |
重点五: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的权利及其限制 |
重点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终止招标”须慎重 |
重点八: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与自愿招标项目的法律适用对比 |
重点九:“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而无须招标的法律界定 |
重点十:非强制性招标项目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吗? |
重点十一:招标文件的售价谁说了算? |
重点十二:从招标人角度防范招标代理合同的法律风险 |
重点十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招标无效”的法律分析 |
附录1—答记者采访:公开招标费用占合同金额的 20%,可以采用邀请招标吗? |
重点十四:导致“投标无效”和“无效投标文件”的法定原因 |
重点十五: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被“否决”的法定原因 |
重点十六:工程建设项目“串标”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
重点十七:投标保证金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法律保障与限制 |
重点十八: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可否超过80万元? |
重点十九:限制或排斥工程建设项目公平投标行为的法律风险 |
重点二十:依法不得参加投标的主体 |
重点二十一:拒收投标文件的法律评析 |
重点二十二:投标有效期的法律限制 |
重点二十三:案说最高投标限价的公布时间 |
重点二十四:投标保证金超额,怎么办? |
重点二十五:同一投标人能否提交两份不同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 |
重点二十六:挂靠借用资质情形下串通投标罪主体认定之辩 |
重点二十七:论依法不得参加评标的人员 |
重点二十八:“重新评标”遭遇的“法律难题”及建议 |
重点二十九:中标后“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界定与法律风险 |
重点三十:第一中标候选人,一定是中标人吗? |
重点三十一:论导致“中标无效”的法定原因 |
重点三十二:中标人漏报暂估价的责任该由谁承担? |
重点三十三:是取消中标资格,还是取消投标资格? |
重点三十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必须参加开标? |
重点三十五:可否由招标人的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附录2—答记者采访:弄虚作假,只有中标了才能处罚吗? |
重点三十六:招标选择土地一级开发实施单位的法律规制 |
重点三十七:招标与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混淆及其法律风险 |
重点三十八:招标人签订BOT协议应关注的法律问题 |
重点三十九:招投标活动与资格被强制暂停的法定原因 |
重点四十:招标投标程序的法定时限及违法后果 |
重点四十一:混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法定职权的法律风险 |
重点四十二:暂列金额项目是否必须招标投标 |
重点四十三:处理招标和投标文件中“不一致”的法律分析——以相关法规规定为视角 |
重点四十四:处理招标和投标文件中“不一致”的法律分析——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为视角 |
重点四十五: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居间的法律风险防范——从居间人的角度出发 |
kings:
谢谢钱老,多向您学习,也一直都在向您学习。
kings:应要求,贴出当当网在推荐本书时贴出的案例之一,供指正:
可否由招标人的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一、案例介绍
2014年1月13日,招标人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BL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S工程建设信息网及S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了《F7组团工程(施工) .. (2014-07-20 22:34)
首批招标师:不可以由母公司发布信息,代子公司招标,这个不存在机械和教条的问题,这是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4-07-20 23:41)
王毅青:
全部国有资产的集团公司,类似这样的采购很多,有时就是母公司作为招标人,给子公司招标,还是为了便宜。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上,还是要与子公司进行结算,所以合同与子公司签。当然是在招标文件中会将招标人与子公司的隶属关系说明白,并注明合同签订人。
首批招标师:
是否合法,还是要回到法律、法规原文去,如果对法律原文理解有争议,也应由有权司法机构给出司法解释,而不是任何人对法律加以解释。中国式擦边球太多了、中国式法律条文不清晰不细致不明确太多了、中国式自由裁量权过大也太多了,多到大家都不知道合法、守法的做法到底是该怎样,于是乎,冒出来很多专家开始解释……
gzztitc:但是,我无法完成支付程序 ???各种验证,弄得我头昏脑涨 ……
也许,要等其它网站 来实现 啦 ……
最后,通过 淘宝网 购买了此书。价格为 43.5元 ;(原价58元),包括邮费。
....... (2014-07-18 16:47)
zzj0102:
恭喜,一定买一本好好拜读!
gzztitc:书已经收到。抽空仔细拜读 !
看来,作者近两年,来发表过大约50篇文章;大都在 《中国招标》杂志;《招标与投标》杂志;《招标与采购管理》杂志等刊物上发表,这次,集中了比较优秀的45篇,修改、整理而成专集。
....... (2014-07-21 15:09)
zzj0102:书已收到,淘宝上买的,挺快的。 (2014-07-21 15:31)
bentliy:马上买一本回来拜读[s:84] (2014-07-22 14:20)
六安瓜片:[s:56] ,楼主,我这么热心的回帖可否赠书一本,哈哈 (2014-07-24 14:50)
秋落叶:职场新手祝贺前辈,膜拜了 [s:125] (2014-07-24 15:45)
starrydon1:已购,期待大作能给我工作带来实际帮助。 (2014-07-30 14:36)
seaby1129:[s:125] 崇拜中…… (2014-08-12 15:36)
昂云:恭喜恭喜,真是后悔没早点来到这个平台,真是卧虎藏龙之地啊,以后要和大家好好学习学习 (2014-08-18 10:28)
union700:恭喜李大师的作品发表!一定拜读![s:125] (2014-09-22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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