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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4年招标师考试中机电产品计算题的答题有变化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招标师培训    时间: 2014-7-4 14:40
标题: 2014年招标师考试中机电产品计算题的答题有变化吗?
                2014年招标师考试范围中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的考查。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六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列出供货产品清单和分项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缺漏项超出招标文件允许的范围或比重的,为实质性偏离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缺漏项在招标文件允许的范围或比重内的,评标时应当要求投标人确认缺漏项是否包含在投标价中,确认包含的,将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并依据此评标总价对其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进行价格调整;确认不包含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签订合同时以投标价为准。


         此令一出,2014年招标师考试中关于机电产品计算题的答案会有变化?我们将用2011年的一道真题进行讲解
某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采购内容及交货期、付款条件见下表。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台)
交货期和付款条件
1
主机
1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个月
付款时间:合同生效后付合同总价的10%,交货后付90%
2
配件A
10
3
配件B
5
4
配件C
1
5
配件D
1


       招标文件同时规定: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带星号参数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否决;不带星号参数每项负偏离增加投标总价的0.5%,最多可偏离10项;交货期提前不降低评标价;交货期每延期1周,评标价格增加0.5万美元,不足1周的按1周计;交货期最多允许延期5周;付款条件如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将投标报价折算为合同生效时的现值,将两者的差额计入评标价,折现率为月利率1%,按复利计算;进口关税税率10%;进口增值税率17%。开标当日汇率:1美元=6.5元人民币。

         A公司投标文件中,带星号参数均符合要求,有2个不带星号参数负偏差,4个不带星号参数正偏差。


         A、B、C公司的投标文件均通过商务、技术评审。评标进入到价格评审阶段。

  A公司投标报价情况如下表: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价(万美元,CIP项目现场,海陆联运)
合计
(万美元)
交货期和付款条件
1
主机
1
90
90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5个月
付款时间:合同生效后付合同总价的30%,交货后付70%
2
配件A
10
0.3
0.3
3
配件B
5
0.1
0.5
4
配件C
1
2.5
2.5
5
配件E
1
2
2
6
配件F
1
2
2
7

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保险费
——
0
0

投标总价


97.3



  B公司投标报价情况如下表: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价(万元人民币,EXW
合计(万元人民币)
1
主机
1
840
840
2
配件A
10
0.4
4
3
配件B
5
0.1
0.5
4
配件C
1
2.5
2.5
5
配件D
1
6
6


  C公司投标报价情况如下表: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价(万元人民币,EXW
合计(万元人民币)
1
主机
1
855
855
2
配件A
10
0.7
7
3
配件B
5
0.1
0.5
4
配件C
1
2.5
2.5
5
配件D
1
6.5
6.5


   现值系数表:
n
1
2
3
4
5
6
7
8
9
10
P/A1%n
0.990
1.970
2.941
3.902
4.853
5.795
6.728
7.652
8.566
9.471
P/F1%n
0.990
0.980
0.971
0.961
0.951
0.942
0.933
0.923
0.914
0.905


问题:
分步骤计算投标人A的评标价(评标价以万美元为单位,计算过程和结果保留2位小数)。


此令出台前的解法为:
1.配件A价格计算错误,加价0.3×9=2.70(万美元)
评标基准价格为97.3+2.70=100.00(万美元)


2.价格术语换算CIF价=CIP价-国内运输、保险费=CIP价-0=100(万美元)


3.供货范围偏差调整,漏报配件D,加价6.5÷6.5=1.00(万美元)


4.交货期偏差调整,迟交货30天,
按5周计,加价5×0.5=2.50(万美元)


5.付款时间偏差调整:
按招标文件付款计划:
PV=100×10%+100×90%×(P/F,1%,4)
=100×10%+100×90%×0.961
=10+86.49=96.49(万美元)
按投标文件付款计划:
PV=100×30%+100×70%×(P/F,1%,5)
=100×30%+100×70%×0.951
=30+66.57=96.57(万美元)
差额为96.57-96.49=0.08(万美元)


6.技术偏差调整 100×2×0.5%=1.00(万美元)


7.进口关税100×10%=10.00(万美元)


8.进口增值税
(100+10)×17%=18.70(万美元)


评标价格
100+1+2.5+0.08+1+10+18.7=133.28(万美元)


   
     此令出台后,有学员的疑问为带入计算技术偏差调整的数值是100呢?还是加上供货调整偏差后的101呢?

     


2014年参加招标师考试的考生的解法:



1.配件A价格计算错误,加价0.3×92.70(万美元)
评标基准价格为97.32.70100.00(万美元)
2
.价格术语换算CIF价=CIP价-国内运输、保险费=CIP价-0
100(万美元)

3
.供货范围偏差调整,漏报配件D,加价6.5÷6.51.00(万美元)
4
.交货期偏差调整,迟交货30天,按5周计,加价5×0.52.50(万美元)

5.付款时间偏差调整:
按招标文件付款计划:
PV=100×10%+100×90%×(P/F,1%,4)
=100×10%+100×90%×0.961
=10+86.49=96.49(万美元)
按投标文件付款计划:
PV=100×30%+100×70%×(P/F,1%,5)
=100×30%+100×70%×0.951
=30+66.57=96.57(万美元)
差额为96.57-96.49=0.08(万美元)
6.技术偏差调整 101×2×0.5%1.01(万美元)
7
.进口关税100×10%10.00(万美元)
8
.进口增值税(10010×17%18.70(万美元)





评标价格
100
12.50.081.011018.7133.29(万美元)



      那么此令对于此类试题答题还有什么影响呢?要对缺漏项的内容进行判断,如果是实质性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缺漏项,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详情参考招标师在线网最新动态!

作者: fangke123    时间: 2014-7-6 06:02
做个记号
作者: 与你同行    时间: 2014-7-29 16:39
[s:72] ,我觉得不解,以前就是不加这种缺漏项的,只有明显的报价错误才叫修正后投标价,之后的计算才叫评标价,此令一出那现在怎么计算呢?
作者: 改的风格地方    时间: 2014-8-4 10: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e.chun    时间: 2014-9-17 10:03
付款时间偏差调整:
按招标文件付款计划:
PV=100×10%+100×90%×(P/F,1%,4)
=100×10%+100×90%×0.961
=10+86.49=96.49(万美元)
按投标文件付款计划:
PV=100×30%+100×70%×(P/F,1%,5)
=100×30%+100×70%×0.951
=30+66.57=96.57(万美元)

这里的计算,评标价也应该是101万吧
求正解
作者: shiguankun    时间: 2014-9-17 11:54
标题: 回 ye.chun 的帖子
ye.chun:付款时间偏差调整:
按招标文件付款计划:
PV=100×10%+100×90%×(P/F,1%,4)
=100×10%+100×90%×0.961
=10+86.49=96.49(万美元)
....... (2014-09-17 10:03) 
缺漏项在招标文件允许的范围或比重内的,评标时应当要求投标人确认缺漏项是否包含在投标价中,确认包含的,将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并依据此评标总价对其一般商务技术条款(参数)偏离进行价格调整.


是否是说,将缺漏项调整计入的这个评标价格作为调整上午和技术偏差的基数,而其他的价格调整还是已不计入缺漏项调整的的评标价格为基数???

不太合理啊
作者: ye.chun    时间: 2014-9-18 09:19
付款时间偏差属商务偏差啊,如果有缺漏项,澄清函,含在报价中的话,应该把其他有效投标人的该项最高价计入修正作为修正值,计算商务和技术偏差,所以该项付款时间偏差的值应该是101计算啊。、

作者: shiguankun    时间: 2014-9-21 11:04
标题: 回 ye.chun 的帖子
ye.chun:付款时间偏差属商务偏差啊,如果有缺漏项,澄清函,含在报价中的话,应该把其他有效投标人的该项最高价计入修正作为修正值,计算商务和技术偏差,所以该项付款时间偏差的值应该是101计算啊。、 (2014-09-18 09:19)
你说的是对的,后面商务和技术参数的调整基数都应该是101。网球网校老师是这么讲的:

投标报价进行降价调整算术修正后,得到一个投标总价A),再进行缺漏项调整后,得到一个含缺漏项的评标价(B)。

以前(商务部1号令之前)是以投标总价(A)为基数进行商务和技术调整;
现在是以含缺漏项的评标价B)为基数进行商务和技术调整。

这样好理解点。所以楼主发的那个算法应该是错误的。


PS
根据一号令:
确认包含的,将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并依据此评标总价对其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进行价格调整。这里的评标总价,应该是是指上述的
含缺漏项的评标价B,并非指的B再经过商务和技术调整后的那个最终评标价格。因为很多资料上一般将最终评标价格称为
评标总价
,这里是
个人理解,看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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