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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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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52keroro
时间:
2007-3-21 14:02
标题: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问题
遇到一个案例:一个投标商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但以原材料价格变动为由拒绝签合同,其保证金是否应被没收并交给采购人?如招标代理机构也有一定的损失是否也有得到保证金的权力?采购人收到保证金应给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什么证明?投标商交纳保证金的时候代理机构开具了收据,保证金被没收后,投标商拿着收据来要钱怎么办啊?
作者:
dzcdzc
时间:
2007-3-21 14:25
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10507
作者:
张晓凯
时间:
2007-3-21 15:39
写得很好!
作者:
52keroro
时间:
2007-3-21 16:17
学习之后明白了,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都没有权力没收投标保证金,但是可以不予退还,用来弥补投标人过失给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损失。
作者:
*^o^*
时间:
2007-3-21 16:56
dzcdzc不愧是版主,大家要学会使用论坛搜索功能啊
作者:
lyangel
时间:
2007-3-21 20:42
1、其保证金是否应被没收并交给采购人?
应被没收。
2、如招标代理机构也有一定的损失是否也有得到保证金的权力?
我认为有,但应跟采购人协商。
3、采购人收到保证金应给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什么证明?
应出据服务业发票。
4、投标商交纳保证金的时候代理机构开具了收据,保证金被没收后,投标商拿着收据来要钱怎么办啊?
做法应该是:通知违约投标商后,应向该投标商出据扣款额的服务业发票。
从财务上说,投标保证金是由招标机构暂时收取的,扣款行为也是招标机构对投标人的,所以,招标机构必须就该笔款项对投标人出据发票。但通常情况下该扣款的大部分应该转给采购人,这又要由采购人向招标机构出据相应的发票。其间必然会有税的损失的。
作者:
52keroro
时间:
2007-3-22 09:51
lyangel的回答很详细,谢谢!最好采购人能直接给供应商开发票,招标代理机构拿着发票把当时的收据换回来,这样就没什么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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