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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云南男子疑驾车给政府送花圈 遭特警12枪击毙] 引起争议 【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21 11:51
标题: [云南男子疑驾车给政府送花圈 遭特警12枪击毙] 引起争议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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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男子疑驾车给政府送花圈 遭特警12枪击毙

2014年05月20日08:17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云南男子疑驾车给政府送花圈 遭特警12枪击毙

5月15日,云南镇雄男子方九书开货车堵住镇政府的门。当天14时许,方九书(位于驾驶座者)被当地警方开枪击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目击者供图

  5月15日,云南镇雄男子方九书开货车堵住镇政府的门。当天14时许,方九书(位于驾驶座者)被当地警方开枪击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目击者供图

方九书被子弹击中后从驾驶座掉到干货摊上。目击者供图

  方九书被子弹击中后从驾驶座掉到干货摊上。目击者供图

目击群众写的联名信第一页。新京报记者萧辉摄

  目击群众写的联名信第一页。

  5月15日,云南镇雄警方称当街开枪击伤一名“驾车冲撞赶集群众”的男子,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警方通令表彰了“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

  但警方的出警处置在目击群众中引发了争议。新京报记者在镇雄采访了解到,上百目击群众写联名信称,该男子“没有危害群众安全”、“警方公布的情况不属实”、“警方不应该在此情况下开枪打人”。目击者们称,该男子系上访时用货车堵了镇政府的门,并在与特警对峙中挥舞了马刀,随后被开枪击毙。

  昨日,镇雄官方表示已了解到部分群众反映当时情况并不危险、没必要打死该男子的意见,但警方当时开枪是否合适,具体结论要以当地检察院的调查报告为准。

  据镇雄县公安局政工科王英国科长透露,警察使用武器是否合法由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报告结论初步形成:被毙男子涉嫌用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警察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开枪。他称,事发现场有全程录像监控,有关部门会给出公正结论。

  5月15日,镇雄县公安局发消息称,当天14时15分,罗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货车在罗坎街上冲撞赶集群众,已造成3名群众受伤。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处置,经对该名男子警告无效后,民警依法果断开枪将其击伤,有效制止了犯罪行为,避免了更多无辜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昭通市公安局对有效保护人民群众,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予以通令表彰。

  嫌疑人方九书经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上百名罗坎镇的现场目击群众联名对在当地采访的记者表示,方九书被击毙前并未“蓄意伤害赶集群众”,他向试图控制其行为的特警挥舞了一下马刀后即放下,没有用刀攻击任何人,然后发动货车试图慢速离开,而且他被枪击前并没有开车撞人。在此情况下,警察仍开枪把他击毙。

  案发当晚,昭通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赵女士对新京报记者称,经调查,出警民警先是鸣枪警告,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才开枪击毙疑犯,民警的行为符合我国警察使用武器的有关规定。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了解疑犯情况和击毙过程。

  昨日,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对新京报记者称,当时“特警劝他下车,他不下车,并拿出一把长刀砍向特警,对特警构成威胁”。

  “方九书有开车冲撞群众的行为,不管是否伤到人,但他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开车冲向群众,存在撞伤人的可能性,如果警察不及时制止他,有可能造成更多群众受伤,警察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开枪,是综合形势做出的判断。”熊涛说。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21 11:51
  【缘起】

  驾车送花圈堵镇政府

  方九书是镇雄县罗坎镇茶蔚村村民。5月18日,其妻周训娥介绍,2012年当地火电公司修建输电线路经过他家房屋和承包土地,方九书要求火电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赔偿损失,但双方一直没谈妥赔偿方案。

  昨日,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确认了上述说法。熊涛称,方九书兄弟多次到镇里、县里反映情况。2013年4月1日,方九书用货车堵住交通,阻拦电网施工,罗坎镇政府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拘方九书30天,其兄方九成被关了15天。这是行政拘留决定,不存在“关黑监狱”一说。

  周训娥证实了相关说法,并指当时“抓人”的是由罗坎镇安镇长带队。随后,方九书兄弟再度多次向县、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今年5月14日下午,方九书电话方九成,约次日趁赶集日人多到镇政府反映情况。

  当晚,方九书回家时带了个花圈,还请人写了字条:“方九成被关黑监狱”、“方九书被关黑监狱”、“见安镇长”等。兄弟俩把字条贴在货车四周,把花圈放在车内。

  5月15日8时许,方九书用这辆“120农用货车”载着方九成、周训娥开往镇政府。9时许,多名街坊看到货车停在离镇政府铁门1米远处,堵住了部分铁门。

  方九成说,镇人大主席王世朝见了他们,双方谈了半个多小时,没有发生冲突。11点多,工作人员还陪方家兄弟在办公楼附近吃饭,“方九书吃了一整碗米线。”

  据方九成介绍,饭后他俩返回镇政府继续等安镇长。大约1个多小时后,接近14时,一名工作人员说:“你们在镇政府门口堵车、摆花圈,这样做不对,快把花圈搬走,字条撕掉,你们的问题会帮你们解决的。”

(责编:王秋鳗、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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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男子疑驾车给政府送花圈 遭特警12枪击毙【2】


2014年05月20日08:17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云南男子疑驾车给政府送花圈 遭特警12枪击毙


  【对峙】

  “方九书行为过激,当天又是赶集日,有上千群众,怕其做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工作人员在12点多报案,县公安局决定派特警维持秩序”

  距离镇政府50米远的一家鞋店员工王欣悦(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约14时,一批穿特警制服的警察开着两辆黑色警车赶到。

  “他们是镇雄来的,一共十个人,排成一排向办公楼大厅走过去。”王欣悦告诉记者,“不到两分钟后,镇政府一个女同志、一个男同志陪着方九书、方九成一块走了出来。特警走在后面。”

  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说,此前方九书确实多次到镇政府反映情况,但这次有点特殊,他驾车给政府送花圈,还在镇政府呆了两个多小时,其间有推开窗户准备跳楼的过激行为,被工作人员劝阻了。“考虑到方九书行为过激,当天又是赶集日,有上千群众,怕方九书做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罗坎镇政府工作人员在12点多向县公安局报案,县公安局决定派特警出动维持秩序。”

  站在镇政府门口的陈守奎看到方九书和方九成慢慢走向车子,警察把他们包围。“方九成站在车右侧撕花圈上的字条‘见安镇长’,刚撕了一张,两名警察就用手铐铐住他,把他带到警车上。站在车前的方九书见状马上跳到车驾驶座上”,陈守奎说。

  站在车左侧后方4米远的管玉春向记者讲述了警察与方九书对峙的全程。方九书爬上车后,两名特警上前拉扯他,他从驾驶座旁边拿出一把约50厘米的马刀向空中扬了一下,又立即放在座位旁边。王欣悦称,“他把刀挥向警察,但并没有砍到。他谁都没砍到。”

  周训娥告诉记者,马刀一直放在驾驶座旁,是方九书平时开车防身用的。

  管玉春说,方九书挥刀,特警退下,然后方九书迅速把车门关上并启动车,车缓慢向前滑行。

  【开枪】

  特警鸣枪、打破轮胎、射击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发射了12发子弹

  “车速很慢,比人步行还慢。”但就在车启动几秒后,在现场的赶集者管玉春听到“啪啪”两声,“听到车前面的人喊‘警察开枪了’。我看到车前方有一名便衣男子持枪,枪口冲着天。”

  管玉春说,对天鸣枪后几秒,她看到3名警察在短时间内分别从前方、左侧、右侧鸣枪,前方子弹打在左前轮胎,右侧子弹打在右侧前后轮胎,最后左侧的子弹直接射向驾驶室内的方九书。“一个特警拿起摆摊用的小板凳,把车窗玻璃敲碎,双手持枪,把枪伸进车窗内,直接朝里面开了三枪。小板凳还挂在车窗上。”管玉春说。

  昨日,外宣办副主任熊涛就当时特警在怎样的情况下做出开枪决定,是否接到开枪指令做出回应。

  他称,特警总共开了4次枪,发射了12发子弹。

  第一次鸣枪警告:方九书在撕字条时突然跑到车上,特警劝他下车,他不下车,并拿出一把长刀砍向特警,对其构成威胁。在这个危险情况下,特警朝天开枪警告;

  第二次打破轮胎:方九成关闭车门,发动车子,特警开枪打破轮胎;

  第三次鸣枪再警告:特警开枪打破车轮胎后,方九书并没有停车,车辆继续向前行驶,撞到特警的车,特警再次鸣枪警告;

  第四次开枪:方九书仍没停车,并继续向前行驶,为有效制止方九书,特警朝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开枪。

  熊涛表示,特警主观上肯定没有要将方九书击毙的想法,但特警没有其他办法制止其开车,为避免撞到人做出了开枪决定。“有部分群众认为当时情况不危险,这不一定客观,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对形势有更全面的评估。警察开枪的行为是否合法,会由检察院调查得出结论,最后以检察院的结论为准,不能群众说了算,也不会由警方说了算。”

  熊涛还认为,民警在警示无效的情况下朝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开枪,也是为了制止方九书,并不是为将他击毙。驾驶室位置比较高,警察看不清楚方九书的具体位置,不存在故意将他击毙的说法。

  【伤者】

  警方称接警时方九书冲撞赶集群众,伤者称枪击发生后才受了轻伤

  管玉春介绍,方九书中枪后,车子失去控制,又缓慢向前滑行了10来米停住。一名警察把车门打开,方九书从驾驶座位上滚出来,倒在一个卖干货的摊子上,“缩在一起,腹部有血迹。”

  据站在车前方不远的陈大奎介绍,方九书倒地后,两个警察隔着摊子把他拖起来,用手铐反铐押进了警车。

  新京报记者视频采访的十名目击者称,方九书的车开得很慢,不超过步行的速度,没有撞到人,肯定不是“故意冲撞群众”。罗坎镇上百名群众自发联名,认为方九书没有危害群众生命安全,有错误但不至于被击毙。

  据警方通报,接警时,方九书开车冲撞群众已致三名群众受伤。多名目击者向记者称,三人是在方九书中弹后车子失去控制,撞到摩托车而受的轻伤。

  据王欣悦介绍,方九书中弹后,车子失去控制,向左拐,轻轻蹭了下左侧的摩托车,摩托车上的男子倒地,右腿被摩托车压住受了轻伤。记者调查发现,该名骑摩托男子名叫王安才,是盐源乡人,目前在镇雄县人民医院住院。他19日在电话中表示,“没有啥大伤,目前身体已经无碍。”

  另一名受伤女子叫胡庆芝,在集市上摆摊卖菜。据她说,方九书的车子失控后蹭倒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撞翻了一块摆摊用的小木板,木板打在她脚上。她去医院做了体检,没查出问题,随后就回家了。第三名伤者叫刘忠飞,身体也无大碍。

  就出警前后案情表述上的各执一词,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表示,“方九书有开车冲撞群众的行为,不管是否伤到人,但他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开车冲向群众,存在撞伤人的可能性,如果警察不及时制止他,有可能造成更多群众受伤,警察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开枪,是综合形势做出的判断。”

  “调查组也走访了100多名现场群众,但是最终结果将以检察院的专业报告为准。”熊涛说。

(责编:王秋鳗、王溪)


网友:幽篁晓筑77974
其实有强权无公里的事情,在我国广大农村比比皆是,贪官难除啊!
2014-05-20 16:33回复 | 顶(6)
网友:小伞兵82140
这顶多是看见答应撕纸条缓和了,兄弟反而被铐,怕被抓想逃跑吧。被表扬的算是被坑了
2014-05-20 15:02回复 | 顶(43)
网友:流星之泪75103
听听三个受伤人说的话。
2014-05-20 14:48回复 | 顶(2)
网友:太阳风62702
这个帖子在搜狗首页放了一会就删除了
2014-05-20 14:20回复 | 顶(2)
网友:旭日骄阳31743
我想到了前几天的成都苏坡立交旁
2014-05-20 13:23回复 | 顶(3)

http://auto.people.com.cn/n/2014/0520/c1005-25038617-2.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21 12:01
有关参考图片 (原先是分开的这里连发)

云南 打死人 1.jpg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21 12:02
争议意见 :


[原创] 云南12枪击毙访民:开枪有无必要?        

发帖人: 王秋瑞律师  |

[原创]云南12枪击毙访民:开枪有无必要?

王秋瑞律师 于 2014-5-20 18:04:05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据报道,云南一男子上访时用货车堵镇政府的门,并在与特警对峙中挥舞马刀,随后被击毙。云南镇雄警方称当街开枪击伤一名“驾车冲撞赶集群众”的男子,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警方通令表彰了“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但是,上百目击者写联名信称,该男“未危害群众安全”、“警方公布的情况不属实”、“警方不应该在此情况下开枪打人”。(链接:http://weibo.com/p/1001603712247632379283)

同一事件,几乎完全不同的说法,不得不令人对事发经过重新审视。该报道对开枪前情景的描述,主要来自当地政府和目击群众两方面。

在该报道中,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的说法是,当时“特警劝他下车,他不下车,并拿出一把长刀砍向特警,对特警构成威胁”。

但是,新京报记者视频采访的十名目击者称,方九书的车开得很慢,不超过步行的速度,没有撞到人,肯定不是“故意冲撞群众”。同时,距离镇政府50米远的一家鞋店员工王欣悦(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他把刀挥向警察,但并没有砍到。他谁都没砍到。”

不难看出,两方对事件过程的描述存在重大差异。

首先,死者上车后有没有冲撞群众的行为或明显趋势。按当地说法是有冲撞,按目击群众说法则是没有冲撞,且不太可能构成威胁。其次,死者挥刀有没有对警察造成伤害或严重威胁。按当地说法是对特警构成威胁,目击群众则确认没有砍到任何人。

以上对事实的描述,直接关系到此次特警开枪是否必要。

事实上,国家一直很重视警用枪支的使用和管理。比如,早在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就出台了《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此后经修改,国务院又于1996年批准公安部公布了《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根据《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六款,有“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情形的,“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但是,从目击群众的描述来看,恐怕特警开枪之前死者的行为并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也没有对公民生命安全构成急迫的威胁。因此,本案中特警开枪的理由比较勉强。

另一方面,《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有“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情形的,“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同时,该条例第三条将枪支明确列为武器,而非警械。所以,即使按当地说法,特警当时受到一定暴力抗拒,应使用的也是警械,而不是致命性的枪支。

生命一旦失去,则结果不可逆转。所以,对生命的剥夺,是最暴力的强制措施,自然也只能被用于应对最危险的情景。

如果本案中的情形下可以开枪,实际上,近期各地出现的多起群体事件中,特警均可以此为由开枪,但这明显是恐怖且荒唐的。各地民警没有贸然动用枪支,也正好印证了我们的上述判断。

目击群众只所以对特警开枪提出质疑,显然是出于对枪支杀伤力的畏惧。毕竟,如果警察在一些并不严重的冲突甚至争吵中都可以开枪,那么每个人都可能面临被当场击毙的灾难。

(王秋瑞  上海律师)


保存时间:2014/5/20
原标题:[原创]云南12枪击毙访民:开枪有无必要? 【猫眼看人】-凯迪社区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10075169&boardid=1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21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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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圈有风险 目击群众写联名信 云南男子疑驾车给政府送花圈 遭特警12枪击毙

天海苍苍  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14-5-20 16:58
送花圈有风险
【云南男子疑驾车给政府送花圈 遭特警12枪击毙】515日,镇雄警方称一男子驾车蓄意冲撞赶集群众致3伤,“依法当街开枪击伤,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但事件在目击群众中引发争议。上百目击群众写联名信称,该男子“没有危害群众安全”、“警方不应该在此情况下开枪打人”。当地则称警察是依法开枪,以检察院报告为准。(新京报)


很多时候,心里明明不是那样想的,却控制不了自己而说出相反的话。 究竟是我们太执着于所谓的自尊,还是我们都已经习惯了口是心非?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21 12:07
争议意见


天涯论坛

云南男子驾车给政府送花圈,被特警12枪击毙(转载)

楼主:月光岛主 时间:2014-05-20 07:08:00 点击:233402 回复: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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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月15日,云南镇雄男子方九书开货车堵住镇政府的门。当天14时许,方九书(位于驾驶座者)被当地警方开枪击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原标题:镇雄回应当街击毙男子:依法开枪

5月15日,云南镇雄警方称当街开枪击伤一名“驾车冲撞赶集群众”的男子,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警方通令表彰了“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
但警方的出警处置在目击群众中引发了争议。新京报记者在镇雄采访了解到,上百目击群众写联名信称,该男子“没有危害群众安全”、“警方公布的情况不属实”、“警方不应该在此情况下开枪打人”。目击者们称,该男子系上访时用货车堵了镇政府的门,并在与特警对峙中挥舞了马刀,随后被开枪击毙。
昨日,镇雄官方表示已了解到部分群众反映当时情况并不危险、没必要打死该男子的意见,但警方当时开枪是否合适,具体结论要以当地检察院的调查报告为准。
据镇雄县公安局政工科王英国科长透露,警察使用武器是否合法由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报告结论初步形成:被毙男子涉嫌用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警察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开枪。他称,事发现场有全程录像监控,有关部门会给出公正结论。
5月15日,镇雄县公安局发消息称,当天14时15分,罗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货车在罗坎街上冲撞赶集群众,已造成3名群众受伤。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处置,经对该名男子警告无效后,民警依法果断开枪将其击伤,有效制止了犯罪行为,避免了更多无辜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昭通市公安局对有效保护人民群众,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予以通令表彰。
嫌疑人方九书经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上百名罗坎镇的现场目击群众联名对在当地采访的新京报记者表示,方九书被击毙前并未“蓄意伤害赶集群众”,他向试图控制其行为的特警挥舞了一下马刀后即放下,没有用刀攻击任何人,然后发动货车试图慢速离开,而且他被枪击前并没有开车撞人。在此情况下,警察仍开枪把他击毙。
案发当晚,昭通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赵女士对新京报记者称,经调查,出警民警先是鸣枪警告,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才开枪击毙疑犯,民警的行为符合我国警察使用武器的有关规定。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了解疑犯情况和击毙过程。
【缘起】
驾车送花圈堵镇政府
方九书是镇雄县罗坎镇茶蔚村村民。5月18日,其妻周训娥介绍,2012年当地火电公司修建输电线路经过他家房屋和承包土地,方九书要求火电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赔偿损失,但双方一直没谈妥赔偿方案。
昨日,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确认了上述说法。熊涛称,方九书兄弟多次到镇里、县里反映情况。2013年4月1日,方九书用货车堵住交通,阻拦电网施工,罗坎镇政府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拘方九书30天,其兄方九成被关了15天。这是行政拘留决定,不存在“关黑监狱”一说。
周训娥证实了相关说法,并指当时“抓人”的是由罗坎镇安镇长带队。随后,方九书兄弟再度多次向县、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今年5月14日下午,方九书电话方九成,约次日趁赶集日人多到镇政府反映情况。
当晚,方九书回家时带了个花圈,还请人写了字条:“方九成被关黑监狱”、“方九书被关黑监狱”、“见安镇长”等。兄弟俩把字条贴在货车四周,把花圈放在车内。
5月15日8时许,方九书用这辆“120农用货车”载着方九成、周训娥开往镇政府。9时许,多名街坊看到货车停在离镇政府铁门1米远处,堵住了部分铁门。
方九成说,镇人大主席王世朝见了他们,双方谈了半个多小时,没有发生冲突。11点多,工作人员还陪方家兄弟在办公楼附近吃饭,“方九书吃了一整碗米线。”
据方九成介绍,饭后他俩返回镇政府继续等安镇长。大约1个多小时后,接近14时,一名工作人员说:“你们在镇政府门口堵车、摆花圈,这样做不对,快把花圈搬走,字条撕掉,你们的问题会帮你们解决的。”
【对峙】
“方九书行为过激,当天又是赶集日,有上千群众,怕其做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工作人员在12点多报案,县公安局决定派特警维持秩序”
距离镇政府50米远的一家鞋店员工王欣悦(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约14时,一批穿特警制服的警察开着两辆黑色警车赶到。
“他们是镇雄来的,一共十个人,排成一排向办公楼大厅走过去。”王欣悦告诉记者,“不到两分钟后,镇政府一个女同志、一个男同志陪着方九书、方九成一块走了出来。特警走在后面。”
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说,此前方九书确实多次到镇政府反映情况,但这次有点特殊,他驾车给政府送花圈,还在镇政府呆了两个多小时,其间有推开窗户准备跳楼的过激行为,被工作人员劝阻了。“考虑到方九书行为过激,当天又是赶集日,有上千群众,怕方九书做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罗坎镇政府工作人员在12点多向县公安局报案,县公安局决定派特警出动维持秩序。”
站在镇政府门口的陈守奎看到方九书和方九成慢慢走向车子,警察把他们包围。“方九成站在车右侧撕花圈上的字条‘见安镇长’,刚撕了一张,两名警察就用手铐铐住他,把他带到警车上。站在车前的方九书见状马上跳到车驾驶座上”,陈守奎说。
站在车左侧后方4米远的管玉春向记者讲述了警察与方九书对峙的全程。方九书爬上车后,两名特警上前拉扯他,他从驾驶座旁边拿出一把约50厘米的马刀向空中扬了一下,又立即放在座位旁边。王欣悦称,“他把刀挥向警察,但并没有砍到。他谁都没砍到。”
周训娥告诉记者,马刀一直放在驾驶座旁,是方九书平时开车防身用的。
管玉春说,方九书挥刀,特警退下,然后方九书迅速把车门关上并启动车,车缓慢向前滑行。
【开枪】
特警鸣枪、打破轮胎、射击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发射了12发子弹
“车速很慢,比人步行还慢。”但就在车启动几秒后,在现场的赶集者管玉春听到“啪啪”两声,“听到车前面的人喊‘警察开枪了’。我看到车前方有一名便衣男子持枪,枪口冲着天。”
管玉春说,对天鸣枪后几秒,她看到3名警察在短时间内分别从前方、左侧、右侧鸣枪,前方子弹打在左前轮胎,右侧子弹打在右侧前后轮胎,最后左侧的子弹直接射向驾驶室内的方九书。“一个特警拿起摆摊用的小板凳,把车窗玻璃敲碎,双手持枪,把枪伸进车窗内,直接朝里面开了三枪。小板凳还挂在车窗上。”管玉春说。
昨日,外宣办副主任熊涛就当时特警在怎样的情况下做出开枪决定,是否接到开枪指令做出回应。
他称,特警总共开了4次枪,发射了12发子弹。
第一次鸣枪警告:方九书在撕字条时突然跑到车上,特警劝他下车,他不下车,并拿出一把长刀砍向特警,对其构成威胁。在这个危险情况下,特警朝天开枪警告;
第二次打破轮胎:方九成关闭车门,发动车子,特警开枪打破轮胎;
第三次鸣枪再警告:特警开枪打破车轮胎后,方九书并没有停车,车辆继续向前行驶,撞到特警的车,特警再次鸣枪警告;
第四次开枪:方九书仍没停车,并继续向前行驶,为有效制止方九书,特警朝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开枪。
熊涛表示,特警主观上肯定没有要将方九书击毙的想法,但特警没有其他办法制止其开车,为避免撞到人做出了开枪决定。“有部分群众认为当时情况不危险,这不一定客观,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对形势有更全面的评估。警察开枪的行为是否合法,会由检察院调查得出结论,最后以检察院的结论为准,不能群众说了算,也不会由警方说了算。”
熊涛还认为,民警在警示无效的情况下朝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开枪,也是为了制止方九书,并不是为将他击毙。驾驶室位置比较高,警察看不清楚方九书的具体位置,不存在故意将他击毙的说法。
【伤者】
警方称接警时方九书冲撞赶集群众,伤者称枪击发生后才受了轻伤
管玉春介绍,方九书中枪后,车子失去控制,又缓慢向前滑行了10来米停住。一名警察把车门打开,方九书从驾驶座位上滚出来,倒在一个卖干货的摊子上,“缩在一起,腹部有血迹。”
据站在车前方不远的陈大奎介绍,方九书倒地后,两个警察隔着摊子把他拖起来,用手铐反铐押进了警车。
新京报记者视频采访的十名目击者称,方九书的车开得很慢,不超过步行的速度,没有撞到人,肯定不是“故意冲撞群众”。罗坎镇上百名群众自发联名,认为方九书没有危害群众生命安全,有错误但不至于被击毙。
据警方通报,接警时,方九书开车冲撞群众已致三名群众受伤。多名目击者向记者称,三人是在方九书中弹后车子失去控制,撞到摩托车而受的轻伤。
据王欣悦介绍,方九书中弹后,车子失去控制,向左拐,轻轻蹭了下左侧的摩托车,摩托车上的男子倒地,右腿被摩托车压住受了轻伤。记者调查发现,该名骑摩托男子名叫王安才,是盐源乡人,目前在镇雄县人民医院住院。他19日在电话中表示,“没有啥大伤,目前身体已经无碍。”
另一名受伤女子叫胡庆芝,在集市上摆摊卖菜。据她说,方九书的车子失控后蹭倒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撞翻了一块摆摊用的小木板,木板打在她脚上。她去医院做了体检,没查出问题,随后就回家了。第三名伤者叫刘忠飞,身体也无大碍。
就出警前后案情表述上的各执一词,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表示,“方九书有开车冲撞群众的行为,不管是否伤到人,但他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开车冲向群众,存在撞伤人的可能性,如果警察不及时制止他,有可能造成更多群众受伤,警察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开枪,是综合形势做出的判断。”
“调查组也走访了100多名现场群众,但是最终结果将以检察院的专业报告为准。”熊涛说。
新京报记者萧辉实习生曾庆雪云南镇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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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回复 作者:内裤一直用雕牌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7:12:29   牛叉

举报 回复 作者:牛联社大战雪小婷 时间:2014-05-20 07:15:00   这么牛 ,警察鸣枪示警都不管用?!1
举报 回复 作者:742022246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7:16:41   牛叉叉

举报 回复 作者:lak47 时间:2014-05-20 07:19:32   现在一看到新京报我就不信.

举报 回复 作者:风中开火车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7:20:43   支持群众的叙述,检查院不要官官相护,基层政府乱作为的事情太多!

举报 回复 作者:浅浅灬微笑 时间:2014-05-20 07:20:49   将轮胎打爆也可以啊,轻易就将人开枪打死只能增加警民矛盾
举报 回复 作者:uu17777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7:21:02   在特警面前晃马刀?哥们,你太大意了

举报 回复 作者:where888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4-05-20 07:23:31   作死的节奏

举报 回复 作者:浅浅灬微笑 时间:2014-05-20 07:24:01   @牛联社大战雪小婷 2楼 2014-05-20 07:15:00
这么牛 ,警察鸣枪示警都不管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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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老百姓一般认为警察不会轻易开枪,而且当事人在情绪激动中..........................

举报 回复 作者:jx336000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4-05-20 07:25:44   形势变了,对暴力行为的处理比以前严

举报 回复 作者:where888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4-05-20 07:26:58   12枪?什么枪法?练枪么?

举报 回复 作者:你的名称已注册 时间:2014-05-20 07:28:35   新京报,呵呵.
举报 回复 作者:只影戏人间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2014-05-20 07:29:09   http://m.tianya.cn/bbs/art.jsp?item=worldlook&id=1118371&vu=97610881421&idwriter=75301558&key=955828756&chk=79ec514e6158c1e924cb6a66f82f7d5c

举报 回复 作者:上到这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4-05-20 07:34:23   心寒啊!老百姓的现状堪忧啊!

举报 回复 作者:清风脱然至 时间:2014-05-20 07:34:35   不明真相,但开枪前应谨慎。
举报 回复 作者:rtianyaBZniang 时间:2014-05-20 07:36:14   @月光岛主 从的描述看,以前或许不会咋样,现在击毙就没有问题了
举报 回复 作者:注册帐号作甚 时间:2014-05-20 07:37:10   碾压群众,挥舞马刀。。。
JY真是丧心病狂,这地都敢洗

举报 回复 作者:幽幽陌上尘 时间:2014-05-20 07:37:24   警察这么牛逼,首先比人是上访户,并不是爆恐人员,其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特警只是怕对民众造成危害就果断开枪,太鲁莽,不符合中国国情,长此以往,让群众敢怒不敢言,哎!!!

举报 回复 作者:铁jian 时间:2014-05-20 07:37:31   特警干得好。
第一次鸣枪警告:第二次打破轮胎:第三次鸣枪再警告:第四次开枪打人
特警该做的都做了。
举报 回复 作者:和平贩子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7:37:33   在几时上挥舞马刀!还是在云南!昆明暴恐案才过去几天啊?

举报 回复 作者:不服就坦克治疗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7:38:52   现在是非常敏感时期。。。这位兄台顶风作大死啊

举报 回复 作者:gzyongks 时间:2014-05-20 07:40:38   民主的巨大进步!!

美式民主标准处理方式!!!
举报 回复 作者:我是懒得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7:40:46   放录像




举报 回复 作者:hgba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2014-05-20 07:40:49   @lak47 4楼 2014-05-20 07:19
现在一看到新京报我就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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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MARK一下

举报 回复 作者:武向辉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7:44:36   没啥好说的,这不是爆民还有那种算爆民?杀人犯很多开始的时候也没想杀人,失控了,啥事都会做,难道一定要等死了人才可以执行吗?事先的警告都做了,还在那耍横,这不是找死?

举报 回复 作者:国发一号 时间:2014-05-20 07:45:21   挥舞马刀时就可以击毙了
举报 回复 作者:zerowsp 时间:2014-05-20 07:46:50   车辆危险驾驶,已经危险公共安全了,在警察法里这种情况是可以开枪的,如果不打真冲进人群上面回帖的是不是又有话说了,车辆在快速行驶中要想打中车辆都是困难的,还想打车轮?没看打车都要12枪才能奏效吗,那种情况下早逼停车辆对公共安全早一分安全,枪在15米以外枪口错开1毫米,15米外打中的就能差半米,所以别说什么打车轮了根本不现实,那是电影里的故事,实际上战场上被轻武器打死的也多数是流弹打的,这件事警察打枪本身没有问题,要谴责也要谴责对了目标,深究的是他为何做出如此危险的行为而不是来喷警察阻止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天涯现在真是喷子太多了,你们这样真的不好挣美分吧,1028不是那么好拿的。
举报 回复 作者:ddtiger2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7:47:04   @hgba 25楼 2014-05-20 07:40:00
@lak47 4楼 2014-05-20 07:19
现在一看到新京报我就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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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

举报 回复 作者:380_220 时间:2014-05-20 07:48:01   @注册帐号作甚 17楼 2014-05-20 07:37:10
碾压群众,挥舞马刀。。。
JY真是丧心病狂,这地都敢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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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已经反人类了!
举报 回复 作者:两只勤奋的猫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2014-05-20 07:48:37   看完感觉是应该开枪的。

举报 回复 作者:jinchengnanren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2014-05-20 07:49:12   @武向辉 25楼 2014-05-20 07:44
没啥好说的,这不是爆民还有那种算爆民?杀人犯很多开始的时候也没想杀人,失控了,啥事都会做,难道一定要等死了人才可以执行吗?事先的警告都做了,还在那耍横,这不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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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回复 作者:一江风月为谁清 来自:iPhone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7:49:23   死者不幸,但警察没做错,在街头绝对服从执勤中的警察是法治的基本要求。

举报 回复 作者:zerowsp 时间:2014-05-20 07:50:09   还有报道里提到的该人车开的很慢不超过步行速度,呵呵,开车的都知道挂上一档不给油怠速都比走着快,别怪现在自干五越来越多,真的是让某些人士恶心的,写这篇文章的新京报是不是就是这某些人士中的一员?
举报 回复 作者:qazwsx3333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7:50:49   不明真相,字面上的状况个人觉得可以开枪。

举报 回复 作者:新任马甲wyh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2014-05-20 07:52:24   太恐怖!简直是在屠杀!。

举报 回复 作者:古浪子龙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2014-05-20 07:52:26   @uu17777 7楼 2014-05-20 07:21
在特警面前晃马刀?哥们,你太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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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不要因为这件事,再把警察的枪收回去,也不要因此事影响警察果断处置突发事件的积极性


举报 回复 作者:jjjjwqvcr 时间:2014-05-20 07:53:49   好啊
在强国五毛赤狗的招唤声中
强国警察终于可以当街暴头了
JY们终于可以告诉五毛“瞧,强国和美帝一样了,暴头不在是美帝的专利了”

当暴头在强国横行时
监督在哪里?
会有多少莫须有的罪名被套在人民的头而被当街暴头。。。
举报 回复 作者:thinktry 时间:2014-05-20 07:54:33   就应该击毙
举报 回复 作者:与穆同在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2014-05-20 07:56:13   看见楼主的ID和新京报就知此事的可信度要打问号,至少某些细节上不可信。

举报 回复 作者:白玉柱 时间:2014-05-20 07:57:22   孔儒祸害的中国的高明之处就是把中国分裂为一个一个家族;
使之互相倾轧,剥削压迫,阶级斗争,使中国成为一盘散沙的状态;
并且打压强者,培养奴性,以便于欺压奴役,成为侵略者眼中的肥鹿;
统治者为了鱼肉人民,不惜向强盗称臣纳贡,创造了灿烂的汉奸文化和历史。

拖欠工资,孽待仆人、工人和佣人,符合儒家“礼”。
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国粹也。
恶性竞争,劣胜优汰,是保证奴才不威胁到主人地位的必然结果。

贪污腐败、剥削压迫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的文化;
结党营私,敲诈勒索是儒家官僚的智慧和美德。
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是儒家的官场文化传统;
纳妾嫖妓,卖国求荣是儒生的道德文化操守。

其实下面的民族主义思想,全世界都是一样的。不管多么野蛮、愚昧和落后的传统文化,都自认为是最先进的:

中国传统文化说:孝者,肖也。也就是孝的基本条件,就是子女要像父母,情感态度价值观技能上要像父母。

“民族的就是世界的!”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复古法祖的儒门大家:张载:《张子语录》

《中华民族全民腐败的根源》:

http://bbs.tianya.cn/post-worldlook-759024-1.shtml

文化深度的深思,反省,更新和进步,甚至革命,确实是中华民族崛起的窍门。
这也是为什么中国高速发展的原因。

垄断积累了太多的势能,到达极限的时候,就转化为动能了!
这就是专制社会崩溃的根本原因。
也是中国兴衰周期的根本解读。


举报 回复 作者:职业压马路 时间:2014-05-20 07:58:55   在一般群众看来,警察是不该对他开枪,中国法律貌似没有明文规定,当事人在警方鸣枪示警后应该如何去做,有明确规定的是对警察用枪的规范,并不是所有公民都了解。这起悲剧可以理解为当事人对警察命令的蔑视,法律意识的淡漠。10几年前,北京发生过一起类似事件,一司机和车主纠纷,私自驾车逆向上高速,与多辆车相撞,在停车后面对警察微冲的示警仍旧不服从警察的命令,结果被击毙,在大众看来,当事人罪不至死,可警察的行为也找不出违法的成分。冲动是魔鬼,面对警察,当事人还是冷静一些的好,发生悲剧不论合法与否,对自己,对家人都是难以承受的悲剧。
举报 回复 作者:我是懒得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8:01:09   为什么要送花圈?有什么冤情?


击毙是不是太草率了?这个我们不能跟美帝学,太没人权了。







举报 回复 作者:七色帆船 时间:2014-05-20 08:02:43   打得好,让被击毙者及效仿的人及早明白中国的法律不是摆设!
举报 回复 作者:老梅0007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8:02:59   @jjjjwqvcr 37楼 2014-05-20 07:53:00
好啊
在强国五毛赤狗的招唤声中
强国警察终于可以当街暴头了
JY们终于可以告诉五毛“瞧,强国和美帝一样了,暴头不在是美帝的专利了”

当暴头在强国横行时
监督在哪里?
会有多少莫须有的罪名被套在人民的头而被当街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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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你妈,狗 ri 的

举报 回复 作者:18january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4-05-20 08:04:00   举刀三分罪。有事说事,不要动刀。


举报 回复 作者:两重心事2012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2014-05-20 08:04:17   @牛联社大战雪小婷 2楼 2014-05-20 07:15
这么牛 ,警察鸣枪示警都不管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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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MARK一下

举报 回复 作者:leagore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8:04:22   回复第40楼,@白玉柱

孔儒祸害的中国的高明之处就是把中国分裂为一个一个家族;
使之互相倾轧,剥削压迫,阶级斗争,使中国成为一盘散沙的状态;
并且打压强者,培养奴性,以便于欺压奴役,成为侵略者眼中的肥鹿;
统治者为了鱼肉人民,不惜向强盗称臣纳贡,创造了灿烂的汉奸文化和历史。

拖欠工资,孽待仆人、工人和佣人,符合儒家“礼”。
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国粹也。
恶性竞争,劣胜优汰,是保证奴才不威胁到主人地位的必然结果。

贪污腐败、剥削压迫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的文化;
结党营私,敲诈勒索是儒家官僚的智慧和美德。
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是儒家的官场文化传统;
纳妾嫖妓,卖国求荣是儒生的道德文化操守。

其实下面的民族主义思想,全世界都是一样的。不管多么野蛮、愚昧和落后的传统文化,都自认为是最先进的:

中国传统文化说:孝者,肖也。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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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潮了。。。。。。。

举报 回复 作者:我是轻云天上飘 时间:2014-05-20 08:05:07   @铁jian 19楼 2014-05-20 07:37
特警干得好。
第一次鸣枪警告:第二次打破轮胎:第三次鸣枪再警告:第四次开枪打人
特警该做的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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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举报 回复 作者:中国人最优秀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8:08:48   不应该开枪,上访完了然后开车走,就是这么简单的事,要说什么担心撞伤人群,那都是假设的事情,他上访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为什么将他打死在赶集日,是不是当地官怕对自己影响不好呢,开枪示警,啥意思,对方有没有做危害群众的事,如果因为他对贪官或者不作为的人员不利,就将上访百姓打死,这还有什么公道可言,六月又得飘雪了

举报 回复 作者:jjjjwqvcr 时间:2014-05-20 08:09:01   @老梅0007 44楼 2014-05-20 08:02:59
@jjjjwqvcr 37楼 2014-05-20 07:53:00
好啊
在强国五毛赤狗的招唤声中
强国警察终于可以当街暴头了
JY们终于可以告诉五毛“瞧,强国和美帝一样了,暴头不在是美帝的专利了”
当暴头在强国横行时
监督在哪里?
会有多少莫须有的罪名被套在人民的头而被当街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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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你妈,狗 ri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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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这么早就碰到个用手机给它娘拉皮条的
你不说大家也知道,你就是个狗 ri 的 ,而且是很多狗
黑狗、白狗,操了你妈就是好狗。

举报 回复 作者:18january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4-05-20 08:11:49   举刀三分罪。有事说事,不要动刀。

举报 回复 作者:璇澈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2014-05-20 08:13:56   @jjjjwqvcr 37楼 2014-05-20 07:53
好啊
在强国五毛赤狗的招唤声中
强国警察终于可以当街暴头了
JY们终于可以告诉五毛“瞧,强国和美帝一样了,暴头不在是美帝的专利了”
当暴头在强国横行时
监督在哪里?
会有多少莫须有的罪名被套在人民的头而被当街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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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MARK一下

举报 回复 作者:lygsjwyg 时间:2014-05-20 08:16:06   支持击毙,
举报 回复 作者:sybsll 时间:2014-05-20 08:16:09   记者是喜欢腥味的,故意把事情颠倒,好像是街上行人散步那样的气氛,不得不佩服其写作能力。
其实当时现场已经很紧张了。
举报 回复 作者:修罗净土 时间:2014-05-20 08:16:43   那种自己找死的,实在没法同情。
绝对是死者的一些行为使特警判断这家伙正在准备或正要进行极端行为。
风声这么紧,网络这么发达,有必要拿自己的前途和一个与自己没直接利益冲突的访民碰吗?
举报 回复 作者:漂浮的垃圾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8:17:35   两根骨头的新京报,呵呵,说的鬼话谁信?

举报 回复 作者:lucky鷫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2014-05-20 08:17:41   @一江风月为谁清 32楼 2014-05-20 07:49
死者不幸,但警察没做错,在街头绝对服从执勤中的警察是法治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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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MARK一下

举报 回复 作者:片子7 时间:2014-05-20 08:18:04   鸣枪几次都不停下车,特警是该制止了,


新京报的描述,感觉不客观,“轻轻",,呵呵,非常时期___昆明,广州的白帽事件刚过,采取非常行动,这无可厚非,难道要等到驾车碾死多人再制止吗?
举报 回复 作者:牛联社大战雪小婷 时间:2014-05-20 08:18:37   @中国人最优秀 50楼 2014-05-20 08:08:48
不应该开枪,上访完了然后开车走,就是这么简单的事,要说什么担心撞伤人群,那都是假设的事情,他上访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为什么将他打死在赶集日,是不是当地官怕对自己影响不好呢,开枪示警,啥意思,对方有没有做危害群众的事,如果因为他对贪官或者不作为的人员不利,就将上访百姓打死,这还有什么公道可言,六月又得飘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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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鸣枪示警都不放在眼里!六月不飘雪你全家会怎样?
举报 回复 作者:君之一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8:19:17   一看题目,觉得警察错了。仔细看完后觉得特警没错 难道要他撞死人再开枪?

举报 回复 作者:舟寂 时间:2014-05-20 08:20:14   @片子7 61楼 2014-05-20 08:18:04
鸣枪几次都不停下车,特警是该制止了,
新京报的描述,感觉不客观,“轻轻",,呵呵,非常时期___昆明,广州的白帽事件刚过,采取非常行动,这无可厚非,难道要等到驾车碾死多人再制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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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特警的行为,万一速度发动起来后开始撞人,到时候喷子又该指责特警处置不力了。
举报 回复 作者:西粮太守 时间:2014-05-20 08:21:09   @gzyongks 22楼 2014-05-20 07:40:38
民主的巨大进步!!
美式民主标准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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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得好
举报 回复 作者:唐刀之锋 时间:2014-05-20 08:21:28   @中国人最优秀 50楼 2014-05-20 08:08:48
不应该开枪,上访完了然后开车走,就是这么简单的事,要说什么担心撞伤人群,那都是假设的事情,他上访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为什么将他打死在赶集日,是不是当地官怕对自己影响不好呢,开枪示警,啥意思,对方有没有做危害群众的事,如果因为他对贪官或者不作为的人员不利,就将上访百姓打死,这还有什么公道可言,六月又得飘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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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全新闻再说。挥舞马刀,集市日,多次警告无效。
举报 回复 作者:tyemlinem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4-05-20 08:21:52   @和平贩子 20楼 2014-05-20 07:37
在几时上挥舞马刀!还是在云南!昆明暴恐案才过去几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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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MARK一下

举报 回复 作者:geoffyan 时间:2014-05-20 08:21:56   依法开枪,支持。
举报 回复 作者:幽幽陌上尘 时间:2014-05-20 08:23:22   @浅浅灬微笑 6楼 2014-05-20 07:20:49
将轮胎打爆也可以啊,轻易就将人开枪打死只能增加警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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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此人上访户,并不是什么暴徒啊,警察想当然的认为是会对集市民众造成危害,就果断开枪,太鲁莽。连正当防卫都算不上,正当防卫,是对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才能进行正当防卫,否则算防卫过当。
举报 回复 作者:shaguazhanghao 时间:2014-05-20 08:23:23   我相信有贪官,我也相信有暴民、刁民!

对此事件不置评!
事实如何,你知道?

不知道,乱发言,就是谣言!
举报 回复 作者:csli1018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2014-05-20 08:23:25   钱财随时可以赚,生命只有一次

举报 回复 作者:河边绿柳 时间:2014-05-20 08:23:26   @武向辉 25楼 2014-05-20 07:44:36
没啥好说的,这不是爆民还有那种算爆民?杀人犯很多开始的时候也没想杀人,失控了,啥事都会做,难道一定要等死了人才可以执行吗?事先的警告都做了,还在那耍横,这不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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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回复 作者:片子7 时间:2014-05-20 08:24:39   @片子7 61楼 2014-05-20 08:18:04
鸣枪几次都不停下车,特警是该制止了,
新京报的描述,感觉不客观,“轻轻",,呵呵,非常时期___昆明,广州的白帽事件刚过,采取非常行动,这无可厚非,难道要等到驾车碾死多人再制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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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寂 64楼 2014-05-20 08:20:14
+1
我支持特警的行为,万一速度发动起来后开始撞人,到时候喷子又该指责特警处置不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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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下JY又说我是体制内了,哈哈,
举报 回复 作者:幽幽陌上尘 时间:2014-05-20 08:25:05   @jjjjwqvcr 37楼 2014-05-20 07:53
好啊
在强国五毛赤狗的招唤声中
强国警察终于可以当街暴头了
JY们终于可以告诉五毛“瞧,强国和美帝一样了,暴头不在是美帝的专利了”
当暴头在强国横行时
监督在哪里?
会有多少莫须有的罪名被套在人民的头而被当街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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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璇澈 55楼 2014-05-20 08:13:56
顶,MARK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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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10086!!!
举报 回复 作者:瑶歌3 时间:2014-05-20 08:25:13   “上访户”三个字就能博取同情?

“上访户”三个字就能颠倒是非?

“上访户”三个字就能挥舞马刀?


......


不要顾忌,行为超出底线,就应当果断采取措施。
举报 回复 作者:abc5727 时间:2014-05-20 08:25:25   等到撞死人了 又会说警察无用 当时为什么不击毙呢 再说昆明事件过去没有多久,在公共场合带刀 还挥向警察 不毙你毙谁啊 而且警察全部警告都无效了
举报 回复 作者:朝鲜打的谁的脸 来自:iPhone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8:25:44   本帖再次证明无毛反人民的本质

所以用左右来讨论国观根本不合适

这儿就是人格底线的无毛的天下



举报 回复 作者:幽幽陌上尘 时间:2014-05-20 08:26:32   我就知道,该来的总会来的,这只是开始!以后中国也会出现美国类似情况,朝八九十岁老太太开枪爆头,原因是老太太挥舞了几下菜刀!!!!
举报 回复 作者:河砂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2014-05-20 08:27:51   升级枪械之后,滥用武力开始呈现常态

举报 回复 作者:sorroman2012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8:28:10   非洲黑鬼围攻广州警察局时,警察的枪管都软掉了。

举报 回复 作者:天下V第八 时间:2014-05-20 08:28:26   作者:@幽幽陌上尘 时间:2014-05-20 08:23:22
@浅浅灬微笑 6楼 2014-05-20 07:20:49
将轮胎打爆也可以啊,轻易就将人开枪打死只能增加警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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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此人上访户,并不是什么暴徒啊,警察想当然的认为是会对集市民众造成危害,就果断开枪,太鲁莽。连正当防卫都算不上,正当防卫,是对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才能进行正当防卫,否则算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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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枪示警都没用的话,还真就可以开枪!!

你要明白对方开着是一辆大卡车,如果实施犯罪了,不得死多少人!!

到时候你们又该喷,警察无作为了!!

当年小白帽杀人的时候你们不是骂的最凶!!

举报 回复 作者:chaofan_75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2014-05-20 08:29:19   对警察挥刀还不该被击毙?在民主灯塔美国,这样的人都被击毙几次了。

举报 回复 作者:河砂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2014-05-20 08:29:35   @朝鲜打的谁的脸 77楼 2014-05-20 08:25
本帖再次证明无毛反人民的本质
所以用左右来讨论国观根本不合适
这儿就是人格底线的无毛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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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MARK一下

举报 回复 作者:jjjjwqvcr 时间:2014-05-20 08:29:43   @片子7 61楼 2014-05-20 08:18:04
鸣枪几次都不停下车,特警是该制止了,
新京报的描述,感觉不客观,“轻轻",,呵呵,非常时期___昆明,广州的白帽事件刚过,采取非常行动,这无可厚非,难道要等到驾车碾死多人再制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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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寂 64楼 2014-05-20 08:20:14
+1
我支持特警的行为,万一速度发动起来后开始撞人,到时候喷子又该指责特警处置不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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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不能仅凭你认为会有“万一”就被你剥夺

今天的万一发生在别人身上
明天的万一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就这件事情来看
击毙已经是太过了,明显的执法犯罪
如果担心会有万一,击伤、击倒,使嫌疑人失去反抗能力就够了

不要人云亦云
面对没有监督可言的暴政机器
我们还是清醒点儿吧
否则,下一个可能就是你或者你的亲人

建议以过失杀人罪逮捕这名警察人犯。
举报 回复 作者:天下V第八 时间:2014-05-20 08:29:56   作者:@中国人最优秀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8:08:48
不应该开枪,上访完了然后开车走,就是这么简单的事,要说什么担心撞伤人群,那都是假设的事情,他上访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为什么将他打死在赶集日,是不是当地官怕对自己影响不好呢,开枪示警,啥意思,对方有没有做危害群众的事,如果因为他对贪官或者不作为的人员不利,就将上访百姓打死,这还有什么公道可言,六月又得飘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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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新闻已经撞伤3个群众了!!难道等撞死3个人了在开枪!反正这事你们能找到喷点就可以了!!
又不是上来就开枪,是鸣枪无效才开!!
举报 回复 作者:幽幽陌上尘 时间:2014-05-20 08:30:36   那些个说警察做的好的到底什么心理???这样群众敢怒不敢言真的对党对国家好吗???早一段时间报道开发商和村民冲突,村民也是拿着棍棒大刀,难不成也要派特警全部击毙???
举报 回复 作者:春过雪消 时间:2014-05-20 08:31:09   @风中开火车 5楼 2014-05-20 07:20:43
支持群众的叙述,检查院不要官官相护,基层政府乱作为的事情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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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群众的叙述“他向试图控制其行为的特警挥舞了一下马刀后即放下,没有用刀攻击任何人,然后发动货车试图慢速离开”
“挥舞了一下马刀”是有攻击意向和行为,“发动货车试图慢速离开”是试图脱离控制。
无论什么国家都已经符合开枪条件了。
举报 回复 作者:福一点五片天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8:31:27   穆斯林吧?

举报 回复 作者:这年头素质不重要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5-20 08:32:49   干的好,有些人真是无法无天了

举报 回复 作者:花香龙井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2014-05-20 08:33:01   警察做的对,开枪警告无效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挥舞大刀。不击毙的话。威胁到其他群众的生命安全。新京报,本来就是国外势力控制的媒体。说的话不可信。

举报 回复 作者:燃烧的白桦林 时间:2014-05-20 08:33:42

支持公安民警依法处置
举报 回复 作者:zheng208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2014-05-20 08:33:49   都是jy引进来的,知道错了吧

举报 回复 作者:Xl2581 时间:2014-05-20 08:33:55   这事警察过分了,挥舞马刀或开车撞车固然不对,但罪不至死,危害不致死。
此事有草菅人命和灭口的嫌疑。

5毛归5毛 ,切忌过犹不及。
举报 回复 作者:幽幽陌上尘 时间:2014-05-20 08:34:32   @片子7 61楼 2014-05-20 08:18:04
鸣枪几次都不停下车,特警是该制止了,
新京报的描述,感觉不客观,“轻轻",,呵呵,非常时期___昆明,广州的白帽事件刚过,采取非常行动,这无可厚非,难道要等到驾车碾死多人再制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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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寂 64楼 2014-05-20 08:20:14
+1
我支持特警的行为,万一速度发动起来后开始撞人,到时候喷子又该指责特警处置不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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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jjwqvcr 85楼 2014-05-20 08:29:43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不能仅凭你认为会有“万一”就被你剥夺
今天的万一发生在别人身上
明天的万一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就这件事情来看
击毙已经是太过了,明显的执法犯罪
如果担心会有万一,击伤、击倒,使嫌疑人失去反抗能力就够了
不要人云亦云
面对没有监督可言的暴政机器
我们还是清醒点儿吧
否则,下一个可能就是你或者你的亲人
建议以过失杀人罪逮捕这名警察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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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举得,正当防卫还讲究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呢,而被击毙的此人只是挥舞了刀子,警察判断可能会对大家造成危害,就开枪杀人,太鲁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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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2014/5/20
原标题:云南男子疑驾车给政府送花圈?遭特警12枪击毙--人民网汽车--人民网
http://auto.people.com.cn/n/2014/0520/c1005-25038617.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21 12:37
视频 :后果很严重 ;mp4 格式,压缩文件,大约4兆 :

后果很严重.rar (4.39 MB, 下载次数: 0)


视频文件 :hlv 格式,大约2兆;可以用 超级解霸播放:

133712138.rar (1.69 MB, 下载次数: 0)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21 16:12
云南镇雄回应击毙“驾车撞人”男子:处置合法

云南网 [微博] 杨之辉2014-05-21 05:53 我

云南男子疑驾车给政府送花圈 遭特警12枪击毙 1.jpg    

5月15日,云南镇雄男子方九书开货车堵住镇政府的门。当天14时许,方九书(位于驾驶座者)被当地警方开枪击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目击者供图

云南男子 冤 ? 2.jpg

方九书被子弹击中后从驾驶座掉到干货摊上。目击者供图






云南男子 冤 ? 3.jpg


目击群众写的联名信第一页。新京报记者 萧辉 摄


上访男子与特警对峙被12枪击毙时长:1'13''

播放:93066

来源:腾讯视频
上访男子与特警对峙被12枪击毙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5月15日,云南镇雄警方称当街开枪击伤一名“驾车冲撞赶集群众”的男子,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警方通令表彰了“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但警方的出警处置在目击群众中引发了争议。

记者20日从云南昭通市公安局新闻办获悉:经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认定,镇雄县公安局在处置方某驾驶农用车撞向围观群众这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中,民警开枪时机恰当、处置合法。

据通报,5月15日上午10时许,昭通市镇雄县罗坎镇村民方某(男,45岁)与其家属驾驶一辆农用车载着花圈、横幅来到罗坎镇政府将大门堵住,认为其家附近的西电东送高压线铁塔对家人造成电磁辐射要求赔偿,引发当日赶集的上百名群众围观。

在镇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与方某及家属协商过程中,14时15分许,方某因诉求得不到满足,冲上该农用车驾驶室准备启动车辆,民警及时上前制止,方某挥拳击打民警并从驾驶室拿出一把砍刀向民警砍去,另一名民警见状遂鸣枪示警。方某趁制止其发动车辆的民警躲闪之机启动车辆后将停放在该车前方的警车撞开,并驶向围观人群。民警向该车前后轮胎射击,均未能迫使车辆停下。该车驶近围观人群后,民警再次鸣枪示警,方某仍然不予理会,继续驾车前行,民警遂果断朝驾驶室开枪。车辆继续行驶撞倒3辆摩托车(3名围观群众又被该3辆摩托车撞伤)后停下,方某自行打开车门后跌倒在地,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控制。发现方某中弹受伤后,民警立即驾警车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后方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认定,镇雄县公安局在处置方某驾驶农用车撞向围观群众这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中,民警开枪时机恰当、处置合法。

目前,相关善后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

此前报道:云南男子给政府送花圈遭击毙 目击者:没必要开枪

5月15日,云南镇雄警方称当街开枪击伤一名“驾车冲撞赶集群众”的男子,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警方通令表彰了“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

但警方的出警处置在目击群众中引发了争议。新京报记者在镇雄采访了解到,上百目击群众写联名信称,该男子“没有危害群众安全”、“警方公布的情况不属实”、“警方不应该在此情况下开枪打人”。目击者们称,该男子系上访时用货车堵了镇政府的门,并在与特警对峙中挥舞了马刀,随后被开枪击毙。

昨日,镇雄官方表示已了解到部分群众反映当时情况并不危险、没必要打死该男子的意见,但警方当时开枪是否合适,具体结论要以当地检察院的调查报告为准。

据镇雄县公安局政工科王英国科长透露,警察使用武器是否合法由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报告结论初步形成:被毙男子涉嫌用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警察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开枪。他称,事发现场有全程录像监控,有关部门会给出公正结论。

5月15日,镇雄县公安局发消息称,当天14时15分,罗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货车在罗坎街上冲撞赶集群众,已造成3名群众受伤。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处置,经对该名男子警告无效后,民警依法果断开枪将其击伤,有效制止了犯罪行为,避免了更多无辜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昭通市公安局对有效保护人民群众,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予以通令表彰。

嫌疑人方九书经抢救无效死亡。【详细】


保存时间:2014/5/21
原标题:云南镇雄回应击毙“驾车撞人”男子:处置合法_新闻_腾讯网
http://news.qq.com/a/20140520/052464.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21 16:25
不同意见的分析和评论文章 :


警察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果断开枪?

凤凰网 博客 蔡慎坤 2014-05-20 08:35:53

今年以来,各地暴力事件频发,警察果断开枪得到舆论和警方的默认甚至鼓励,这是在严峻的治安形势下官方的本能反应,也迎合了公众对公共安全的一种期望。

实际上,警察的枪什么时候可以打响,公安部早有明文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只有在特定的情形下,经警告无效,才能使用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这些情形包括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行为。《条例》还规定,在警察判明存在这些紧急情形后,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直接使用武器。使用武器后,应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此前,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云南省镇雄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今日14时15分,云南镇雄县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货车在罗坎街上冲撞赶集群众,已造成3名群众受伤。派出所民警警告无效后,依法果断开枪将其击伤,犯罪嫌疑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4年5月15日14时15分,镇雄县公安局罗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货车在罗坎街上冲撞赶集群众,已造成3名群众受伤。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处置,经对该名男子警告无效后,民警依法果断开枪将其击伤,有效制止了犯罪行为,避免了更多无辜群众的生命财产收到侵害。

目前,受伤群众已送医院进行救治,犯罪嫌疑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昭通市公安局对有效保护人民群众,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予以通令表彰。

当然,这只是警方的一面之辞,据《新京报》记者现场发回的采访报道,还原了部分事实真相,上百目击群众写联名信称,该男子“没有危害群众安全”、“警方公布的情况不属实”、“警方不应该在此情况下开枪打人”。目击者们称,该男子系上访时用货车堵了镇政府的门,并在与特警对峙中挥舞了马刀,随后被开枪击毙。

如果警察是在抓歹徒,歹徒拒捕,使警察或其他民众面临不开枪就有迫到眉睫的危险时当然可以开枪,但发生在云南镇雄的事件不免让人心生疑惑或者心惊肉跳,如果警察不分青红皂白随意开枪,这样的悲剧惨剧也会随时上演。

面对媒体和当地群众的质疑,警方乃至上级政府应该还原事实真相,当前政府的公信力处于低潮,单方说辞不足以平息各种质疑,官方认为“民警依法果断开枪”的应对举措,是否真有说服力?对待暴力犯罪,警方果断开枪没有错,而对于群众因民事纠纷的上访请愿,也用枪来弹压,无疑会让这个社会越来越没有安全感。


附《新京报》全文:
云南:男子疑驾车给政府送花圈 遭特警12枪击毙(图)


新京报 作者:萧辉


5月15日,云南镇雄男子方九书开货车堵住镇政府的门。当天14时许,方九书(位于驾驶座者)被当地警方开枪击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目击者供图


方九书被子弹击中后从驾驶座掉到干货摊上。目击者供图


目击群众写的联名信第一页。新京报记者萧辉摄




5月15日,云南镇雄警方称当街开枪击伤一名“驾车冲撞赶集群众”的男子,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警方通令表彰了“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


但警方的出警处置在目击群众中引发了争议。新京报记者在镇雄采访了解到,上百目击群众写联名信称,该男子“没有危害群众安全”、“警方公布的情况不属实”、“警方不应该在此情况下开枪打人”。目击者们称,该男子系上访时用货车堵了镇政府的门,并在与特警对峙中挥舞了马刀,随后被开枪击毙。


昨日,镇雄官方表示已了解到部分群众反映当时情况并不危险、没必要打死该男子的意见,但警方当时开枪是否合适,具体结论要以当地检察院的调查报告为准。


据镇雄县公安局政工科王英国科长透露,警察使用武器是否合法由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报告结论初步形成:被毙男子涉嫌用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警察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开枪。他称,事发现场有全程录像监控,有关部门会给出公正结论。


5月15日,镇雄县公安局发消息称,当天14时15分,罗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货车在罗坎街上冲撞赶集群众,已造成3名群众受伤。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处置,经对该名男子警告无效后,民警依法果断开枪将其击伤,有效制止了犯罪行为,避免了更多无辜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昭通市公安局对有效保护人民群众,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予以通令表彰。


嫌疑人方九书经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上百名罗坎镇的现场目击群众联名对在当地采访的新京报记者表示,方九书被击毙前并未“蓄意伤害赶集群众”,他向试图控制其行为的特警挥舞了一下马刀后即放下,没有用刀攻击任何人,然后发动货车试图慢速离开,而且他被枪击前并没有开车撞人。在此情况下,警察仍开枪把他击毙。


案发当晚,昭通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赵女士对新京报记者称,经调查,出警民警先是鸣枪警告,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才开枪击毙疑犯,民警的行为符合我国警察使用武器的有关规定。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了解疑犯情况和击毙过程。


昨日,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对新京报记者称,当时“特警劝他下车,他不下车,并拿出一把长刀砍向特警,对特警构成威胁”。


“方九书有开车冲撞群众的行为,不管是否伤到人,但他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开车冲向群众,存在撞伤人的可能性,如果警察不及时制止他,有可能造成更多群众受伤,警察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开枪,是综合形势做出的判断。”熊涛说。


【缘起】


驾车送花圈堵镇政府


方九书是镇雄县罗坎镇茶蔚村村民。5月18日,其妻周训娥介绍,2012年当地火电公司修建输电线路经过他家房屋和承包土地,方九书要求火电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赔偿损失,但双方一直没谈妥赔偿方案。


昨日,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确认了上述说法。熊涛称,方九书兄弟多次到镇里、县里反映情况。2013年4月1日,方九书用货车堵住交通,阻拦电网施工,罗坎镇政府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拘方九书30天,其兄方九成被关了15天。这是行政拘留决定,不存在“关黑监狱”一说。


周训娥证实了相关说法,并指当时“抓人”的是由罗坎镇安镇长带队。随后,方九书兄弟再度多次向县、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今年5月14日下午,方九书电话方九成,约次日趁赶集日人多到镇政府反映情况。


当晚,方九书回家时带了个花圈,还请人写了字条:“方九成被关黑监狱”、“方九书被关黑监狱”、“见安镇长”等。兄弟俩把字条贴在货车四周,把花圈放在车内。


5月15日8时许,方九书用这辆“120农用货车”载着方九成、周训娥开往镇政府。9时许,多名街坊看到货车停在离镇政府铁门1米远处,堵住了部分铁门。


方九成说,镇人大主席王世朝见了他们,双方谈了半个多小时,没有发生冲突。11点多,工作人员还陪方家兄弟在办公楼附近吃饭,“方九书吃了一整碗米线。”


据方九成介绍,饭后他俩返回镇政府继续等安镇长。大约1个多小时后,接近14时,一名工作人员说:“你们在镇政府门口堵车、摆花圈,这样做不对,快把花圈搬走,字条撕掉,你们的问题会帮你们解决的。”


【对峙】


“方九书行为过激,当天又是赶集日,有上千群众,怕其做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工作人员在12点多报案,县公安局决定派特警维持秩序”


距离镇政府50米远的一家鞋店员工王欣悦(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约14时,一批穿特警制服的警察开着两辆黑色警车赶到。


“他们是镇雄来的,一共十个人,排成一排向办公楼大厅走过去。”王欣悦告诉记者,“不到两分钟后,镇政府一个女同志、一个男同志陪着方九书、方九成一块走了出来。特警走在后面。”


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说,此前方九书确实多次到镇政府反映情况,但这次有点特殊,他驾车给政府送花圈,还在镇政府呆了两个多小时,其间有推开窗户准备跳楼的过激行为,被工作人员劝阻了。“考虑到方九书行为过激,当天又是赶集日,有上千群众,怕方九书做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罗坎镇政府工作人员在12点多向县公安局报案,县公安局决定派特警出动维持秩序。”


站在镇政府门口的陈守奎看到方九书和方九成慢慢走向车子,警察把他们包围。“方九成站在车右侧撕花圈上的字条‘见安镇长’,刚撕了一张,两名警察就用手铐铐住他,把他带到警车上。站在车前的方九书见状马上跳到车驾驶座上”,陈守奎说。


站在车左侧后方4米远的管玉春向记者讲述了警察与方九书对峙的全程。方九书爬上车后,两名特警上前拉扯他,他从驾驶座旁边拿出一把约50厘米的马刀向空中扬了一下,又立即放在座位旁边。王欣悦称,“他把刀挥向警察,但并没有砍到。他谁都没砍到。”


周训娥告诉记者,马刀一直放在驾驶座旁,是方九书平时开车防身用的。


管玉春说,方九书挥刀,特警退下,然后方九书迅速把车门关上并启动车,车缓慢向前滑行。


【开枪】


特警鸣枪、打破轮胎、射击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发射了12发子弹


“车速很慢,比人步行还慢。”但就在车启动几秒后,在现场的赶集者管玉春听到“啪啪”两声,“听到车前面的人喊‘警察开枪了’。我看到车前方有一名便衣男子持枪,枪口冲着天。”


管玉春说,对天鸣枪后几秒,她看到3名警察在短时间内分别从前方、左侧、右侧鸣枪,前方子弹打在左前轮胎,右侧子弹打在右侧前后轮胎,最后左侧的子弹直接射向驾驶室内的方九书。“一个特警拿起摆摊用的小板凳,把车窗玻璃敲碎,双手持枪,把枪伸进车窗内,直接朝里面开了三枪。小板凳还挂在车窗上。”管玉春说。


昨日,外宣办副主任熊涛就当时特警在怎样的情况下做出开枪决定,是否接到开枪指令做出回应。


他称,特警总共开了4次枪,发射了12发子弹。


第一次鸣枪警告:方九书在撕字条时突然跑到车上,特警劝他下车,他不下车,并拿出一把长刀砍向特警,对其构成威胁。在这个危险情况下,特警朝天开枪警告;


第二次打破轮胎:方九成关闭车门,发动车子,特警开枪打破轮胎;


第三次鸣枪再警告:特警开枪打破车轮胎后,方九书并没有停车,车辆继续向前行驶,撞到特警的车,特警再次鸣枪警告;


第四次开枪:方九书仍没停车,并继续向前行驶,为有效制止方九书,特警朝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开枪。


熊涛表示,特警主观上肯定没有要将方九书击毙的想法,但特警没有其他办法制止其开车,为避免撞到人做出了开枪决定。“有部分群众认为当时情况不危险,这不一定客观,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对形势有更全面的评估。警察开枪的行为是否合法,会由检察院调查得出结论,最后以检察院的结论为准,不能群众说了算,也不会由警方说了算。”


熊涛还认为,民警在警示无效的情况下朝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开枪,也是为了制止方九书,并不是为将他击毙。驾驶室位置比较高,警察看不清楚方九书的具体位置,不存在故意将他击毙的说法。


【伤者】


警方称接警时方九书冲撞赶集群众,伤者称枪击发生后才受了轻伤


管玉春介绍,方九书中枪后,车子失去控制,又缓慢向前滑行了10来米停住。一名警察把车门打开,方九书从驾驶座位上滚出来,倒在一个卖干货的摊子上,“缩在一起,腹部有血迹。”


据站在车前方不远的陈大奎介绍,方九书倒地后,两个警察隔着摊子把他拖起来,用手铐反铐押进了警车。


新京报记者视频采访的十名目击者称,方九书的车开得很慢,不超过步行的速度,没有撞到人,肯定不是“故意冲撞群众”。罗坎镇上百名群众自发联名,认为方九书没有危害群众生命安全,有错误但不至于被击毙。


据警方通报,接警时,方九书开车冲撞群众已致三名群众受伤。多名目击者向记者称,三人是在方九书中弹后车子失去控制,撞到摩托车而受的轻伤。


据王欣悦介绍,方九书中弹后,车子失去控制,向左拐,轻轻蹭了下左侧的摩托车,摩托车上的男子倒地,右腿被摩托车压住受了轻伤。记者调查发现,该名骑摩托男子名叫王安才,是盐源乡人,目前在镇雄县人民医院住院。他19日在电话中表示,“没有啥大伤,目前身体已经无碍。”




另一名受伤女子叫胡庆芝,在集市上摆摊卖菜。据她说,方九书的车子失控后蹭倒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撞翻了一块摆摊用的小木板,木板打在她脚上。她去医院做了体检,没查出问题,随后就回家了。第三名伤者叫刘忠飞,身体也无大碍。


就出警前后案情表述上的各执一词,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表示,“方九书有开车冲撞群众的行为,不管是否伤到人,但他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开车冲向群众,存在撞伤人的可能性,如果警察不及时制止他,有可能造成更多群众受伤,警察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开枪,是综合形势做出的判断。”


“调查组也走访了100多名现场群众,但是最终结果将以检察院的专业报告为准。”熊涛说。


新京报记者 萧辉 实习生 曾庆雪 云南镇雄报道


保存时间:2014/5/21
原标题:警察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果断开枪?--蔡慎坤--凤凰网博客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2953283.html


作者: master    时间: 2014-5-22 14:43
关键是 必须判定是否是对公共的安全造成了威胁 是否是可以作为恐怖性活动等 [s:90]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22 16:49
  云南镇雄检方认定警察开枪击毙驾车撞人者处置合法

新华网 2014年05月21日 07:36:23 来源:云南网

原标题:云南镇雄男子驾车冲撞群众续:镇雄县人民检察院认定民警开枪时机恰当处置合法

5月15日,云南镇雄警方称当街开枪击伤一名“驾车冲撞赶集群众”的男子,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警方通令表彰了“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但警方的出警处置在目击群众中引发了争议。

记者20日从云南昭通市公安局新闻办获悉:经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认定,镇雄县公安局在处置方某驾驶农用车撞向围观群众这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中,民警开枪时机恰当、处置合法。

据通报,5月15日上午10时许,昭通市镇雄县罗坎镇村民方某(男,45岁)与其家属驾驶一辆农用车载着花圈、横幅来到罗坎镇政府将大门堵住,认为其家附近的西电东送高压线铁塔对家人造成电磁辐射要求赔偿,引发当日赶集的上百名群众围观。

在镇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与方某及家属协商过程中,14时15分许,方某因诉求得不到满足,冲上该农用车驾驶室准备启动车辆,民警及时上前制止,方某挥拳击打民警并从驾驶室拿出一把砍刀向民警砍去,另一名民警见状遂鸣枪示警。方某趁制止其发动车辆的民警躲闪之机启动车辆后将停放在该车前方的警车撞开,并驶向围观人群。民警向该车前后轮胎射击,均未能迫使车辆停下。该车驶近围观人群后,民警再次鸣枪示警,方某仍然不予理会,继续驾车前行,民警遂果断朝驾驶室开枪。车辆继续行驶撞倒3辆摩托车(3名围观群众又被该3辆摩托车撞伤)后停下,方某自行打开车门后跌倒在地,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控制。发现方某中弹受伤后,民警立即驾警车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后方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认定,镇雄县公安局在处置方某驾驶农用车撞向围观群众这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中,民警开枪时机恰当、处置合法。

目前,相关善后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记者杨之辉)

[责任编辑:李志强 ]

保存时间:2014/5/21
原标题:云南镇雄检方认定警察开枪击毙驾车撞人者处置合法-法治频道-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05/21/c_126526386.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22 16:50
《新闻1+1》 20140521 如何开枪?如何面对开枪?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1日 22:33 来源:央视网  


全文另发。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104970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4-5-22 17:10
巡警今后也配枪上街。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22 17:19
不同意见的文章


用户名:    王思想的专栏
http://wangsixiang.blogchina.com

云南十二枪,表彰最疯狂

作者:王思想 时间:2014-05-21 12:20 分类:时事评论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十二枪响过,方九书被击毙。云南镇雄警方宣布表彰开枪的警察。而当地百人联名写血书,证明当时情况并不危险、警察没有必要开枪杀人。

发生在5月15日的这一血案立刻成为微博上的第一热点。许多人联想到:越南暴民打*砸*抢中国侨民,中国官方一再忍让,而面对云南一个上访农民,却开枪击毙。此联想使得公众的愤怒难以抑制。

从新闻报道来看,事情的前后过程是:2012年,方九书的耕地被电网施工占用,赔偿数目发生分歧,方九书多次到镇里反映。2013年4月,方九书和其兄方九成用货车堵住交通,阻拦电网施工,分别被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拘30天、15天。2014年5月15日,兄弟俩开货车堵住镇政府,镇政府工作人员在11点陪兄弟俩吃了饭。3个小时后,10名特警赶到,用手铐铐住方九成。方九书见状,跳上汽车,在驾驶室内冲警察挥刀并关上车门。随后,警察开12枪击毙方九书。

我们来一一分析。

首先,矛盾是如何引起的?耕地补偿,价格未谈拢,电网就施工。方家兄弟阻拦施工,却被拘留。显然,当地警方与企业勾结,欺压百姓,激起矛盾。

其次,方家兄弟用车堵住镇政府大门,肯定不妥。但耕地已经被占用两年,多次到镇政府反映情况,得不到解决;阻拦施工,又被拘留。在这种情况下,方家兄弟还有什么办法?中国百姓要解决问题,总得想办法引起社会关注。这个时候,镇政府的推委,与方家兄弟的堵门,谁的责任重?

第三,现场是如何激化的。本来,镇政府工作人员陪同方家兄弟吃饭,这种气氛是很好的。突然就来了10个警察,并用手铐铐住方九成。方九书不想束手被擒,跳入驾驶室几乎是唯一选择。

第四,危及警察生命了吗?方九书跳入驾驶室后,警察去拉,方九书持刀挥舞,警察后退,方九书关上车门。显然,没有危及任何警察生命。

第五,方九书危及周围百姓了吗?方九书发动汽车,向前缓慢滑行,百姓证实“车速很慢,比人步行还慢。”这个情况却被警方辩解为“驾车冲撞赶集群众”。

第六,随后,莫名其妙,警察竟然开枪了。3名警察在短时间内分别从前方、左侧、右侧鸣枪,前方子弹打在左前轮胎,右侧子弹打在右侧前后轮胎,最后左侧的子弹直接射向驾驶室内的方九书。一个特警拿起摆摊用的小板凳,把车窗玻璃敲碎,双手持枪,把枪伸进车窗内,直接朝里面开了三枪。方九书毙命。

第七,方九书毙命后,汽车失去控制,又缓慢向前滑行了10来米停住。期间撞到摩托车,导致三人受到轻伤。也就是说,这三人的轻伤,完全是警察击毙方九书导致的。

此事件的关键时刻是,在方九书驾驶着货车,以“比人步行还慢”的速度滑行的时候。此时,警察应该疏导行人,让方九书驾车离开,哪怕你以后再去抓他。而警察竟然就连开12枪,先是警告,后是伸进驾驶室直接击毙。是某位警察觉得自己平日的威严受到蔑视而恼羞成怒,还是其他原因,不得而知,总之,警察擅自开枪,酿成血案。

随后,如果当地政府赶紧处理事态,还不至于引起全国性的愤怒。而镇雄县警方居然通令表彰“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可是说是愚蠢到极点。

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称;警察朝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开枪,是为了制止方九书,并不是为将他击毙。驾驶室位置比较高,警察看不清楚方九书的具体位置,不存在故意将他击毙的说法——这恰恰证明了当局表彰开枪着“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的说法是错误的。

事实其实已经清晰:一个在今日中国常见的耕地被占事件,因为警察的愚蠢开枪酿成血案,因地方政府对开枪警察的表彰而引起全国性的愤怒。

警察对着民众开枪的事件,已经有过多次了。一些警察受了处分,广西南平那位枪杀孕妇的警察还被判了死刑。而云南镇雄竟然公开表彰开枪。本想以此震慑百姓,却不料引发众怒。既然表彰,那么,请把该警察的姓名和住址公布于众,让我们大家好好学习。敢吗?

全国性的愤怒形成以后,镇雄急忙宣布,检察院将出具专业报告。有用吗?在政府的信用已经丧失殆尽的情况下,检察院出具的任何报告,都会被认为只是其斟酌后的一个说法而已。

有人说:美国警察也会开枪击毙某些嫌犯。这纯属狡辩。每一次开枪都有不同的条件限制。哪个美国警察会说一辆“比人不行还慢”的汽车会危及他人安全,然后开枪击毙驾驶员?退一步说,美国警察滥用枪支可以成为中国警察滥用枪支的借口吗?

手持利刃恶自生。美国的持枪权,是美国人民为了保障自由而用宪法赋予自己的公民权利。对此,各国人有不同的看法,但共同的意见是:每一个持枪者都在保卫家园的同时,伴随有随意开枪的可能,全社会应该监督枪支的使用。在中国,公民被严禁持枪,菜刀也要实名制。在这种情况下,佩带枪支的警察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为了防止公权力被滥用,全社会应该紧盯警察的枪支,在情况难以判断的时候,宁愿警察因为不敢开枪而失误,也绝对不能容忍警察滥杀。

如有滥杀,应尽快挽回。方九书被击毙后,开枪的警察应该公开道歉,公众或许会谅解他当时的愚蠢冲动;云南镇雄当局更应该出面道歉,并哀悼死者,处分开枪警察。而他们竟然是表彰开枪警察!世界上竟有如此愚蠢的官员!

在官民矛盾日益激化的今天,某些地方政府仍然残留着“无产阶级专政”的暴力思维,根本没有学会如何使用暴力工具。这样的地方政府,这样的官员,是在故意激化官民矛盾吗?这样的人,是如何成为我们的所谓“公仆”的?

那位开枪击毙方九书的警察,会受到审判吗?可能性不大。即便逃过审判,他的后半生应该在良心的谴责中度过。中国人是相信轮回报应的,是相信冤魂找人复仇的。

我们期待并相信中央政府会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王思想 : 云南十二枪,表彰最疯狂】


和平 发表于2014-05-21 15:55:26 10:为确保党的领导,对夏俊峰、方九成之无产阶级分子,要果断处置,宁可错杀一千,也不要放过一个。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维稳关系到党的命运,党的利益,同志们要牢记!

中国2011 发表于2014-05-21 15:40:22 9:难道你就没有妻儿、父母吗?你不怕冤鬼寻仇吗?

中国2011 发表于2014-05-21 15:32:31 8:把该警察的姓名、妻儿、父母和住址公布于众,

疯子 发表于2014-05-21 15:04:39 7:警察不怕以后亲算吗?

0411 发表于2014-05-21 14:51:40 6:民已畏死更以死惧之,是可忍孰不可忍乎?

aq 发表于2014-05-21 14:51:37 5:中国人是相信轮回报应的,是相信冤魂找人复仇的。====至少警察和官员们是不信的。英国的许多警察是不配枪的。

我 发表于2014-05-21 13:51:37 4:这是大恶,应该引以警戒。

不染 发表于2014-05-21 13:42:06 3:覆灭前的疯狂!

我 发表于2014-05-21 13:41:11 2:会引起蝴蝶效应吗?全国山河一片红
王子怡 发表于2014-05-21 13:13:53 1:红色恐怖的总攻,已经开始了。




保存时间:2014/5/21
原标题:云南十二枪,表彰最疯狂--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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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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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疑?”拷问云南特警射杀访民

作者:胡显达 时间:2014-05-21 09:41

事件

5月15日,云南镇雄警方称当街击毙男子系依法开枪。当地警方通令表彰了“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

疑?之一:上访民因何成了犯罪嫌疑人

目击者称,被击毙男子系一上访民。被特警射杀的一个缘由是不听劝阻,驾车送花圈堵镇政府。

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极端的上访方式呢?缘起什么呢?据死者妻子周训娥5月18日介绍,2012年当地火电公司修建输电线路经过他家房屋和承包土地,其夫方九书要求火电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赔偿损失,但双方一直没谈妥赔偿方案。为此,他们不断到镇、县上访,均无果告终,且因阻挠施工滋事被镇政府行政拘留。

是这回事吗?且看新京报记者的一段采访手记。

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称,方九书兄弟多次到镇里、县里反映情况。2013年4月1日,方九书用货车堵住交通,阻拦电网施工,罗坎镇政府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拘方九书30天,其兄方九成被关了15天。这是行政拘留决定,不存在“关黑监狱”一说。

周训娥证实了相关说法,并指当时“抓人”的是由罗坎镇安镇长带队。随后,方九书兄弟再度多次向县、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今年5月14日下午,方九书电话方九成,约次日趁赶集日人多到镇政府反映情况。

当晚,方九书回家时带了个花圈,还请人写了字条:“方九成被关黑监狱”、“方九书被关黑监狱”、“见安镇长”等。兄弟俩把字条贴在货车四周,把花圈放在车内。

5月15日8时许,方九书用这辆“120农用货车”载着方九成、周训娥开往镇政府。9时许,多名街坊看到货车停在离镇政府铁门1米远处,堵住了部分铁门。

方九成说,镇人大主席王世朝见了他们,双方谈了半个多小时,没有发生冲突。11点多,工作人员还陪方家兄弟在办公楼附近吃饭,“方九书吃了一整碗米线。”

据方九成介绍,饭后他俩返回镇政府继续等安镇长。大约1个多小时后,接近14时,一名工作人员说:“你们在镇政府门口堵车、摆花圈,这样做不对,快把花圈搬走,字条撕掉,你们的问题会帮你们解决的。”

由此可见,方九书兄弟俩趁赶集日上访镇政府,确有一种借街坊围观群众的压力,帮助自己解决问题的意图。用车堵镇政府的部分铁门,引来街坊围观,这只能算是影响了当地镇政府的公众形象,做法极端些,但没有失去理智,而用自己暴烈的极端行为妨碍镇政府公务。他们兄弟俩的不对是没有听从工作人员的劝阻,把堵门的车开走。他们为什么不听劝阻呢?其因则是没见到安镇长,镇政府没有帮助其解决上访问题。

试想,屡屡上访无果,屡屡不给解决问题,人家能不急嘛!能不极端上访吗!

以车堵门、街坊围观,这肯定要妨碍一些公共秩序的。但有没有一些妨碍公共安全、妨碍公共交通的犯罪嫌疑呢?恐难一概而论。每每发生群体事件,很少有不妨碍公共交通、公共秩序的。如果以此为由,而论定犯罪,那么围观现场的人,都可能沦为犯罪嫌疑人。因为如果没众人围观,又怎能妨碍公共交通、公共秩序呢!

追根求源,众人为何围观,其根不还是在镇政府不给人解决上访问题吗?

云南镇雄警方又是怎么做的呢?以犯罪嫌疑人论处,以手铐铐人,以枪打人。

疑?之二:维持秩序,特警该不该把人射杀?

围绕方九书的死亡,官方与目击者各执一词,争议颇大。

官方的说法:制止有效犯罪,保障群众安全,系依法开枪。

镇雄县公安局政工科王英国科长称,警察使用武器是否合法由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报告结论初步形成:被毙男子涉嫌用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警察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开枪。

案发当晚,昭通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赵女士称,经调查,出警民警先是鸣枪警告,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才开枪击毙疑犯,民警的行为符合我国警察使用武器的有关规定。

新京报记者在镇雄采访了解到,上百目击群众写联名信称,该男子“没有危害群众安全”、“警方公布的情况不属实”、“警方不应该在此情况下开枪打人”。方九书被击毙前并未“蓄意伤害赶集群众”,他向试图控制其行为的特警挥舞了一下马刀后即放下,没有用刀攻击任何人,然后发动货车试图慢速离开,而且他被枪击前并没有开车撞人。

现在的疑团是到底是谁在遮遮掩掩、公开说谎?如果像目击者人群所言,并未蓄意伤害赶集群众,没有用刀攻击任何人,又谈何犯罪嫌疑,又谈何危害公共安全,又谈何用警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像官方所言,则方九书犯罪嫌疑成立,当街射杀系依法开枪。

到底相信谁呢?真相又是什么?

疑?之三:出警维稳,到底谁在说谎?

关于出警的缘由,有两种对立的说法。据警方通报,接警时,方九书开车冲撞群众已致三名群众受伤。

多名目击者则向记者称,三名受伤群众是在方九书中弹后车子失去控制,撞到摩托车而受的轻伤。

据目击者王欣悦介绍,方九书中弹后,车子失去控制,向左拐,轻轻蹭了下左侧的摩托车,摩托车上的男子倒地,右腿被摩托车压住受了轻伤。另一名受伤女子叫胡庆芝,在集市上摆摊卖菜。据她说,方九书的车子失控后蹭倒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撞翻了一块摆摊用的小木板,木板打在她脚上。

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表示,“方九书有开车冲撞群众的行为,不管是否伤到人,但他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开车冲向群众,存在撞伤人的可能性,如果警察不及时制止他,有可能造成更多群众受伤,警察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开枪,是综合形势做出的判断。”

从方九书与特警的对峙上看,特警抓捕,方开车逃离;特警开枪,方伤痛驾车失控伤及无辜群众。假如特警不抓人、不开枪,而是维持秩序,让方等见安镇长,又怎能闹出这一档子事呢!

方九书被射杀,特警的制止行为是不是依法过度了呢?还是看一看我们特警开枪的缘由及经过吧。

站在镇政府门口的陈守奎看到方九书和方九成慢慢走向车子,警察把他们包围。“方九成站在车右侧撕花圈上的字条‘见安镇长’,刚撕了一张,两名警察就用手铐铐住他,把他带到警车上。站在车前的方九书见状马上跳到车驾驶座上”。

站在车左侧后方4米远的管玉春看到方九书爬上车后,两名特警上前拉扯他,他从驾驶座旁边拿出一把约50厘米的马刀向空中扬了一下,又立即放在座位旁边。然后方九书迅速把车门关上并启动车,车缓慢向前滑行。接着,特警鸣枪、打破轮胎、射击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发射了12发子弹。对此,管玉春说,对天鸣枪后几秒,她看到3名警察在短时间内分别从前方、左侧、右侧鸣枪,前方子弹打在左前轮胎,右侧子弹打在右侧前后轮胎,最后左侧的子弹直接射向驾驶室内的方九书。“一个特警拿起摆摊用的小板凳,把车窗玻璃敲碎,双手持枪,把枪伸进车窗内,直接朝里面开了三枪。小板凳还挂在车窗上。”

特警如此反应,是不是过度了呢?

熊涛表示,特警主观上肯定没有要将方九书击毙的想法,但特警没有其他办法制止其开车,为避免撞到人做出了开枪决定。警察开枪的行为是否合法,会由检察院调查得出结论,最后以检察院的结论为准,不能群众说了算,也不会由警方说了算。”

熊涛还认为,民警在警示无效的情况下朝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开枪,也是为了制止方九书,并不是为将他击毙。驾驶室位置比较高,警察看不清楚方九书的具体位置,不存在故意将他击毙的说法。

从上面对峙过程上看,阻止方九书的逃离,未必非要射杀。方九书与围观街坊有仇吗?没有。想蓄意开车撞围观街坊吗?不想。既然如此,又谈何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此为由而射杀,很难成立。

以上就是新京报记者对整个事件原委的回顾与还原。

相信谁呢?官方的自辩,记者的抹黑,还是目击者的陈述?

如果真的像记者还原的那样,笔者真想拷问的是:

当街击毙:犯罪嫌疑人还是维权上访民?

到底信谁:官方解读还是目击者陈述?

射杀访民:党国的英雄还是官府的鹰犬?

特战武勇:有种上钓岛耍耍去,拿日越菲人练练手?

【@胡显达 : 三大“疑?”拷问云南特警射杀访民】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23 11:41
网友跟帖

王子怡 发表于2014-05-22 19:13:00 11:没有任何疑问。先前警察配枪,就是为了今日开枪,不开枪配枪有何用途?地方的行动不配合中央的决策,这怎么行呢?要杀人的信号早就发出了,你还敢来做示范?格杀勿论!下面的人心领神会,适时地打出了这憋了很久的第一枪,上面的领导也毫不含糊,用最快的速度予以了表彰。你看看,这上上下下的配合得多默契呀,就好像是“在下很大的一盘棋”!

王子怡 发表于2014-05-22 19:05:33 10:没有任何疑问。先前警察配枪,就是为了今日开枪,不开枪配枪有何用途?地方的行动不配合中央的决策,这怎么行呢?要杀人的信号早就发出了,你还敢来做示范?格杀勿论!

12 发表于2014-05-22 18:39:31 9:我国的法律规定了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但并没有规定射什么部位。也就是说,只要开枪合法,打死嫌疑人警察不负责;开枪不合法,没有击中任何人,警察也必须受到处份。车胎被击破后,车子不会像电影里演的那样马上不动,现实中胎破后,车子同样可以行驶,只是走长了后,轮子会废掉。

12 发表于2014-05-22 18:27:51 8:在目前反恐反暴的太势下,在公共场所挥刀,被击毙,全国绝大多数人是支持警察的做法的。

12 发表于2014-05-22 18:24:39 7:这纯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不是政治问题,特警平时训练,有事时处置一下危险任务,赚点钱,养家糊口。他们没有理由与动机在公共场所去杀一个人。

12 发表于2014-05-22 18:20:36 6:不要抹黑正常访民,正常访民不会带刀上访,正常访民不会驾车堵政府的门,正常访民不会不顾警察警告开车冲撞。凡正常上访,受法律保护,警察无权干涉,也不会干涉。出警的特警队员与方无仇,也不会了解他上访的具体原因,其出警只是维护秩序。警察开枪只对法律负责,如方不挥刀,不驾车冲突,警察绝对无开枪的理由,方可能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但他不能在行为上越线,警察开枪与否,只是根据现场方的行为作出的判断。

理君 发表于2014-05-21 19:34:52 5:给力啊!

留言宾 发表于2014-05-21 16:26:44 4:我说的是“架离”,那也是咱的民呀!非枪杀不可吗?

打酱油的 发表于2014-05-21 15:57:14 3:已经疯狂了。红色恐怖开始了。

玉山顽叟 发表于2014-05-21 12:12:48 2:不排除故意杀人的嫌疑

保存时间:2014/5/22
原标题:三大“疑?”拷问云南特警射杀访民--博客中国
http://huxianda.blogchina.com/2187843.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23 11:49
[灌水]堵政府的访民和闯白宫的女子之死的对比

流星雨72 2014-5-21 12:04:37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堵政府的中国访民和强闯白宫美国女子之死的对比

    镇雄警察击毙访民之后,一大批网民拍手称快,问还记得闯白宫被击毙的黑人女子吗?说,此人要是在美国早就击毙了。

    记得,当然,记得。不过,第一,总统府和国会是镇政府吗?如果那个云南农民驾车去中喃海,人大会堂那么还可以类比一下。第二,事先知道那个女人的身份和意图目的吗?第三,美国警察上去就击毙了吗?第四,那个女人的车速是多少、撞了几辆车,伤了几个人?

    再来根据目前已有的信息来对比一下:

    1,地点,一个是国家象征和要地的白宫和国会;一个是云南的小镇政府(如果这事儿是一个不明身份的驾车冲撞天案门或信华门被武警或8341部队击毙,有几个人会替死者喊冤?)

    2,人物,一个是不明身份的人驾车强闯禁区;一个是老访民,本乡本土的,政府人员不但认识,而且还请吃饭,送老访民出门

    3,起因,一个是不明黑色车辆强闯禁区,冲撞白宫护栏,撞伤警察;一个是遭受不公对待的老访民去镇政府送花圈讨说法

    4,击毙过程,一个是不明人物驾车闯禁区撞护栏,撞伤警察后逃离,期间冲撞多辆汽车,包括警车,在警察靠近的时候,突然掉头,威胁警察声明安全时,警察开枪。

    一个是:在兄弟听从了政府人员劝告撕掉花圈上的纸条,却被警察拷走时,上车想离开;警察上前阻止时,访民拿刀吓退警察,之后放下刀子,关上车门,启动农用车,慢速开动。如果,警察在访民拿刀挥向警察的当儿瞬间判断自己有迫在眉睫的生命危险而将访民一枪爆头,那没得说,合理合法(在美国基本上也是这样的,这叫自卫权)。但访民放下刀后,关上车门,就说明访民不想用刀伤害警察。当车门关上,说明访民已无能力和可能用刀伤害警察了(除非开门开窗)。而且从访民开车慢速离开,被枪击后车辆才失控撞上旁边的摩托车,更重要的是,访民没有用尽最后一点力气猛踩油门冲撞赶集群众,而是用最后一点力气打开车门,想自己下车。这说明,访民并无伤害群众,危害公共安全意图。

    5,结果,一个是,时候才知道是一个无犯罪记录,但精神不正常的人,警方表示遗憾,社会舆论表示同情,X权组织声援;而一个是警方(政府)通令嘉奖开枪者,网络舆论普遍漫骂死者。更为不同的是,一个是:媒体自由报道和评论,X权组织自由活动;一个是:政府用通稿,删帖,阻止照片流传,受害人家属害怕联系公民组织。

    本人预言:这事儿,最终的上级调查结果会狠狠赏爱国愤青和自干五的脸的。本人相信,上级的头脑还是比较清楚的。

    ================ 附录:女子驾车闯白宫被击毙事件:

    2013103日下午220分左右,一名女子驾驶一辆黑色英菲尼迪轿车冲进位于白宫南边的警戒区,试图冲破白宫大门的最外层护栏,遭到了白宫安全官员阻拦。该女子试图驾车离开现场,撞伤一名警察,之后向国会山方向驶去。在警方对其进行追捕期间,女子驾驶的车辆还与一辆警车相撞,导致车内警察受伤。

    女子驾驶的轿车高速行驶在宾夕法尼亚大道上,直奔国会山。该女子车辆被警方追逐了十几个街区。最终警方的车辆在加菲尔德大道将嫌犯的车辆拦截下来。就在警方接近女子车辆时,女子猛然调转车头,撞向了一辆轿车,试图摆脱警方的围堵。警方开枪扫射,大约开了有15枪。车辆横冲直撞,最终在国会大厦附近停下。追逐中女子身中数枪而死。

    这起事件发生于华盛顿两大国家地标——白宫和国会山之间,短短几分钟内呈现冲击白宫路障、高速追车、警方开枪一系列惊心动魄的画面。

    游客、国会职员甚至部分参议员目睹了一群警车追赶一辆挂康涅狄格州牌照的黑色英菲尼迪轿车的场景。国会警察局通过紧急广播系统播报消息,告诉人们待在原地、离开窗口,一名议员的讲话被切断,国会参众两院均中断会议。

    这名女子驾驶的车辆一度被警车包围,但她设法逃离,开到国会大厦北侧。一名摄像师拍摄的视频显示,警察持枪指向这辆车,但女子驾车撞击一辆特工处车辆继续前行。

    一名游客说,他看到这辆车加速甩掉一名趴在车顶的特工处人员。另一人说,他看到这辆车车身瘪了一块,一名警察拔出枪朝车内开了几枪。

    凯里的家人纷纷表示,不知道她怎么会突然出现在华盛顿。据其妹妹回忆,事发两天前凯里还在康州。

    凯里的家人4日质疑执法人员击毙凯里的做法恰当。凯里的一个姐妹艾米·凯里-琼斯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节目中发问,执法人员“难道除了开枪击毙她之外别无他法”?她说,凯里“罪不当死”。

    面对这样一个没有犯罪记录的女子被警方射杀,警方开枪是否得当?美国社会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许多民众在Facebook上对凯里的死表示同情。(右派媒体)福布斯网站指出,警方的过度反应让一个孩子失去了母亲。而(左派媒体)CNN认为,美国警方使用武力的次数其实远远小于人们的猜测。据统计,在和警方对峙的人中,仅有1.4%曾被诉诸武力或曾被警方武力威胁。

    ================ 另外附录一个资料:根据美国司法研究中心对6个司法区7512次逮捕的调查显示,持械(用棍棒,刀,枪支,化学喷雾剂和机动车等)拒捕的犯罪嫌疑人有84人次,而警察使用枪械(包括手*枪步枪)的只有18人次。所以那种,不听令双手抱头,就会被美国警察爆头的说法是谣言。

    详细数据:

    根据美国司法研究中心对6个司法区7512次逮捕的调查显示,在以上7512次逮捕中,犯罪嫌疑人使用武力拒捕的人中:犯罪嫌疑人使用棍棒17人,占0.2%;犯罪嫌疑人使用刀具18人,占0.2%;犯罪嫌疑人使用手*枪12人,占0.2%;犯罪嫌疑人使用化学喷剂5人,占0.1%;犯罪嫌疑人使用步枪/猎枪5人,占0.1%;犯罪嫌疑人使用机动车冲撞14人,占0.2%;犯罪嫌疑人使用狗的4人,占0.1%;其他9人,占0.1%

    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使用武力情况如下:警察使用警棍15人,占0.2%;警察使用手*枪11人,占0.1%;警察使用化学喷雾剂88人,占1.2%;警察使用步枪7人,占0.1%;警察使用机动车冲撞的15人,占0.2%;警察使用警犬20人,占0.3%;其他19人,占0.3%。被捕者使用枪支拒捕的只有17次,占0.2%;警察使用枪支的只有18次,同样占0.2%

   

打赏的猫友: jsky010 荒原木子[查看更多]
打赏赞(9) | | 回复 | 引用 | 举报 回帖人:流星雨72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4-5-21 12:08:52    跟帖回复: 凯迪推出“云情报”新站点   沙发    镇雄警方上级应公布录像 消弭群众不良传言

    首先声明:本人支持警察持枪执勤,多年前就发文认为不具备持枪资格的警察应予辞退并更换。今年开始,警察持枪执勤几成常态。但多一份权力,多一份责任,管好枪用好枪是对警方的基本要求。

    云南镇雄通令表彰击毙/访/民的特警后,群众当中有诸多传言与宣传部门的通告内容相悖。说“警方公布的情况不属实”,比如该男“刀是跑运输是放在车上防身的”、“刀已经放下”、“车速不比走路快”、“未危害群众安全”、“被枪打中后农用车失控才撞上人的”、“阻扰围观群众拍照”、“让村党员干部带头签署协议”

    确实,官方发布的两次新闻通稿也存在互相矛盾的地方。比如第一次说:“云南镇雄县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货车在罗坎街上冲撞赶集群众,已造成3名群众受伤。派出所民警警告无效后,依法果断开枪.....”,而有记者暗访后,又说(第二次)是镇政府人员报警,

    不过,很幸运,这次事件的前后经过,有监控录像。所以镇雄警方上级应立即公布录像 消弭群众不良传言。

    ============ 本人观点:本人支持警察持枪执勤,多年前就发文认为不具备持枪资格的警察应予辞退并更换。今年开始,警察持枪执勤几成常态。但多一份权力,多一份责任,管好枪用好枪是对警方的基本要求。

    ============ 但从此次事件目前具有的信息看,警察击毙嫌疑人,无论发生在美国,还是中国,无论用美国法律衡量还是用中国法律衡量,都是错误的,至少是误杀(错误枪杀)。希望那些开口便称“要是在美国如何如何”的,先去查查美国的法律法规,再对照一下具体案例。

打赏 | (5) | | 回复 | 引用 | 举报 回帖人:geinuanqi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4-5-21 12:10:00    跟帖回复:    第 3 楼 苏州会馆——苏州凯迪网友网上聚集地楼主不在现场,只是道听途说。打赏 | | | 回复 | 引用 | 举报

回帖人:流星雨72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4-5-21 12:10:26    跟帖回复: 寻找深圳凯迪网友   第 4 楼    ============= 那就对照中国的法来看看:

    第九条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 上访农民上车,开车的目的是想离去,而非驾车故意危害公共安全。撞伤人是在被警察开枪之后发生的事情。所以撞伤群众的主要责任在开枪警察。

    ()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 谁能拿出证据证明:那个小镇政府是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而且受到了暴力袭击。

    ()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 上访农民是拿到挥舞过,但已经把刀放下,把车门关上了,并没有用刀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迫切性,所以特警的自卫说缺乏依据。

    自干五们说自干五是事实求是,理性的,那么就请自干五们理性地,事实求是地谈谈一个中国公民之死吧,别成天关心美国人的人权。

打赏 | (4) | | 回复 | 引用 | 举报 回帖人:东门吹牛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4-5-21 12:57:32    跟帖回复: 寻找上海凯迪网友   第 5 楼先生的分析贴篇篇精彩,多谢!打赏 | (9) | | 回复 | 引用 | 举报 回帖人:as046078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4-5-21 14:04:05    跟帖回复: 第 6 楼这个教训告诉我们:离警察越远越安全,也别在警察面前掏烟。打赏 | (12) | | 回复 | 引用 | 举报 回帖人:北大拽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4-5-21 14:05:44    跟帖回复: 第 7 楼藏了五天,中央岂能不知?

他若不知,他还不惩罚?打赏 | (7) | | 回复 | 引用 | 举报 回帖人:帮你自由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4-5-21 14:21:51    跟帖回复: 第 8 楼在全民没有武器的国度,警察滥用枪支是对人民的蔑视。已获打赏 (10)已经有 1 人打赏,共 10

打赏的猫友:duwo[查看更多]
打赏 | (24) | | 回复 | 引用 | 举报 回帖人:老枪2004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4-5-21 14:39:31    9 楼摄像头碰巧那会坏了...
此贴已经被作者于 2014/5/21 14:39:47 编辑过
打赏 | (13) | | 回复 | 引用 | 举报 回帖人:北大拽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4-5-21 14:55:19    跟帖回复: 第 10 楼藏了五天,中央岂能不知?

他若不知,他还不惩罚?.打赏 | (3) | | 回复 | 引用 | 举报 回帖人:zhounin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4-5-21 15:06:43    跟帖回复: 第 11 楼不能比的。打赏 | (1) | | 回复 | 引用 | 举报 回帖人:马路遥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4-5-21 15:21:39    3g 12 楼对于那些抗日神剧看多了的中国大陆屁民,俺的忠告是:手无烧火棍的您千万别在统治者养的走狗面前显示自己刀枪不入。来自:手机凯迪网 打赏 | (13) | | 回复 | 引用 | 举报 回帖人:gooood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4-5-21 15:26:16    跟帖回复: 第 13 楼事实和道理是很明了的。问题是你只能呛呛,人家却能枪枪。打赏 | (5) | | 回复 | 引用 | 举报 回帖人:帅老头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4-5-21 15:44:59    跟帖回复: 第 14 楼打赏 | | | 回复 | 引用 | 举报 回帖人:小熊猫呆子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4-5-21 15:45:28    跟帖回复: 第 15 楼楼主的文章比较理性。出于良心顶你一下吧。打赏 | (15) | (2) | 回复 | 引用 | 举报   

保存时间:2014/5/22
原标题:堵政府的访民和闯白宫的女子之死的对比 【猫眼看人】-凯迪社区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f=w&ctid=137808&boardid=1&id=10076855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23 11:50
    对 云南警察击毙 “访民”问题的跟帖

    我个人觉得 :这次,应该不应该开枪,是一个直接问题;但是,如果就此探讨,就未免失之偏颇了。

关键的问题,是访民(或者说,被击毙的“暴徒”是由于【2012年当地火电公司修建输电线路经过他家房屋和承包土地,其夫方九书要求火电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赔偿损失,但双方一直没谈妥赔偿方案。为此,他们不断到镇、县上访,均无果告终,且因阻挠施工滋事被镇政府行政拘留。】——也就是说,这是一起由于“上访”引起的纠纷。

而各种类似的上访事件,有各种情况 :有地方政府强取豪夺引起的,也有由于“钉子户”无礼地“漫天要价”引起的 ……不管如何,那都是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种考验。

是不是最后结果,一定要导致“流血”或者死人呢 ?

那更是人们思考的问题。

如果,都像云南镇雄警方的英勇特警一样,只要你不听指挥,乱说乱动,就可以将你击毙;那,恐怕只有计划生育部门的任务,可以提前完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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