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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标公司的80%股权被其他公司收购,这样是不是属于投标人重大变化? [打印本页]

作者: yqzgb    时间: 2014-4-29 10:04
标题: 投标公司的80%股权被其他公司收购,这样是不是属于投标人重大变化?
     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一家投标公司实施上有80%的股权已经被其他公司购买,但是投标人没有书面告知招标人,这样的投标有效吗?请各位同行共同探讨。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4-4-29 14:14
法人及资质证书有变化吗?是否还符合招标所需的条件,如果符合我觉得无所谓。不符合了,那肯定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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