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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改委公布《公共资源平台整合征求意见稿》? [打印本页]

作者: wszoupeng    时间: 2014-4-22 09:31
标题: 发改委公布《公共资源平台整合征求意见稿》?
公共采购专家座谈讨论公共采购体制“深水区”改革

发布时间: 2014-04-21 来源:中国公共采购网


    本网讯:为了总结和交流各省市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经验,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新成立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将于4月21-22日在武汉举办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座谈会。届时公共采购分会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及业内知名专家60余人将齐聚武汉,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深层问题进行讨论。


    据统计,全国约有集中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1203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单项交易市场2794个。随着刘志军、蒋洁敏等人的落马,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包括交易过程不透明、监管缺位、权力滥用、以权谋私、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越来越多地暴露在公众面前。


    根据国务院要求,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未来将整合建立统一
规范
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改委办公厅上月下发整合方案征求意见稿,该方案中提出县级人民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16年底初步形成省市级统一交易平台体系,2017年底形成全国性统一平台体系。同时,该方案提出鼓励建立跨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若此方案付诸实施,全国性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成尚有三年为期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公共采购网于3月26日推出的“公采通”,已实现与多省市已建成的政府采购
电子
化平台的互联互通,注册
供应商
可以实现跨平台投标、跨区域交易。


    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广西招投标管理局副局长梁戈敏认为,公共采购领域重大案件频发,根源在于制度不合理。仅靠建立统一平台尚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改革有必要触及深水区,从制度上予以改革和完善。公共采购分会在武汉召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座谈会,亦是对本届政府对深化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决心的积极响应。


  这个文件谁有?跪求!!!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4-4-22 15:30
还是明确这个平台是要干什么吧,走市场化提供交易服务?还是对各方交易主体进行监督,促进招标项目的三公?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4-4-22 19:19
不新增,那么原来的还有必要留吗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4-4-22 20:02
标题: 回 bob1511 的帖子
bob1511:还是明确这个平台是要干什么吧,走市场化提供交易服务?还是对各方交易主体进行监督,促进招标项目的三公? (2014-04-22 15:30)

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由制度规则体系、电子化交易信息系统、交易运行和监督机制,以及必要交易场所构成的综合交易服务体系。



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服务。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4-4-22 20:05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不新增,那么原来的还有必要留吗
 (2014-04-22 19:19) 
县级人民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设立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逐步整合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4-4-22 20:26
[s:90]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4-4-22 20:30
任重而道远,至少一代人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4-4-22 20:44
利益巨大,破解很难!!!
作者: qing236qing    时间: 2014-4-23 08:48
和招投标实施条例一样,关键看执行。。
不管怎么样,统一的交易平台的建设肯定是大的趋势。
作者: yymc1978    时间: 2014-4-23 09:00
标题: 回 zxc1981 的帖子
zxc1981:县级人民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设立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逐步整合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 (2014-04-22 20:05) 
县级改成分支机构,等于是保留了,脱裤子放屁没啥区别。
作者: 一剑封侯    时间: 2014-4-23 09:31
这个平台什么性质?事业还是企业?是否隶属于发改委?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3 09:44
平台改革总基调:
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完善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有利于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理,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法制化,着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 wszoupeng    时间: 2014-4-23 10:24
我感觉有的人问的很有意思?为什么县级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能保留?你们这样问了解县一级的工作实际么?县里到市里来回要100多公里,山区的可能要半天的时间,买个3万5万的电脑还要往市里跑啊?县一级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如何办理?如果硬往法律上靠的话,我个人认为县一级作为直属于市一级的机构比较合理。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3 11:00
1、县里的专家资源偏少,专家资源结构不完备;
2、采购金额小,限额标准会提高,将来可能是分散采购为主;
3、将来都是网上招标和采购、网上监督和监察,不必跑来跑去,所以县中心可能是市中心的分支机构。未设立县中心的不必再设立。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3 11:02
买个3万5万的电脑没有必要集中采购,浪费各种资源、严重降低效率、劳民伤财,会变成分散采购,或网上直采。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3 11:05
县级人民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存在的,慢慢消解。因为有庙有和尚,所以改革多难啊,当时缺乏顶层设计造成的遗憾!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3 11:06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方案,加强对本地区平台资源整合的规范和指导。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级人民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设立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逐步整合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省级和省会城市是否合并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鼓励建立跨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作者: qing236qing    时间: 2014-4-23 11:15
楼上的说的很对,招标的规模标准不是在修改嘛。其实很多项目不在强制招标的范围之类,所以县里面也没有那么多的项目,县的交易中心就取消了,那乡镇一级的又咋办。。。。。。。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哈哈。。。。
作者: qing236qing    时间: 2014-4-23 11:38
能不能发全文的我们看一下,自己在中心工作,比较关心这个事情。
作者: wszoupeng    时间: 2014-4-23 15:24
分支机构定义是什么?我对这个不懂,是市中心的下属单位、还是办事机构还是派出机构,是独立法人么?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3 15:50
分支机构定义-------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和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都有可能,将来按照总体改革方案,由地方编办考虑-----------呵呵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3 15:50
整合各类交易市场、交易中心等平台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在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总额的情况下,按照交易服务、管理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体制。各省市政府可以指定有关部门或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的协调和日常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不具有对公共资源交易的行政监督职责。
作者: wszoupeng    时间: 2014-4-23 15:53
那县一级的集采机构将会如何?发改委主导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应该主要是达到公开招标的项目,但是县级、市级、省级,都有政府采购目录,达到一定金额都需要集采机构操作,县一级的集采机构何去何从?又或县一级没有政府采购目录了?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3 15:54
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水利、商务、国资等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严格依法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加快行政监督电子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监管透明化和规范化。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按照交易实施、管理和监督分离制约的原则,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组建统一机构,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着力解决政出多门、权责交叉、同体监督等问题。行政监察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对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作者: 一剑封侯    时间: 2014-4-23 16:00
谢谢dianzima 分享,辛苦了!

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按照交易实施、管理和监督分离制约的原则,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组建统一机构,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着力解决政出多门、权责交叉、同体监督等问题。

这个是说要成立一个统一的机构,那这个统一的机构是隶属于发改委还是单列出一个部门来?
作者: wszoupeng    时间: 2014-4-23 16:03
统一的机构,就是现在的招标采购管理局。政府直属的。
作者: wszoupeng    时间: 2014-4-23 16:10
问题一:那县一级的集采机构将会如何?发改委主导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应该主要是达到公开招标的项目,但是县级、市级、省级,都有政府采购目录,达到一定金额都需要集采机构操作,县一级的集采机构何去何从?又或县一级没有政府采购目录了?
问题二:达不到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如何处理,比如说190万的工程建设项目,又或者40多万的政府采购项目?业主随便搞么?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3 16:13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基本目录。各省级人民政府在统一的基本目录框架内,编制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必须在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目录的制定和修订应向社会公开,各地方不得以行政手段强制非公共资源项目在平台交易。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3 16:15
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按照交易实施、管理和监督分离制约的原则,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组建统一机构,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
可以非必须,因地制宜,不是一刀切!-----------可以是原来的分散监督,也可以是“创新”的综合性“大”监督!!!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3 16:18
本人认为分散监督更好点!,少点编制!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3 16:23
所谓综合监督,都是相对的概念,分散到每个监督人员身上,不还是分散监督。即使是综合监督,那么多专业采购标的,不可能是一个人是万能的,机构内部的监督人员是有专业分工的。
--------------大家都知道,几十年前,原来一个大发改委,什么项目都管,所以后期按照专业化分工,才派生出那么多专业(行业)部委。
作者: clggzy    时间: 2014-4-23 20:23
集采机构何去何从
作者: ylsft    时间: 2014-4-24 08:14
标题: 回 zxc1981 的帖子
zxc1981:县级人民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设立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逐步整合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 (2014-04-22 20:05) 
分支机构是个什么概念?这个消息是哪里得来的啊,可信度有多大?
作者: ylsft    时间: 2014-4-24 08:18
标题: 回 dianzima 的帖子
dianzima:分支机构定义-------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和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都有可能,将来按照总体改革方案,由地方编办考虑-----------呵呵 (2014-04-23 15:50) 
关键是跟没有分支机构之前,在工作职能上有什么区别?仅仅是从县里的配出机构,改成市里的分支机构吗?
作者: wszoupeng    时间: 2014-4-24 08:18
集采机构何去何从?发改委调研了一年,顶层设计并没解决这些问题。还有一个问题,公共资源不以盈利为目的,那社会办这个中心有什么意义?那建跨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何意义?个人感觉设计的文件有问题。比如我是A市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本市的工作任务还没办法完成呢,B市的要来,我会受理么?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09:47
优胜劣汰,最终目标----------电子化。发达国家有交易中心吗?没有!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09:53
交易平台、交易平台管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社会代理机构)、集采机构、监督机构是5个主体;
交易平台管理机构(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可能是过渡性中间产品。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09:55
时尚的平台概念-------------如WINDOW平台,是一种支持和运行环境、系统;
交易平台不是机构名称。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0:06
上海证券交易所是机构名称,其提供的无形的交易系统、保障系统、服务系统和有形的物理场所等等大集成系统才是“证券交易平台”。这样可以更好理解什么是公共交易平台了。交易将从有形场所交易发展网络交易。
作者: wszoupeng    时间: 2014-4-24 10:09
请问“dianzima”,这个平台是无形市场,方向是电子化。那么目前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合并了集采机构)的定位是什么呢?是否对应你所列的“交易平台管理机构”?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0:24
标题: 回 wszoupeng 的帖子
wszoupeng:请问“dianzima”,这个平台是无形市场,方向是电子化。那么目前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合并了集采机构)的定位是什么呢?是否对应你所列的“交易平台管理机构”? (2014-04-24 10:0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管理机构,不负责交易活动的监督,负责交易活动的管理及其它见证性服务活动。集采机构(政府采购中心、交易中心采购部)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采办和实施,其活动的监督由财政部门或综合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来实施。在人事管理上集采机构(政府采购中心、交易中心采购部)归属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有多种职责,其中的一部分人(来自政府采购中心的人)从事政府采购项目的采办和实施,其它人员从事其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如工程项目发承包交易)的管理及其它见证性服务活动。--------------猜测。呵呵
作者: wbtsx    时间: 2014-4-24 10:25
县级改成分支机构,等于是保留了,脱裤子放屁没啥区别。

至少脱了裤子了,屁臭不臭再闻闻吧!为什么不早点管啊,这等于是不作为吗?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0:26
监督、管理、执行(实施)-----------3个主体分别做3件事,不能交叉,否则就乱套了!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0:27
监督和管理也不是一回事。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0:28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
   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
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年五月三日     

     

     

     

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 ○○○年三月四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三定 ”规定,现就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以下简称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以及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报国务院批准;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可联合或分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以及国家出资项目的招标范围(发包初步方案)。项目审批后,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所确定的招标方式和范围等情况。

  三、对于招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按现行的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须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情况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四、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进口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按现行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五、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上述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0:34
整合各类交易市场、交易中心等平台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在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总额的情况下,按照交易服务、管理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体制。各省市政府可以指定有关部门或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的协调和日常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不具有对公共资源交易的行政监督职责。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交易中心!!!
作者: qing236qing    时间: 2014-4-24 10:36
其实我觉得,我们湖北现在的搞法就很不错,当然也有一点的缺陷。不过在当先的这种模式下,还是比较先进的,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0:41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是综合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部门),是行政编制机构还是事业编制机构,各地情况不一。
作者: 一剑封侯    时间: 2014-4-24 10:41
这个到底是要独立弄个机构还是要发改委统一管理呀?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0:50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不应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否则可能又会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好属于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请看四川省最新的改革成果!
作者: clggzy    时间: 2014-4-24 10:56
在人事管理上集采机构(政府采购中心、交易中心采购部)归属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这样不又是一定程度的管采不分??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0:5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国办发〔2013〕22号

二、2014年完成的任务(共28项)
  (一)下放一批国家采用补助、贴息等方式扶持地方的项目,相应加强监督检查。出台并实施扶持地方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
--------------------------------------
(七)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由中央编办对方案统筹协调、提出意见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0:59
中央编办对方案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多难啊!!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1:01
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编委)。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编办)是中央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党中央的机构,又是国务院的机构。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4-4-24 11:02
按照三分离的原则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监督、决策审批、交易主体三分离。
行政监督即决策、审批、备案。招标人、代理、投标人即交易主体。纪检委或成立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本人感觉纪检委是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具体的交易行为,交易业务由其进行监督不知可否)。
交易中心作为平台所提供的各种公益服务如评标服务、录像、电子招标系统等。其可以隶属于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或纪检委,因为其提供的服务正是促进项目的三公,对项目提供监督服务。
以上即本人对于交易中心的看法。
作者: clggzy    时间: 2014-4-24 11:03
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经典语录: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 说的确实非常正确!关键现在从全国来说,集采机构(全国的采购中心)涉及到好多人呢,改革稍不慎重会引起很大的麻烦!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1:04
中央编委主任:李克强   副主任:刘云 山
委  员:赵乐际  栗战书   杨晶  张纪南   楼继伟   尹蔚民
中央编办主任:张纪南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1:07
看得出来--------------这次改革的总设计师是总理,总理的思路是:管住有形的手,放开无形的手(市场经济之有力的手)
作者: clggzy    时间: 2014-4-24 11:09
四川省 把采购中心合并到交易中心了吗、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1:12
标题: 回 clggzy 的帖子
clggzy:在人事管理上集采机构(政府采购中心、交易中心采购部)归属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这样不又是一定程度的管采不分?? (2014-04-24 10:56)
政府采购交易活动的监督机构是财政部门或综合性监督机构,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至少监督权和实施权分离了。管理权和实施权似乎还柔和在一块儿。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1:15
标题: 回 clggzy 的帖子
clggzy:四川省 把采购中心合并到交易中心了吗、
(2014-04-24 11:09)
应该是-----------请BAIDU ----------马上就会知道。
另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行政服务中心也合并了!
作者: clggzy    时间: 2014-4-24 11:16
错综复杂乱得很,看中央最后怎么定吧,请问有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吗?发我一份学习学习!757179943@qq.com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1:20
近年来,工程建设交易市场不断发展,特别是中央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各地方积极探索,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目前,按省市县三级初步统计,全国约有集中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1203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单项交易市场2794个。同时,随着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相应的电子化交易平台也不断出现。这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对于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由于缺乏统一指导,各类交易市场和平台建设模式多样、性质各异,建设和运行中也暴露出一系列突出问题,主要是同类市场资源的不同交易市场交易和服务规则不统一;有的地方、行业违规设置审批或备案,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市场主体进入市场交易,地方保护和行业分割仍然存在;一些交易市场定位不清晰,“管办不分”、同体监督,违规干预市场主体行为和乱收费问题突出,有的甚至直接从事招标代理等中介业务;交易过程不够公开透明,行政监管与市场操作边界不清晰,监管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机制的有效运行,影响统一开放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形成,亟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作者: 一剑封侯    时间: 2014-4-24 11:24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一起这种情况,好多地方都有,这个是趋势吗?
作者: wszoupeng    时间: 2014-4-24 11:24
标题: 回 clggzy 的帖子
clggzy:在人事管理上集采机构(政府采购中心、交易中心采购部)归属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这样不又是一定程度的管采不分?? (2014-04-24 10:56) 
管理和监督不是一回事,监督部门仍然是财政或者招标局,但是管理部门是交易平台管理机构,这不是管办不分。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1:24
手上没有可信的方案----------------呵呵
作者: clggzy    时间: 2014-4-24 11:29
县一级交易中心好像没啥前途喽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1:31
标题: 回 wszoupeng 的帖子
wszoupeng:管理和监督不是一回事,监督部门仍然是财政或者招标局,但是管理部门是交易平台管理机构,这不是管办不分。 (2014-04-24 11:24)
也这么认为的。是2个机构,各干各的事情,一个机构出了违法事情,另外一个机构进行监督,分离了!
交易中心管理采购中心或者采购中心属于交易中心的一个部门似乎不违反现行法律。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1:44
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
1、采购中心专门依法(采购法)承担政府性、财政性那一类国有资金采购标的采办和实施。
2、交易中心专门依法(采购法、招投标法、其它法律)承担各类国有资金采购标的交易活动的公益服务和平台管理。
3、社会代理机构可以专门依法(采招投标法、其它法律)承担非政府性、财政性那一类国有资金(如国有企业资金)交易标的代理及代理活动的实施,并接受交易中心的适当管理和服务,同时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招标局、招标办)的监督。
4、采购中心是否归属于交易中心,另当别论。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1:54
标题: 回 一剑封侯 的帖子
一剑封侯: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一起这种情况,好多地方都有,这个是趋势吗? (2014-04-24 11:24)
这样做不会增加太多编制,可能性较大。请看一篇新闻报告:总书记考察武汉市民之家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1:56
标题: 回 clggzy 的帖子
clggzy:县一级交易中心好像没啥前途喽
(2014-04-24 11:29)
中心毕竟不是委、部、局、厅、办!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2:03
李克强主持国务院常务会:把好监管"公平秤"

时间:2014-04-24        来源:新华网       字体:小 中 大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的政策措施

  决定在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出一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

  部署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工作

  新华网北京4月23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的政策措施,决定在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出一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部署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工作。

  会议认为,让企业拥有投资自主权,是处理好市场与政府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以结构改革推动结构调整、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会议确定,一是进一步缩减投资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在去年修订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基础上,今年再作修订。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能自我调节、可以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对现阶段仍需核准的,要明确中央部门和地方的责任。二是改进和规范核准行为,加快建设和用好全国联网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系统,简化手续、在线运行、限时办结。三是改革创新投资管理,减少、整合和规范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尽快发布企业投资核准办法、外商投资核准备案办法。

  为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让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进入一些具有自然垄断性质、过去以政府资金和国企投资为主导的领域,会议决定,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在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方面,首批推出80个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利转型升级的示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下一步将推动油气勘查、公用事业、水利、机场等领域扩大向社会资本开放。会议要求,要完善配套实施细则,推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立法,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实现放管结合、使两者相辅相成,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完善监管体系中使简政放权顺利推进,这是保持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的重要举措。会议明确,一要继续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推进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政府应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对清单以外的,各类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严禁将审批事项转为有偿中介服务。二要全面清理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坚决废除和纠正妨碍竞争、有违公平的规定和做法。三要加强生产经营等行为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坚持依法平等、公开透明,把握好监管的“公平秤”,坚决杜绝监管的随意性。四要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投融资、土地供应、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五要改进监管方式,整合执法资源,消除多头和重复执法。今年各地要进一步推进市县综合执法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大局,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让市场的“发动机”更强劲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陈婧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2:15
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让多余的权力走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22 15:04 来源: 光明网 【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分享  新华微博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4月22日,国务院下达了《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

    在今年1月份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就强调“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要通过法定程序调整为行政许可,其余一律废止。”此次,国务院更有接力举措,对于各部门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也给出了时间表,“各部门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于本通知印发后一年内予以取消。”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很多人对于非行政许可审批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但在某些领域的人们,却对此“印象深刻”。譬如园林部门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财政部门的“公路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审批”。这些非行政许可审批,既是政府对于微观事务的“越位”,又让企业生产面临着诸多不便。

    过多的行政审批,有捆绑市场和企业之嫌,政府已经在行政改革中“割自己的肉”,进行简政放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要作用。在此语境下,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则更是需要一次“大扫除”。一直以来,它都游离于行政许可法之外,这让相关事项处于管理和定位的混乱局面。同时,权力监管的制约减少,老百姓处在认识的盲区,这让暗箱操作有了更多的想象空间

    此外,要警惕的是,某些职能部门由于对权力的过分依恋,就会造成行政审批做减法、非行政审批做加法的情况。某些行业协会和职能部门进行挂靠衔接,在行政审批被压缩的情况下,就有可能通过非行政许可审批“反哺”那些主体部门,并进行利益输血。这种不愿割舍既得利益的情况,并非是小概率事件。

    面对复杂情况,往往需要顶层设计者的“知江湖之远”。在此次国务院下达的通知中,就有“取消和调整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是把不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进行切割。而调整,则是对于那些符合行政许可标准又确需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转型”。在厘清了主次关系、先后秩序之后,政府的职能才可有的放矢。

    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不仅是政府在行政和职能领域的重大改革举措,更是对于法治性政府建设的有力加强。非行政许可审批具有边界不明、管理混乱的现象。由于没有法律作为依据,它就更没有市场说服力。有些仅仅是靠些红头文件就“包打天下”,则更增加了不可控的因素。对于这些名不正言不顺的项目,此刻全面清理,正是恰逢其时。

    逢山开路,遇河架桥。政府对于自身的改革总是在坚持中深化,在探索中完善。权力少了扩张的冲动,多了理性的回收。在非行政许可审批退出的空间中,我们将看到市场更多的活力。(谢伟锋)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2:18
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
国发〔2014〕16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布实施后,根据当时有效管理的需要,国务院于2004年决定保留部分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务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明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对这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逐步取消或作必要调整。此后,国务院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陆续取消和调整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但一些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又先后设定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既有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务的事项,还有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事项。这些审批事项,设定和实施不够规范,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国务院决定对各部门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和工作目标
  此次清理对象是已向社会公开的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所列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审批对象的不同,这些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和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审批事项。
  清理工作要按照统一要求,分类处理,分步实施,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最终将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将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各部门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于本通知印发后一年内予以取消。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事项,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的规定,依法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的程序。今后,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之外,设定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
  三、取消和调整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各部门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凡与地方政府之间能够协商处理的,或者直接面向市、县、乡政府的,或者由地方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于本通知印发后一年内予以取消或下放。
  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保留的,实施部门要在一年内送交国务院审改办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后,统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同时,实施部门要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加强规范管理。要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审批效率。
  四、工作要求
  清理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具体清理工作方案要于2014年5月底前送交国务院审改办审核后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开展本级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国务院审改办负责指导和督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依据清理结果,及时对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进行更新。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国务院
                              2014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2:19
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
国发〔2014〕16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布实施后,根据当时有效管理的需要,国务院于2004年决定保留部分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务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明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对这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逐步取消或作必要调整。此后,国务院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陆续取消和调整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但一些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又先后设定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既有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务的事项,还有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事项。这些审批事项,设定和实施不够规范,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国务院决定对各部门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和工作目标
  此次清理对象是已向社会公开的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所列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审批对象的不同,这些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和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审批事项。
  清理工作要按照统一要求,分类处理,分步实施,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最终将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将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各部门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于本通知印发后一年内予以取消。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事项,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的规定,依法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的程序。今后,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之外,设定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
  三、取消和调整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各部门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凡与地方政府之间能够协商处理的,或者直接面向市、县、乡政府的,或者由地方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于本通知印发后一年内予以取消或下放。
  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保留的,实施部门要在一年内送交国务院审改办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后,统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同时,实施部门要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加强规范管理。要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审批效率。
  四、工作要求
  清理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具体清理工作方案要于2014年5月底前送交国务院审改办审核后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开展本级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国务院审改办负责指导和督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依据清理结果,及时对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进行更新。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国务院
                              2014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作者: wszoupeng    时间: 2014-4-24 16:10
标题: 回 dianzima 的帖子
dianzima:中心毕竟不是委、部、局、厅、办! (2014-04-24 11:56) 
公路分局有前途么?现在定论尚早
作者: wszoupeng    时间: 2014-4-24 16:25
标题: 回 bob1511 的帖子
bob1511:按照三分离的原则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监督、决策审批、交易主体三分离。
行政监督即决策、审批、备案。招标人、代理、投标人即交易主体。纪检委或成立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本人感觉纪检委是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具体的交易行为,交易业务由其进行监督不知可否 .. (2014-04-24 11:02) 
办公室即监督,又管理。与理念不符合。
作者: 李阳招标shendu    时间: 2014-4-24 16:46
我所开标到外地去的   各个县城 大小都有交易中心 里面各个部门都驻扎有人 开一次标  雁过拔毛 监督都是两位数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4-4-24 17:13
呵呵。现状如此。
作者: gmf600    时间: 2014-4-24 18:08
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撤不了吧?开标时有监督费,有单位招标时可以发挥使用权利(如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关系不好时让你多跑几趟等),他们同意吗?尤其是纪检部门,很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是有纪检牵头成立的。
其实把人管住了,社会风气正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没有必要成立。
作者: clggzy    时间: 2014-4-25 08:35
其实把人管住了,社会风气正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没有必要成立。

“”其实把人管住了,社会风气正了,“呵呵,照你这么说,所有问题都可以用你的这个办法解决”
作者: 一剑封侯    时间: 2014-4-25 09:07
这个公共资源交易的全文什么时候能发布呀?
作者: wszoupeng    时间: 2014-4-25 09:28
标题: 回 dianzima 的帖子
dianzima:交易平台、交易平台管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社会代理机构)、集采机构、监督机构是5个主体;
交易平台管理机构(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可能是过渡性中间产品。 (2014-04-24 09:53) 
这个观点比较新颖啊,国外关于招标采购只有一部法律且大多数无招标代理机构,不像国内有两部,随着谈判的进行,两法必将统一。招标代理机构是过度的中间产品,这个我理解,但是交易平台管理机构为什么是过度中间产品?这个我不理解,请教!
作者: wszoupeng    时间: 2014-4-25 09:35
标题: 回 zxc1981 的帖子
zxc1981: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由制度规则体系、电子化交易信息系统、交易运行和监督机制,以及必要交易场所构成的综合交易服务体系。


....... (2014-04-22 20:02) 
请这位,在论坛里踊跃发言,谈谈看法,为我们答疑解惑。
作者: zc_ztb    时间: 2014-4-25 09:48
标题: 回 dianzima 的帖子
dianzima: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让多余的权力走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22 15:04 来源: 光明网 【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分享  新华微博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4月22日,国务院下达了《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 .. (2014-04-24 12:15) 
监管部门审查招标采购文件算不算“非行政审批事项"呢?
作者: qing236qing    时间: 2014-4-25 10:52
标题: 回 zc_ztb 的帖子
zc_ztb:监管部门审查招标采购文件算不算“非行政审批事项"呢? (2014-04-25 09:48) 
审查招标文件怎么成了非行政审批事项?正常的监督啊。如果这就不能有,那招标文件岂不是五花八门?
作者: zc_ztb    时间: 2014-4-25 14:18
标题: 回 qing236qing 的帖子
qing236qing:审查招标文件怎么成了非行政审批事项?正常的监督啊。如果这就不能有,那招标文件岂不是五花八门? (2014-04-25 10:52)
呃,不好意思,是我说的不明白,我是指发布信息公告之前监管部门的审查招标文件。
作者: wszoupeng    时间: 2014-4-25 14:36
标题: 回 dianzima 的帖子
dianzima: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方案,加强对本地区平台资源整合的规范和指导。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级人民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设立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逐步整合为市 .. (2014-04-23 11:06) 
县一级平台变市一级的分支机构,县一级平台的管理人员呢?何去何从?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4-4-25 19:15
标题: 回 wszoupeng 的帖子
wszoupeng:

请这位,在论坛里踊跃发言,谈谈看法,为我们答疑解惑。

答疑解惑谈不上,我也不掌握什么上级层面的消息。
之前有报道提到现在这版征求意见稿是发改委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征求意见稿,随后还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因此方案中的一些内容肯定还会有所变化。
谈谈个人对方案的一些理解,仅是个人观点,欢迎大家讨论:


一、提出了一个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定义”:“由制度规则体系、电子化交易信息系统、交易运行和监督机制,以及必要交易场所构成的综合交易服务体系。其中制度规则由各部委制定。电子化交易信息系统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各种电子交易平台、中央省市三级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各级电子行政监督(以及监察)平台。


二、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定位是“平台管理机构”,“不具有行政监督职责”。


三、方案中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公开服务事项目录。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得行使或代行行政审批、备案,不得向交易主体强制提供目录以外的服务事项,不得审核招标文件,不得代收投标保证金等,不得从事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不得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资质验证、投标许可、强制担保等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四、现有分行业部门行政监管体制基本未触及,仅在“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中提到“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按照交易实施、管理和监督分离制约的原则,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组建统一机构,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着力解决政出多门、权责交叉、同体监督等问题。”(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也是“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同实施条例一样,发改委在此问题上还是为地方留有一定空间的。


五、方案中未涉及集采机构。个人认为集采机构不宜划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归交易中心管理。


六、整体方案设计比较理想化:各类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市场化,交易及交易监管充分电子化,各类信息资源共享化、公开化。
作者: 一剑封侯    时间: 2014-4-25 22:43
谢谢zxc1981分享,
四、现有分行业部门行政监管体制基本未触及,仅在“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中提到“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按照交易实施、管理和监督分离制约的原则,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组建统一机构,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着力解决政出多门、权责交叉、同体监督等问题。”(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也是“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同实施条例一样,发改委在此问题上还是为地方留有一定空间
组建统一机构,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统一机构,这个目前没有法律支撑吧?这个统一机构具体的职责和权限是什么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权限如何划分,这个意见稿中有没有提及呀?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4-4-25 23:17
标题: 回 一剑封侯 的帖子
一剑封侯:
谢谢zxc1981分享,
四、现有分行业部门行政监管体制基本未触及,仅在“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中提到“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按照交易实施、管理和监督分离制约的原则,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组建统一机构,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着力解决政出多门、权责交叉、同体监督等问题。”(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也是“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同实施条例一样,发改委在此问题上还是为地方留有一定空间
组建统一机构,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统一机构,这个目前没有法律支撑吧?这个统一机构具体的职责和权限是什么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权限如何划分,这个意见稿中有没有提及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不得干预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不得要求下级人民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综合设置,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决策和执行相协调。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
作者: 一剑封侯    时间: 2014-4-26 09:44
谢谢zxc1981的解答,
现在的公共资源交易这块有的和行政服务中心在一起, 有的是单独的局,还有其他的形式,从这个文件中能看出来将来的趋势是怎样的吗?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4-4-26 11:05
标题: 回 一剑封侯 的帖子
一剑封侯:谢谢zxc1981的解答,
现在的公共资源交易这块有的和行政服务中心在一起, 有的是单独的局,还有其他的形式,从这个文件中能看出来将来的趋势是怎样的吗? (2014-04-26 09:44) 
征求意见稿中未涉及此具体问题,而是让各个省提出方案。

2011年的时候两办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曾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服务中心合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但个人认为将项目前、后审批监管和项目交易监管统一由一个机构负责不太合适。
作者: wszoupeng    时间: 2014-4-28 08:41
标题: 回 一剑封侯 的帖子
一剑封侯:谢谢zxc1981分享,
四、现有分行业部门行政监管体制基本未触及,仅在“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中提到“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按照交易实施、管理和监督分离制约的原则,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组建统一机构,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着力解决政出多门、权责交 .. (2014-04-25 22:43) 
法律支撑?实施条例全文细读过么?其中不是有依据话“县级人民政府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么”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4-4-28 09:34
标题: 回 wszoupeng 的帖子
wszoupeng:法律支撑?实施条例全文细读过么?其中不是有依据话“县级人民政府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么” (2014-04-28 08:41) 
条例只涉及“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而现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还涉及非招标采购、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交易活动的监督。
作者: wszoupeng    时间: 2014-4-28 09:55
标题: 回 zxc1981 的帖子
zxc1981:条例只涉及“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而现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还涉及非招标采购、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交易活动的监督。 (2014-04-28 09:34) 
按征求意见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平台的机构)的定位是什么?有管理职能么?机构定位是什么?公益事业?参公?自收自支?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4-4-28 10:54
标题: 回 wszoupeng 的帖子
wszoupeng:按征求意见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平台的机构)的定位是什么?有管理职能么?机构定位是什么?公益事业?参公?自收自支? (2014-04-28 09:55) 
个人理解中心所谓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定位还是“公共服务”,公益事业比较合适。
作者: 一剑封侯    时间: 2014-4-28 12:15
标题: 回 zxc1981 的帖子
zxc1981:征求意见稿中未涉及此具体问题,而是让各个省提出方案。

2011年的时候两办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曾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服务中心合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但个人认为将项目前、后审批监管和项目交易监管统一由一个机构负责不太合 .. (2014-04-26 11:05)
那成立独立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是发改委管,这种比较符合未来的趋势吗?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4-4-28 12:30
标题: 回 一剑封侯 的帖子
一剑封侯:那成立独立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是发改委管,这种比较符合未来的趋势吗? (2014-04-28 12:15) 
个人认为方案中提到的“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还是留有余地的。

近些年来各地在公共资源交易方面进行的种种尝试也类似之前政务服务中心经历过的自下而上的推动过程,逐渐引起高层重视,将来可能会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体系。
作者: 一剑封侯    时间: 2014-4-30 18:08
标题: 回 zxc1981 的帖子
zxc1981:个人认为方案中提到的“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还是留有余地的。

近些年来各地在公共资源交易方面进行的种种尝试也类似之前政务服务中心经历过的自下而上的推动过程,逐渐引起高层重视,将来可能会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体系。 (2014-04-28 12:30)
谢谢zxc1981的回答,希望这个意见尽快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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