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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设计补偿费 [打印本页]

作者: 谢武139    时间: 2014-4-18 09:51
标题: 设计补偿费
这边招标办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设计补偿费的金额,但是招标人不同意支付,请问是否有文件支持必须给设计补偿费。
是一个财政拨款的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作者: 明月弯刀    时间: 2014-4-18 13:30
应该没有必须支付设计补偿费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付。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4-4-18 21:51
支付补偿是为了使投标人积极参加投标,不是必须支付,如果不支付投标人还很积极当然好,如果没有补偿投标人不来就不得不支付补偿。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4-4-18 23:21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代章)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一)投标须知
(二)投标技术文件要求
(三)投标商务文件要求
(四)评标、定标标准及方法说明
(五)设计合同授予及投标补偿费用说明

第三十八条 对于达到设计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设计方案,招标人应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偿。
(一)采用公开招标,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其补偿标准。若投标人数量过多,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行补偿。
(二)采用邀请招标,招标人应给予每个未中标的投标人经济补偿,并在投标邀请函中明确补偿标准。
招标人可根据情况设置不同档次的补偿标准,以便对评标委员会评选出的优秀设计方案给予适当鼓励。

在这里方案设计招标还是应该给与补偿的。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4-4-18 23:25
设计招标本来就很难搞,再不给补偿估计就招不成了。

招不成有时也是某些人的心愿,都不来就可以找三家围围标唔滴。

就看你怎样理解或怎样装糊涂了。
作者: agq    时间: 2014-4-20 21:37
文件中明确规定没有就行了,补偿标准为0
作者: 谢武139    时间: 2014-4-28 17:52
谢谢大家支持、指导,通过与监管部门沟通最终同意不予以补偿。谢谢。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4-4-28 17:54
希望楼主招标结束能告知结果。
俺一直觉得不给补偿会招标不成。
当然围标的除外,看看投标文件就很容易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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