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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徽为省级涉密采购定“标尺” [打印本页]

作者: 饺子    时间: 2014-2-7 17:15
标题: 安徽为省级涉密采购定“标尺”
安徽为省级涉密采购定“标尺”
2014-02-07


    安徽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安徽省省级政府采购涉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省本级政府采购涉密项目的判定标准、执行依据、操作实施等予以规范。

  《办法》明确,“涉密项目”指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安徽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涉及到密级的政府采购项目或项目中涉及到密级的部分。国家或安徽省定为密级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要求实行政府采购的,一律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有特定方式要求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特定方式实施。

  “近年来,我省涉密采购项目逐渐增多,采购规模也不断加大。然而,目前涉密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在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中,缺乏统一、规范的判定依据及程序。”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宋宝泉告诉记者,《办法》旨在为涉密项目采购确立“标尺”,强化省级涉密采购项目管理。

  针对某一采购项目未列明涉密部分、采购人需要涉密采购的,如何判定是否涉及密级,由哪个部门判定?《办法》指出,采购人应向安徽省国家保密局报告,具体说明该项目涉密部分的内容,并由省保密局出具书面公函证明。

  据介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前,国家或安徽省有关保密规定确定的涉密项目不能列入采购预算的,预算单位要将涉密相关依据报省财政厅业务处室审核、政府采购处审定;未提供依据的,一律列入采购预算。不宜实施政府采购的,采购单位应及时报财政厅业务处室审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调整手续,调为非政府采购预算。


    源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记者:戎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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