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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看以下七条中标公示!是否真需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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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angxiuafei
时间:
2013-12-6 14:37
标题:
请看以下七条中标公示!是否真需要公示?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有形市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2、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预审的结果;
3、
唱标记录;
4、
投标文件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6、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分;
7、
中标价和中标价中包括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作者:
besvon
时间:
2013-12-6 15:49
[s:69]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3-12-6 20:49
来源是哪里?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3-12-6 21:02
1、目前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要公示这么细。
2、“废标”字眼不对,应当为“否决投标”。
作者:
ylsft
时间:
2013-12-9 12:11
体现的没有这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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